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影视化更应该尊重原著,影视改编作品和文学原著

文学作品影视化更应该尊重原著,影视改编作品和文学原著

辩题是“小说改编电影该不该尊重原著”

电影和原著应该当做不同的作品来看

电影是一种过度解读的载体。 每秒24帧,每帧一个渲染,加之音效,3D,动作,基本不会给你自我思考的时间。电影的关键作用是呈现,特点是high-definition,接受过程是被动的,导演编剧为你做好的一盘菜,你进了餐馆,点了,只能吃下去。吃完,才有资格回想味道怎么样。这就是所谓的热媒介。

小说、漫画是抽象的载体。每个文字都存在留白,很多细节需要读者自己去在脑海里填写。文字的关键作用是感受,特点是low-definition,接受过程是主动的。作者只是为你准备菜谱,你要用自己的想象力和常识作为原材料,根据自己的口味加油盐酱醋,做出自己的料理,再吃下去。这就是所谓的冷媒介。

因为这种载体形式的不同,电影根本不能代表原著,也没有义务传达原著精神。他只是原著的衍生品之一。可以是娱乐向衍生品,也可以是学术派衍生品。导演和编剧当然被允许夹杂自己的理解。他可以理解的跟你不同,但是他是传达给你的,应当是一个重新解构原著的角度,一个重新做好的一道菜,而不是给你看原著的复制版。所以,你不能因为一个原著的好坏,去判断一个电影的好坏。我可以不喜欢你说的故事,可是我可以欣赏你诠释的方式。

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一部原著只能有一部电影,所以大家认为一部电影即是原著的唯一解释权,从而百般挑剔。如果一部原著被翻拍过上百遍,可能观众们,也能很安然的把电影当做独立于原著的艺术品来欣赏。导演、编剧的价值,也能更好的脱逃出原著的阴霾,被自由的发挥出来。

好的改编,就像一个健全人格的人,不卑不亢,不讨好也不孤傲。把故事娓娓道来,给你新鲜的诠释角度,但是不试图强奸你的视角。

好的改编,也像是一道淡雅独特的菜,食谱在,原料在,给你品尝原料最原本的滋味,却允许你根据自己的口味加盐和胡椒。

所以,尊重导演对原著的理解,更加尊重你自己对原著的理解。如果碰到一拍即和的改编,那是一种幸运。碰到不喜欢的改编,就一笑置之,把原著扔给邻座陪你看电影的那位。你跟TA,对一个故事的理解,可能比跟远在天边的大导演更容易有共鸣。

原作者:Vickyedo

对于根据文学名著改编的影视剧作品到底是应该符合原著,还是可以任意发挥

应该尊重原著,不可以随意发挥,但可以根据影视作品的特点和剧情需要在原著基础上进行延伸和拓展

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应不应该忠于原著

其实我觉得是应该的,但是改编往往不易,许多场景,情节不好改,况且还有广电很多限制,然后制作人投资人要赚钱,所以经常不能做到这一点!

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原著,就是可以适当改编剧情或人物,但是主题思想以及表达的情感应该与原著保持一致。文学作品,指散文或诗歌或小说或戏剧等形式的作品,尤指形式或表达优美并表现具有永久或普遍兴趣的作品。文学作品的基本特点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

改编作品因为是“创作出”的“新作品”,所以我国著作权法给予了比较完整的著作权,编辑作品中的词典、教材等常常具有这种改编的性质。如果改编、改写、编写得很成功,就很有资格得到创作了有独创性新作品的待遇。

扩展资料

改编的具体形式:

1、原汁原味:忠于原著的故事框架和人物设定,力求把人物内涵忠实的表现出来。

2、局部改编:分为节选、取意、复合。节选就是在原著中选择一部分改编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取意就是保持原著的主题内涵,而在细节上与原著不同。复合则是几个内容不同的但内涵相同的故事进行改编,成为一个新的完整的故事。

3、颠覆:挑战传统原著的主题内涵,故事框架,人物设定。从根本上解构原著主题,表达一种叛逆的个性,起到讽刺一类的作用,使人耳目一新。

文学改编影视是该尊重原著还是创新

在尊重原著的基础上创新。

毕竟你得先了解原著才能知道原著的精神、所要表达的含义。

然后在这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