5 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问题。
20XX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017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明确解释: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人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党的十九大更是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中,为国家安全顶层设计提供了指导性原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并明确要求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值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提醒全市党员干部:
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要知悉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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