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李箕永的作品,李箕永,生于1895年,卒于1984年,是朝鲜现代文学和无产阶级文学的优秀代表、杰出的创始人之一。《故乡》,反映了“卡普”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作,也是朝鲜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品,在朝鲜文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故乡》取材于30年代前后的朝鲜农村现实生活。作家在《给<故乡>读者》一文中曾说过:
这部作品,佃农们——元德村农民们反对地主恶毒榨取的斗争是基本的故事梗概。同时,我把这个农民的斗争和城内丝织工厂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企图反映工农联盟的思想。
站在他们斗争前列的是他们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金喜俊。我企图通过这个主人公的形象创造出一个出身于农村的新型知识分子,也企图描写元德村农民们在他的领导下怎样正确地认识了自己的处境和力量,以及他们怎样投入了火热的斗争。
作者在《故乡》中,通过元德村的矛盾和斗争,真实地表现了20、30年代朝鲜社会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一方面,愤怒地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者同朝鲜封建地主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强行采取“土地调查”、“大米增殖”、“供出粮食”和“征用民夫”等罪恶手段对朝鲜人民进行政治迫害和经济掠夺的罪行,无情地揭穿了亲日派地主及其代理人、二地主安承学虚伪面孔和豺狼本性。
另一方面,又广泛地描写了朝鲜农村的巨大变化——革命思想的深入人心、农民群众的迅速觉醒和工农联盟的发展壮大,热情洋溢地赞颂了朝鲜农民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金喜俊所领导的有组织的抗租斗争在丝织工人支持下所取得的胜利,正是当时朝鲜工农革命不断发展的大好形势的艺术反映。
《故乡》中突出描写的主人公就是革命知识分子金喜俊。他是一个具有先进思想的忧国忧民的新型革命知识分子的形象。在东京的学校毕业之后,他满怀着爱国热情返回祖国。当他目睹元德村农民惨遭压迫和剥削的苦难处境时,深感朝鲜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他热血沸腾,一心想要同故乡人民“干一番事业”。他决心唤醒农民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
当他发现:自己接触的“青年会”是一些自私自利之徒推行民族改良主义的组织时,曾一度陷入失望、彷徨和苦闷之中;但是,他深信:“光明拥有打退黑暗的威力,尽管是一星灯火,黑暗却不敢触犯它。”他毅然同“青年会”分手,坚决到农民群众中去。
为了接近农民,他向农民学习铲地和插秧等各种农活,竭尽全力创办农民夜校和农乐队,想方设法、不辞辛苦地团结和启发群众,努力提高农民的觉悟。他既善于团结青年农民,又能耐心启发老一代农民,不断发展和扩大革命农民的队伍。但是,他决不高高在上,总是谦逊谨慎地为农民排忧解难,因而得到了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
他能抓住斗争时机,机智勇敢地发动和领导农民的抗租斗争和缫丝工人的罢工斗争及捐助活动,有力地支援了元德村的农民斗争,迫使二地主安承学不得不答应农民的要求,使抗租斗争取得了胜利。
金喜俊的革命经历生动表明;革命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的斗争活动相结合,就会产生不可战胜的力量,显示出革命的先锋作用。
当然,这一形象的塑造,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如:个人力量描写得多,组织力量表现得少;无产阶级气质不足,小资产阶级感情有余;对学三的粗暴同他的一些谦逊的性格是矛盾的,等等。产生这些缺点,既有作家主观上的原因,又有当时无法克服的客观上的原因,不可苛求于作家。
二地主安承学是《故乡》中反动势力的代表。他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也是地主闵判书的凶恶管家和爪牙。他靠高利贷和收租而成为村里的暴发户。他刚刚来到元德村时,本是一个毫无所有、一贫如洗的流浪汉。由于狡猾诡诈,善于钻营,在郡里弄到了一个雇员的差事。
接着,这个人人唾骂的坏蛋又得到了地主闵判书的垂青和信任,让他成为地主的代理人。他到处催租逼债,为非作歹,人面兽心。他认贼作父,同日本警察勾搭起来,又是一个奴颜婢膝甘当洋奴的民族败类。
《故乡》的艺术成就,也是十分突出的。
首先,他塑造了符合于时代要求的新型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金喜俊,这是具有开创意义的。金喜俊是作家早期创作同类革命知识分子的继续和发展。作家曾说过:“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给‘卡普’作家们提出了创作与运动的新形势相适应的主人公的光荣任务。《故乡》就是这一课题的回答。”应该说,这一光荣任务,首先由李箕永胜利地完成了。
其次,《故乡》中生动地展示了朝鲜农村的民俗风貌。如:农乐队的歌舞、婚礼的欢庆和生日的祝贺以及其他民间习俗的描绘,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显示了与众不同的民族特色。
再次,善于利用景物描写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借景抒情,把人物精神面貌和感情活动,通过自然景物生动而形象地展示在读者面前。如:抗租斗争胜利的一章中的黎明的描写:
……灰黑色的云彩已经开始在天空的一角渐渐地散去,它仿佛向人们预告:光明就要来临……”这种景物描写是寓意深刻的,使人们清楚地意识到:斗争的胜利就在眼前。
《乡土中国》是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著立的一套社会学创作,是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首次出版于1948年。
费孝通先生一生的研究课题,就是寻找一条最适宜的中国城乡发展之道路,他用近半个多世纪的时间,走南闯北,在我国的乡间地头、田间浩野,无数次的考察调研,为中国的城乡建设提出了即符合实际又关联全局的发展思路与策略。
中国的根在农村,城乡发展城市建设离不开根的输送、滋养和繁衍,当我们掐断这种根的连接或者选择忘记根本,那么我们的城市建设就是空中楼阁。
费老贯穿历史,连接中外,融通城乡,课研地理,超越思想,理清脉络,为我们探灼了一条中国城乡发展核心致远的道路,他从农村的“土气”入手,以土地滋生出来的气息,衍生出这片乡土上的人文气质,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法礼以及血缘和地缘等各方面作出深度解析,而这种解析并不滞留于那个时代,同时还一直影响着这个时代的改革和创造,城市是乡村血缘分裂和地缘分裂的的延续,同样那种社会结构和权利影响以及道德法礼一直游拽在我们今天的城市空中,当我们不负5000年的古国文明,又要超越西方成就时,《乡土中国》就是我们的一面镜子,这种参照随时随地不能回避。有时是顽固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和不知不觉的行动中,只是取舍和继承,转化和利用,要靠我们后人的努力。
一、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
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二、 文字下乡 在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
三、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四、 家族男女有别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五、 礼制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已经是明日黄花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想,可能少许的乡下人,或是上了年纪的人还会残留这种思想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节”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但毕竟我们的“法治”宣传是有力并富有成效的,因为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即便是现代的“法治中国”,道德与法律还常常会发生冲突。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须我辈奋力对待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所以,就这一点上讲,我们再加以引申就不难理解乡土社会秩序的、代表传统的“长老统治”了。对于“无为而治”作者指出,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使得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由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相互依赖减少,这也使得其统治方式本质上更趋近于“无为而治”了。
六、 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从欲望到需要”展示了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的区别及背后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二。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从盲目的被动的遵从变成了理性和自觉的,从没有选择地被教化变成了有选择的探索,行动指南从欲望变成了需要。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里程碑。
这种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互动在新世纪乡土文学创作中得到形象的反映。本文以新世纪以来的茅盾文学奖中的乡土小说作为分析对象,具体有:2000年第五届茅盾文学奖阿来的《尘埃落定》,王旭烽的《茶人三部曲》(1、2);2005年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徐贵祥的《历史的天空》;2008年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贾平凹的《秦腔》,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周大新的《湖光山色》。这六位作家的作品,代表性的彰显了新世纪乡土文学错综复杂的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纠结及其含混复杂的互动状态。一、传统挽歌三部曲《尘埃落定》、《秦腔》和《额尔古纳河右岸》,虽然都是挽歌再现了正在消失的一种文明以及与之相伴的生活方式,但三位作家所表达的对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立场是各不相同。显示了现代文明与中国传统文化碰撞对传统的态度变化过程:反传统接受现代,到肯定传统批判现代,再到肯定传统肯定现代,试图兼容二者。
乡土文学的意义,200字
最佳答案
乡土文学,《诗经》中有大量描写乡村、底层的诗歌,可称为最早的乡土文学。
可以称为最早的乡土文学。古代有陶渊明等一系列诗人,塑造了田园诗派,是乡土文学。
近代有山药蛋派,是乡土文学。
同时跳出农村包围圈在都市描写乡村的也不乏其人。比如萧红。
乡土文学,土生土长的文学,以其通俗易懂,低调、深沉、厚重、沉积为主要表征,来自于民间,又去向民间,通常是民间深厚文化积淀的爆发,深刻体现了底层劳苦大众的呐喊和挣扎,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精神的迷茫、堕落、肆意的夸张变形、扭曲、狂躁,对基本生存的永恒追求。同时还夹杂着大量赤裸裸的、暴力、低俗描写,将美好的东西肆意粉碎展示在读者面前,描写小区域内的斗争和强权,宗族血脉的压榨,将人性置于祭台之上,或者践踏于脚下,乡土文学的场景总是避免不了血淋淋的争斗、愚昧无知式的朦胧精神描写和生存的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