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22篇)
扬花三月,故郁伤城
榆钱微黄,杨花满城。春意就在这一寸一寸的日子里绿透了三月的原野,也绿透了少女的心。
三月春光美,情窦初开,煞憔悴。
当春带着呼唤,带着蛊惑,吹到每个人的心坎时,翠姨,和“我”的堂哥哥大概是恋爱了。 初见翠姨,印象深刻的是“她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的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当我在脑海里细细描摹着一个清末时期身着修身旗袍,宛如玉兰般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时,怎会想到,她竟是一个可以为了注定无果的爱情而死去的刚烈女子。
翠姨的妹妹是美丽的,她的美是姿容绰约的余容,美得张扬。而翠姨的美,是安静而内敛的,像是静洒幽香的兰花,窈窈窕窕的往那一站,却是说不出的动人。
翠姨的妹妹是个可爱的女子,心热,讨喜,和平常女子一样,喜爱着芜芜杂杂的衣裳,合乎着应有尽有的原则。如余容一般,美得一览无余,美得尽收眼底。
翠姨却是不同的,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姑娘,是看似再传统不过了的女孩子,可她纤细而沉静的身子里,藏了多少大胆,甚至“要造反了”的念头。她想读书,想接触洋文化,甚至想拥有自己的爱情。但这些都是当时所不允许的,于是她将那些热忱的思想,连同对堂哥哥的爱意,都敛进了自己静静垂下的眼眸。她像一枝素白的玉兰,美得雅致精巧,美得惹人探寻。
翠姨的爱情是内敛的,是矜持的。她的爱情,是她的秘密,好像要被她带到坟墓中去,好像天底下没有一个人值得她诉说。就像她苦寻不得的绒绳鞋,她爱之如斯,但必得等许多人都采办了,她才动心,才开始去找寻,可却再得不着了。
她与堂哥哥相爱,又从不表露。就像看着自己喜爱的绒线鞋,她看守着她的爱情,一味地喜悦,一味地哀伤。她像一棵风雨中的兰花,凄凄地摇晃,不屈不挠又无比沉痛地生存,她忍受着这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但又不甘心就此认命,她不愿与她妹妹一样,与这世间大多女子一样,找一个好的夫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似风光的,痛苦的嫁出去,活完这一辈子。
翠姨看似守旧的心里,是渴望着一些新的东西的,她喜欢上过学堂的“我”,喜欢各色的花边儿,喜欢夏日流行的银灰色市布大衫,也喜欢心里那个埋得深深的,不愿提及也割舍不去的爱情。
终于,翠姨也订婚了,和她初初订婚的妹妹一般,翠姨变得阔气了,衣裳翻新,装扮摩登,面上是白的粉,唇上是桃的红,得尽了女人们艳羡的目光,但她在“我”的眼里,却是还没有原来美丽。
翠姨待嫁的三年,大概是她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她待在“我”的家。在这个比较有势力地位的家庭里,孩子们接受了新潮思想,在“咸与维新”的氛围里,翠姨找到了一种新奇的快乐。这里的男女之间比较开通,他们一起嬉戏游玩。一起演奏乐器,一起看花灯,一起打网球。没有了封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芥蒂,翠姨的爱情,也就在这样的家庭里慢慢萌芽了。
可三年转瞬,当翠姨婆家开始为她张罗出嫁,她才记起自己还有这么一桩爹许娘配的婚事。矮小的丈夫,无爱的婚姻像一击重剑砸在她的头上,让她惶恐。而采办嫁妆期间,男学生们殷勤的体贴的尊重的招待更加重了她的恐怖。翠姨想起了她出嫁了的,却常遭夫家打骂的妹妹。那如余容般美丽的女孩子,在看似华丽的婚姻下,被折磨的一点点的衰败。她不想如妹妹般过得痛苦。
翠姨对于出嫁的不热心,对于读书的强烈要求,外祖母终是许了的,她知道翠姨的心情,也想起了翠姨妹妹的遭遇。于是许了翠姨白天念书,晚上回外祖母家。
翠姨在这段日子里是十分痛苦的,她不能说出自己的心声。“自己已经订了婚,是一个人的未婚妻:二则她是出了嫁的寡妇的女儿,她自己一天把这个背了不知多少遍,她记得清清楚楚。”所以“她不能不想哥哥大概是那样看她的”。于是她紧闭心扉,日渐憔悴。
翠姨用沉默掩饰自己的日渐绝望的心。婚期将近,她更加拼命糟蹋自己的身子,只求快死。无路可选时,死亡或许是种解脱。
堂哥哥来看她时,她平静的笑着,说她的心里安静,说她所求的都已得到了。
而她毕生不可得之人,就在她的面前,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天人永隔。而可悲的,却是她所爱之人,至死未解伊人心。 沅有芷兮醴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这就是翠姨的爱,如兰般内敛矜持,但却至死不渝。而纵观当时的时代背景,似乎就算翠姨勇敢的开了口,也是难有美好结局的。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翠姨在最美的年华中爱上了一个人,又在最决绝的时刻封存了所有记忆。她知道这爱情不被允许,但从此,她的年华不朽,她的爱情无悔,她再不必眉头深锁,而可以永久地微笑了。
也许这样是最美好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又是一个三月,杨花舞雪,榆钱满地,小城的春天似乎总是那么短暂,就像那些转瞬即逝的爱情。
生命维以不永伤。
还好翠姨,已带着她的永恒,安然睡去。
《山居岁月》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山姆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而走进了大森林,开始了森林里的生活。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走向了大森林。他在去之前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小刀、一捆很结实的绳索、一把大斧头、一些打火石和一些钢片。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哇,去森林要带这么多的东西呀!”我也认识到了大自然的冷酷无情。而且对山姆而言,他要在那里渡过漫长的一生,并不是像游客一样只在那里旅行或露营,因为那里是他的“故居”。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也有一些跃跃欲试的感觉,因为我知道了去大森林探险需要带什么东西了,还知道盐是人体必需的,外出一定得要带足够多的盐巴,还要带足够多的水。水可是占人体75%的,在野外生存还需要食物,必须在池塘边露营,因为在河里可以捞到点贻贝吃。
我非常想要去大森林,因为我们现在对大自然了解的太少,我们应该融入大自然,倾听大自然的语言,会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
我想对全世界说:“我们的生活太科技化,完全没有考虑到大自然的心情。多去了解大自然,会对我们生活更有帮助。”
课文中萧红的《小城三月》这部作品,反复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里都会有莫名的失落,从初读时的隐约的伤感,到最后似乎变得有一些沉静,就像许多外国小说一样,被时代背景所压迫,深深的无奈,人性想要挣脱枷锁触碰美好时却友被巨大的压力所牢笼住。
终是被时代所绊住,悲剧收场,外国小说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艾米莉·简·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就类似这样,不过不同的是萧红作家的叙述方式以及各自的社会背景,作者那小孩般的平静的叙述,似乎没有很重的悲悯气息,就像对于这个悲剧的最终的形成,似乎是早就注定的,它在那个陈旧、封闭、黑暗的社会里也许不过是那许多不幸里的千分之一,在一个没有爱情的时代,婚姻只是一种人们习惯了的应有的无需任何感情来作为其根基的形式,只是那俗语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所谓伦理道德,阻拦了我们的女主人公追求其自身真正的幸福的道路,而在一种接受了新的思想的影响后,想要摆脱却又无力摆脱旧的思想的左右,想要追求却又不敢追求真正爱情的悲哀中无从选择而最终凄楚的死亡。
她的死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东方女性的爱情悲剧。 别林斯基说:“内容越是平淡无奇,越能显出作者的才能过人”,在这个故事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所有的情节仿佛司空见惯,就像你自己身边的生活,它没有像侦探小说里那样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所有的那么简单,逛街,聊天,家庭的小小的音乐会,或是元宵节里的花灯,你感受到的故事是那么平常,但也正是在这么平常的生活里,这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生活在岁月的年轮里剥蚀着它的华美的色泽,也剥落了幸福和快乐。
翠姨她是这么样一个细致的女人,当她那般想要买到那么一双绒绳鞋而终究不能如愿以偿时,她悲凉的感叹:“我的命,不会好的。”作者用一双买不到的绒鞋做道具,巧妙地暗示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生活的悄然流逝,让这个最初单纯可爱的少女对婚姻和命运日渐恐惧,更增添了作品的凄楚和悲凉。萧红对翠姨很少做直接的心理描述,但她的追求、向往、痛苦、幻灭的心理历程,我们都感同身受、历历在目。
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人理解她为什么死去了,甚至连她挚爱着的我的堂哥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孤寂的死去,那种典型的东方式的恋爱,深爱着对方,却始终不肯说出,只是深埋在心底,直到最后带去坟墓,翠姨就是这样不自觉的觉醒者,她的苦恼、哀怨以及小心翼翼,无不打着时代的烙印。她只能“一个人站在短篱前面,向着远远的哈尔滨市痴痴的望着”。即使和自己深爱的人单独相处时,也是拘谨着,互相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空话,而且一听到有人来,就赶紧慌乱地掩饰自己的窘态。只有在即将离开人世的弥留之际,四顾无人,才第一次失态的拉着爱人的手,“像要把心哭出来般”大哭。可是她的力量那么单薄。命运真的存在吗?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会有那么一种无形的力牵引我们走向天堂或者走向黑暗的深渊,她的那颗小小的心里满足了,带着那一点用她的生命换来的执着,她苦笑着安静地离开了,她或许去了天堂,那片圣洁的纯白的地方,然而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她的世界荒芜一片,忧伤蔓延。
也许那些值得纪念的生命里曾经确乎真实地快乐过,那些曾经的相遇,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对她来说都是美丽的,正是为了这些美丽,她认为那些付出值得,她总是把自己看得过于卑微,那些过于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在她的眼里是奢侈的,于是她羡慕着‘我’的“读过书”,她羡慕着那种在她认为清白的出生, “她自觉地觉得自己的命运不会好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她没有发现自己其实是有那么许多美丽的,她会沉静而美丽地走路,会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讲话,她甚至还会弹大正琴,会吹箫、吹笛子,她有着那么多女孩儿所没有的,然而她的万般的美丽也没能让她逃脱这世俗的厄运,悲哀是早已酝酿着,她不能逃脱,没有人逃脱。
就是这样一个含情转睇、顾盼生姿的婉约的女子,表面似乎不露声色,而内心却时刻忍受着剧烈的痛苦,她忠于自己的爱情,不惜以生命献祭。三月的原野绿了,作者用散文样的笔调开始诉说,又用散文样的笔调结束了这一段悲剧的生活,春天的命运那么短,像极了翠姨她的那段短暂也许美丽过的生活。这“春”的背景,这么优美而悲切,这种东方女性的悲剧,在她身后留给了人们更多的思索。
课文中萧红的《小城三月》这部作品,反复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里都会有莫名的失落,从初读时的隐约的伤感,到最后似乎变得有一些沉静,就像许多外国小说一样,被时代背景所压迫,深深的无奈,人性想要挣脱枷锁触碰美好时却友被巨大的压力所牢笼住。
终是被时代所绊住,悲剧收场,外国小说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艾米莉·简·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就类似这样,不过不同的是萧红作家的叙述方式以及各自的`社会背景,作者那小孩般的平静的叙述,似乎没有很重的悲悯气息,就像对于这个悲剧的最终的形成,似乎是早就注定的,它在那个陈旧、封闭、黑暗的社会里也许不过是那许多不幸里的千分之一,在一个没有爱情的时代,婚姻只是一种人们习惯了的应有的无需任何感情来作为其根基的形式,只是那俗语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所谓伦理道德,阻拦了我们的女主人公追求其自身真正的幸福的道路,而在一种接受了新的思想的影响后,想要摆脱却又无力摆脱旧的思想的左右,想要追求却又不敢追求真正爱情的悲哀中无从选择而最终凄楚的死亡。
她的死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东方女性的爱情悲剧。别林斯基说:"内容越是平淡无奇,越能显出作者的才能过人",在这个故事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所有的情节仿佛司空见惯,就像你自己身边的生活,它没有像侦探小说里那样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所有的那么简单,逛街,聊天,家庭的小小的音乐会,或是元宵节里的花灯,你感受到的故事是那么平常,但也正是在这么平常的生活里,这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生活在岁月的年轮里剥蚀着它的华美的色泽,也剥落了幸福和快乐。
翠姨她是这么样一个细致的女人,当她那般想要买到那么一双绒绳鞋而终究不能如愿以偿时,她悲凉的感叹:"我的命,不会好的。"作者用一双买不到的绒鞋做道具,巧妙地暗示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生活的悄然流逝,让这个最初单纯可爱的少女对婚姻和命运日渐恐惧,更增添了作品的凄楚和悲凉。萧红对翠姨很少做直接的心理描述,但她的追求、向往、痛苦、幻灭的心理历程,我们都感同身受、历历在目。
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人理解她为什么死去了,甚至连她挚爱着的我的堂哥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孤寂的死去,那种典型的东方式的恋爱,深爱着对方,却始终不肯说出,只是深埋在心底,直到最后带去坟墓,翠姨就是这样不自觉的觉醒者,她的苦恼、哀怨以及小心翼翼,无不打着时代的烙印。她只能"一个人站在短篱前面,向着远远的哈尔滨市痴痴的望着"。即使和自己深爱的人单独相处时,也是拘谨着,互相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空话,而且一听到有人来,就赶紧慌乱地掩饰自己的窘态。只有在即将离开人世的弥留之际,四顾无人,才第一次失态的拉着爱人的手,"像要把心哭出来般"大哭。可是她的力量那么单薄。命运真的存在吗?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会有那么一种无形的力牵引我们走向天堂或者走向黑暗的深渊,她的那颗小小的心里满足了,带着那一点用她的生命换来的执着,她苦笑着安静地离开了,她或许去了天堂,那片圣洁的纯白的地方,然而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她的世界荒芜一片,忧伤蔓延。
也许那些值得纪念的生命里曾经确乎真实地快乐过,那些曾经的相遇,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对她来说都是美丽的,正是为了这些美丽,她认为那些付出值得,她总是把自己看得过于卑微,那些过于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在她的眼里是奢侈的,于是她羡慕着‘我’的"读过书",她羡慕着那种在她认为清白的出生, "她自觉地觉得自己的命运不会好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她没有发现自己其实是有那么许多美丽的,她会沉静而美丽地走路,会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讲话,她甚至还会弹大正琴,会吹箫、吹笛子,她有着那么多女孩儿所没有的,然而她的万般的美丽也没能让她逃脱这世俗的厄运,悲哀是早已酝酿着,她不能逃脱,没有人逃脱。
就是这样一个含情转睇、顾盼生姿的婉约的女子,表面似乎不露声色,而内心却时刻忍受着剧烈的痛苦,她忠于自己的爱情,不惜以生命献祭。三月的原野绿了,作者用散文样的笔调开始诉说,又用散文样的笔调结束了这一段悲剧的生活,春天的命运那么短,像极了翠姨她的那段短暂也许美丽过的生活。这"春"的背景,这么优美而悲切,这种东方女性的悲剧,在她身后留给了人们更多的思索。
《大鱼之道》的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在瀑布下冲凉,忽见一条堪称鱼母的黑鲩穿梭其间,准备产卵。作者见到后,重重一棍击在它的脑壳上,它便像死鱼一样被作者带了回去。没想到因为作者没让它把它的鱼子产卵到湖里去,它在途中拼死咬住树枝,使自己的鱼子安全产到湖里去,才默默地死去。
读完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震撼。鱼母历经艰辛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它肚子里的那些小生命能够安全产到湖里,它为了那些小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在动物界里或许很常见,可它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安全诞生,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想想所有人的父母,不都是如此吗?为了自己的儿女,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不顾一切。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怀孕期间,整天挺个大肚子,走路都不方便,更不用说做其他事情了。可为了我们,他们的孩子,他们可以忍受一切痛苦。我们即将诞生,妈妈在做手术的时候,用痛来说就太渺小了,说是在生与死之间徘徊还差不多。可是他们能够忍受,因为我们给了他们希望。
黑鲩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对于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平凡而又特殊的问题,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解说:有人说,生活是不断需求的过程,而非享乐的过程;有人说,生活像果盘中盛着的收获与失落;有人说,生活就像洋葱会让你落泪;还有人说,生活是由无数烦恼组成的念珠——不同的人对生活有不同看法,不同的人生观,对生活的感悟也不同。
孔乙己是个人很可怜,用"可怜"这个词,也许会让人感到很老套,但是我想不出别的词语。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之乎者也,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也许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从孔乙己这一面我发现,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的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这两天正在读《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稍微有一点感想。都说葛朗台是吝啬鬼,可是我想从另外一方面来谈一谈他。
葛朗台是一个从做箍桶生意发家的生意人,他经历了法国的拿破仑时期,形成了节省的习惯。不过,他的节省过了头。一方面,他不断压榨他所在城市其他人的利润,一方面,又对自己及其家人的生活习惯严格控制。吃的、穿的、用的、住的无不计算到了极点,一丝一毫也不放松。所以,即使他这么富有,他的妻女仍然像女佣人一样,整天呆在那个黑暗的住所。她们的生活毫无乐趣。
但其实,我觉得这样挺好。尽管索漠是一个小城市,但这里人的勾心斗角依然很厉害。欧也妮就是他们所虎视眈眈的一个对象,因为他的父亲很厉害,或者直接说他很有钱吧。涉世不深的欧也妮很可能就会被欺骗,这也许是葛朗台对女儿的保护。
但是我想的重点不在这里,说句实话,我也喜欢钱,试问,谁会与钱有仇?但是葛朗台这种彻头彻尾的一切以前为中心的态度,我想,现在应该不会有人这样了。但是我认为,葛朗台的这种态度很好。这种“态度”不是我们平时说的态度,我的意思是他一心一意的扑在钱上,为了钱,他可以不管外界的一切事物。我只是说他“一心一意”很好,并不是想提倡他的一些行为。
比如说,在他的亲弟弟自杀后,他没有好好的照顾他的侄子,不,他根本就没有要照顾他的意思。他甚至认为父亲死了都没有关系,钱没了才是世界上的不幸。真的令人感到毛骨悚然!有这样做哥哥的吗?还有,他在妻子生病后,为了省钱,执意不请医生,眼睁睁的看着妻子离开自己。若不是害怕女儿要求分遗产,他会一直把女儿关在自己的房间软禁。真令人难以想象。
《欧也妮葛朗台》几乎把法国一时期的历史都囊括进去了,是一部法国资产阶级的真实写照。
《狗牙雨》这本书是一篇记叙了发生在油麻镇上许多有趣和感人的事。讲述了主人公杜元潮与他的父亲杜少岩以及他与伙伴的点点滴滴。
杜元潮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大水使他来到了油麻镇,他和他的父亲被镇上最有钱的程家给收留了。他与程采芹成了好朋友。但邱子东不想与杜元潮成为朋友就经常捉弄他。邱子东让两个身体强壮的男孩把杜元潮扔到了一个墓坑里。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形状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好像被小石头扔中。这就是文章题目“狗牙雨”的由来。
文章中主人公杜元潮的年龄虽小但毅志却很坚强。虽然他常被小伙伴欺负,常被小伙伴嘲笑,但他从来都不因此而变得胆怯。他十分善良,他很爱学习,他小却很懂事。他深受程家人的喜爱。
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角地》。我读着读着,好像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钱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故事里小妹妹很天真,大哥哥们有做好哥哥的样子。文章很真实,没有一点虚构,写出了一家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以前想读书是一件多么奢望的事啊!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我经常想,母爱是什么,读了《慈母情深》,我明白了。
《慈母情深》的作者是梁晓声,主要讲了作者想要一本长篇小说——《青年近卫军》。但是,书价很贵。作者来到母亲工作的地方,看到母亲如此辛苦的工作,不经后悔起来,而母亲却把钱给了作者。作者为母亲买了一听水果罐头,母亲教育了作者一顿,又为作者凑足了钱。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冬日里温暖的毛衣,母爱像滋润心田的雨露。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当我起床时,为我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当我出门时,叮嘱我小心路上的车子,当我生病时,为我忙里忙外,不能休憩。
有一次放学,天,下起了大雨。我站在走廊里张望,这时,妈妈拿着雨伞,急忙向我走来。在路上,妈妈偷偷把雨伞向我挪来,自己却淋了雨,差点发烧。直到我有一天,冒着雨跑回家,才感到被雨淋勒的难受。母爱是山间的山泉,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回城浓浓的母爱。
如今,我终于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
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三字经》里的“若梁灏八十二对大廷魁多士”这一片段。它告诉我“成事贵在坚持!”
“若梁灏八十二对大廷魁多士”这一片段资料讲的是:宋朝有个梁灏,在八十二岁时才考中状元,在金殿上对皇帝提出的问题对答如流,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不如他。
一个人光有才华还不够,还要有对自己梦想,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坚持才能取得胜利。正如梁灏一样,多次科举都未果。但是,他在没实现自己的梦想的时候,并没有从此一跌不振,放弃追逐自己的梦想。而是,重整旗鼓,再度参加科举,直到考中状元。正是他那份梦想的力量和那份坚定执著的精神,最终才有考中科举,在金殿上对皇帝提出的问题对答如流,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不如他的场面。
梁灏的对梦想执著追求的精神使我想起了爱迪生这位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在寻找适合做灯泡的材料时,一次一次地试验,一次一次地失败,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没找到适宜的材料。应对失败、挫折、他人的冷嘲热讽他仍不放弃,之后,找到了适宜的材料即钨丝做灯丝,成功发明了灯泡。让灯泡走进了寻常百姓家。爱迪生和梁灏一样,对梦想总是那样坚持追求。让我再度相信“成事贵在坚持!”
《三字经》里的“若梁灏八十二对大廷魁多士”这一片段给了我这样的一个启示:有志者事竟成,凡是立定志愿,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去做,是务必会成功的。
相信大家都有过养小动物经历,不知你有没有发现,动物其实和我们人类一样是有丰富感情的。动物和动物之间也有着它们的独特的交流方式,它们之间的友谊、亲情往往是我们难以发现的。
提到“鹰”,我们往往把它与凶残联系在一起,但从沈石溪伯伯的小说《梅里山鹰》中,我却看见了鹰的百般感情。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母鹰金蔷薇在丈夫死后,主动承担抚养两只雏鹰的重任,在残酷的大自然规则下,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两只小邹鹰只能留一只,但在母鹰精心照料下,两个小宿敌变成了手足相依的兄弟。
初读时,我感到母鹰金蔷薇是一个铁石心肠的母亲,故事吸引我读下去才发现,原来金蔷薇为了使兄弟俩和平相处,也是煞费苦心,用食物引诱、大雨锻炼等方法让水火不相容的兄弟情同手足、互相帮助。
由此,我想到了世间最伟大、最珍贵、最平凡、最无界、最无私的爱—母爱,母爱犹如天降甘霖,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母鹰金蔷薇正是用这种无微不至的关爱历炼了两足雏鹰,也改变了它们种族亘古不变的规则。
感动中,我眼前再次浮现出最为感人的一幕,金蔷薇已经两天没捕捉到食物了,为了不让孩子挨饿,去到人类的寨子里偷鸡。回到巢中,金蔷薇先把鸡头、鸡脚等难消化的地方吃掉,让孩子们去吃鲜美的肉。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小时候,母亲总把好吃的给我,却说自己不喜欢吃。这些类似的“善意的谎言”,难道不正是无私的母爱吗?
母爱——世间最美的一首赞歌,让我们用心去爱自己的母亲吧!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瓦尔登湖》的品读,总觉得地点不够好,每次翻阅,总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好似有一堵墙,让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却又觉得如此得体,这一种感觉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从树上掉下来,烂透了!直到有一次,与朋友争执被骗,躲在窝里再次翻阅,只觉每种生命都是一个悠哉的精灵,畅快与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寂寞的书自然有寂寞的读法,也许只有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静下来的时候才能读出这本书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懂了,只是觉得,好美。幻想了一下作者的瓦尔登式生活,天作棋盘星作子,地为琵琶路为弦,或许作者不感到寂寞,因为他可以举杯邀明月,飞鸟相与还,大自然就是他的无穷无尽良友,清风作伴,任尔春水东流。只是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许恐怖了,终日难见人影,就是“辟谷”也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孤寂,人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或许人们可以有鲁滨逊的坚毅,但极少能忍受闭关锁国的“百年孤独”。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作者在这一寂寞中寻找自然的弦律,书中那个留下痕迹的小动物描写令我神往,晨曦出黄昏归,却发现有貌似小松鼠留下的问候,何等惬意与满足?恐怕陶渊明知道了也非得羡慕不可。
正是这份寂寞,给了作者格外敏感的感觉与美好的想像,纵然雨中漫步,四处飞舞着的也是自然的朋友,可以说作者甚至可能将一个水分子幻想成一个水精灵,倾听着它们在和风细雨中的律动与笑声。这种极端的联想令作者深深爱上了自然,因为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并且仁爱有情,这就是作者寂寞的寄托了。
苦菜花开高岗上,烈士鲜血洒在青湖畔。
伟大的民族精神凝结着母亲深明大义,赤胆忠心,坚韧不拔抗击封建地主,日本侵虐者的赤忱之心,是柔弱可人的小蔓子不俱强权,不被敌人糖衣炮弹所诱骗的勇敢之心,是姜娟夫妇在站征中经受死亡考验的大无畏之心。
寒凝大地,苦菜花开得更灿烂,血雨腥风,母亲的胸膛更坚挺。特工的奸猾,日寇的残酷,都不能阻挡革命胜利的大浪潮。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
最近,我拜读了江苏人曹文轩的作品——《细米》。
文章的主人公是乡野男孩细米与苏州城来的女知青梅纹。主要讲了:一次,从苏州城来了一群天仙般的知青,梅纹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她后来被分配到了细米家,最后在稻香渡中学当了初二班的班主任,承担着一份重大的责任。她陪伴细米走过了那些粗糙的岁月,引领细米走向正轨
文章中我喜欢细米的野。一次,他在稻田中追捉一只“纺织娘”,尽管赤日当空,晒得野外不敢有人走动,但他还是将双眼瞪圆,死死盯着那绿的透明的家伙;还有一次,月光下,他钻过篱笆,钻进了人家的瓜地,忽然听到主人家的“吱呀”门声,于是他像一只猫一样伏在瓜地里。
我喜欢细米的真诚。一次,细米为了让全班考第一,居然从校长的裤子上偷钥匙,打开了柜子偷考卷。因为他父亲既是稻香渡中学的校长,也是那一片地区学校的片长。每次片考,都由他组织老师出考卷,并由他负责保管考卷。可终究还是被校长发现了,为了不连累同学们,连累梅纹老师,细米把真相主动告诉给了父亲,被父亲痛打了一顿。
我更喜欢细密的善良。一次,他遇到一条被小七子打得似晕又不晕的流浪狗。流浪狗从小七子的魔爪里刚跑进了森林,小七子追杀了过来。细米故意把小七子指错了方向,拯救了流浪狗,并且收留了它,还把它取名叫翘翘。
读完《细米》我体会到了:其实真、善、美无处不在,只要你有一颗善于观察的心。
周末,我再次阅读了伯罗蒙塞尔《自然之道》这篇文章。看完之后,我受益匪浅。
《自然之道》这篇文章向我们讲述了"我"和同伴们到太平洋加拉巴哥岛的旅游途中,为救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遭受劫难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非常震惊。因为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变成食肉鸟的美餐。这难道是应该的吗?因为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付出了弱小的生命,离开了这美丽的世界,这难道不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吗?我们人类,虽然是万物中的的高等动物。但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好心办坏事。
这让我不由得联想起曾经学过一篇课文——《狼和鹿》。也是因人类不遵循生态而导致了悲剧。在美国一个名叫凯巴伯的美丽森林,生活着一群狼和鹿。狼经常捕食鹿,这导致凯巴伯附近的居民非常痛恨狼。终于有一天,居民们组成一只狩猎队,来到森林里捕杀狼。随着狼的消失,鹿开始大量繁殖。但因为没有狼限制鹿的数量,森林里所有能吃的绿色植物都被鹿吃光了。而病魔也随之在鹿群之中蔓延。仅仅两个冬天,鹿就死去了6万只。而剩下的8000只鹿,也是奄奄一息,后来居民们才发现,正是因为狼的存在。鹿的数量就可以被控制。老弱病残,则被狼吃掉,而剩下的鹿,都是最好、最强壮的鹿,当他们向政府请求放了几只狼后,森林又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可见生态平衡一样非常重要,当人做事的时候,又有没有想过所做的会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呢?
我就差点做这方面的傻事。我家里养的金鱼,相信大家都知道。但,其中有一条叫小黄金的金鱼,它每次都抢不到食。我担心它会饿死,就想把它捞出来单独喂几天。妈妈一见,就拦住我说:"你不能把它捞出来。弱肉强食的原则,在自然界是不能变的。它如果享受惯了,在与其他鱼相处时,还能生存下去吗?"我听了妈妈的话,便把手缩了回来。过了一段时间,它也学会了抢食。我也不用担心它会因抢不到食而饿死了。
在自然界中,生物规律是人类自身无法改变的。如果你去违背了,得先考虑后果。不要像加拉巴哥岛和凯巴伯森林一样,再一次酿造无法挽回的悲剧!
“浪费时间就是在浪费生命!”大家应该都听过这句话吧?你想浪费你宝贵的生命吗?我肯定——你的回答是否定的'。
时间窃贼——“灰先生”正是利用了人们“怕死”的这个特点来窃取人们的时间。而这个故事的主角——一个不知打哪儿来、活了多少岁的小女孩毛毛,就像是“光明女神”(我也觉得这个比喻有点夸张)给她的朋友们带来快乐,至于为什么,原因就是——倾听!倾听是一种美德,这是尊重他人一个很好的办法。正是因为毛毛的倾听,别人才那么喜欢她,也导致BLM553C号代理人把自己的心声透露给了她,所谓“心声”也当然是灰先生们的机密喽!
毛毛惊讶地发现,其实灰先生们什么都不是,什么都算不上,而且不抽用时间花瓣卷成的雪茄,就会灰飞烟灭的。接着,她遇上了能预知未来的乌龟:卡西欧佩亚,是它帮她脱离了灰先生的捕捉,并带她来到了时间的管理人——侯拉师傅这,还协助她打败了灰先生们,拯救了全人类的时间(生命)!
《毛毛》这本书充满着新奇的想象力,活跃着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科幻神奇的故事,诠释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时间,只要是干你愿意干的事儿,你就永远也不会觉得是在浪费它!
这是一个以往以为几乎不可能抓不住,未料,它早已因为时间,或者是命运,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之手的梦。
菲茨杰拉德借用尼克的眼睛,旁观了盖茨比从满怀憧憬地追梦,一步步愈靠愈近,却在快要触到的时候突然间像泡沫一样应枪声而碎的过程。如其书名所述,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他出身卑微,靠欺骗赢得大家小姐的芳心,然后凭着他的努力和敢赌的胆量兑现了他的谎言。即便听到那些每周来他家赴宴的世俗之流肆无忌惮地传播有关他的蜚语,盖茨比也毫不在乎的继续款待他们,而仅仅反驳不相信他曾就读于牛津的怀疑者。他的确不必在意,因为他的财富足以掩瞒不够光鲜的过去。
然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注定不是属于这个污浊势力的上层社会的人。不得不说,他很幼稚,幼稚到把别人早已忘怀的梦一年又一年地还藏在心里。
文本中随处可见盖茨比对黛西的一片痴心。但我并不认为他是真的如此迷恋黛西这个人。他可是在潜意识里认定了自我迷恋黛西。在他获得财富之前,“黛西”意味着它以往被上层社会接纳的“辉煌历史”。这段完美的经历刺激他不择手段去赚钱,奋力跻身上流。他成功的每一步都在为他心中名为黛西的雕塑添砖加瓦。不知不觉地,“黛西”的分量变得巨大,大到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即使在盖茨比扬名立万之后,他也只能习惯性地把这个梦做下去。能够说,在他日复一日的幻想中,“黛西”已被抽象成他所渴望的一切的完美。她是火,她是光,她是他奋斗一生的意义。
其实毋庸置疑,这个梦早就死去了。只是盖茨比太忠于最终一点零星的期望之火,所以才无暇记起这个现实,继续执著地企图扑向火焰的光明,却不幸地——其实又是注定的,奔赴死亡。
在这场闹剧中,唯一知晓真相的就是“我”了。尼克本是生活平淡而随性的普通人。意外地,他成了富商邻居最终的“好友”。这件事与他并不相关,他可是是因一点沾亲带故的联系而牵扯进来。尼克充当了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的主角。当主角们纷纷失去了一些东西然后沿截然不一样的轨迹开始新的人生,唯独他的轨道固定不变。仿佛一切清零般续着之前的生活走下去,可是是交的新女友又没了,而他依旧不悲不喜地无所谓着。
或许,尼克是你也是我。无论从性格还是才能上来说都乏善可称。他不是什么搅动大局的主角,而仅仅见证着别人的风起云涌。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循规蹈矩的生活。
但我总觉得,这样是不够的。
生命仅有一次,就当令它艳如花卉,既限时美丽,就放手追逐一次梦想。哪怕明知是愚蠢的无所济事的扑火,至少好过一辈子像工蚁般重复周遭其他人的动作:于己,找不出记忆可回望;于他人,亦无存在感可言,就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盖茨比每晚在岸边望见的点点灯火给他坚持的力量,他眼里容不下其他的光亮,只明白奋力振羽飞向对岸。可惜,盖茨比这种沉重的感情不是追求世俗感情和欢愉的黛西所能承受和理解的。起初,她以为找回了从前众星捧月的青春韶华,欢快地沉浸在盖茨比的爱中。可是,在汤姆和盖茨比二人的严加追问下,黛西重又变得摇摆不定。她可能爱过他们两个,又或许谁都没爱过。她只想享受被宠爱的浪漫,不愿承担任何职责和麻烦,也不想做令人头疼的选择。她的世界里,自我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就算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又间接害盖茨比命丧枪下,她也终究没有站出来说出真相。黛西未必是个小人,但一味逃避的行为证明,她是一个自私的“懦夫”。可凡人谁又不是如此呢只识目前寸光,在对价格的权衡比较中蹉跎一生,就此失去价值。
作者在开头就为这部小说做了总结:“盖茨比本人到头来倒是无可厚非的`,使我对人们短暂的悲哀和片刻的欢欣暂时丧失兴趣的,却是那些吞噬盖茨比心灵的东西,是在他的幻梦消逝后跟踪而来的恶浊的灰尘。”盖茨比是悲哀的。不是因为他的梦的破碎,是因为作者所说的那些“恶浊的灰尘”。他的豪宅始终那么热闹,却又始终是空虚的。人们彻夜歌舞喧哗,但并不认识坐在角落的主人盖茨比。尽管他身边从来不缺不请自来的客人,可他又实实在在是孑然一身。连他的同伙也想尽办法推辞不去他的葬礼,难怪那个睡在图书馆的怪人亦会感到诧异。盖茨比结交甚广,却没有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爱他的人。但,不明白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在意这些。他忙碌一生的所得向黛西炫耀过,他心中的光芒磅礴地迸发过。最终在他失望地苦等黛西不得时丧命,倒也避免了彻底的绝望。这样也就够了。在我看来,盖茨比在失败的结局下或许已算达成了他的愿望。
火光终究熄灭了。燃烧残留的灰烬掩盖大地。不要紧,盖茨比本就不是恶浊世界的火光所能照亮的。扑火,在于扑之前喜悦的一瞬,而不是接近后的失落。如今,他在这灰烬上起舞,同情地俯视着脚下的世俗人间。他浑身焕发着耀目光芒,我明白,那是会做梦的人才会有的光芒。
寒假,我看了《居里夫人》这本书。书的开头,玛丽独自从波兰来到当时的文化和科学中心巴黎学习。她的老师告诉她:“虽然你已经是最好的学生了,但你可能不像牛顿和伽利略。”后来她遇到了年轻科学家居里教授——。所以她每天都在他的实验室工作。有一天,隔壁的老教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暴露在阳光下的沥青矿居然能看到石头下面的东西。玛丽也觉得很奇怪。这块神奇的石头在玛丽的脑海中久久没有消失。玛丽和居里一起学习,共同的兴趣使他们走到了一起,不久就结婚了。在一次实验中,玛丽发现除了钾和钠之外,还有一种元素没有名字是无法分离的,于是夫妇俩决定研究一下。他们申请了一个实验室,非常破旧。
起初,他们冒着严寒和酷暑,将4吨沥青矿石分开,在火中熔化。因为火会一直烧,所以两个人一起工作,没日没夜的工作。从沥青矿石中分离钾和钠花了两年时间。这时,玛丽发现她的手被烧伤了。医生告诉她,她不能再做任何实验,可能会得癌症,但玛丽冒着生命危险继续工作。在实验的最后阶段,他们在5000多个蒸发皿中蒸发分离出的沥青残渣。在实验即将完成的时候,当居里夫妇以为最后成功的时刻已经到来的时候,发现蒸发皿里的新元素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一些水的痕迹。当他们沮丧地回家时,玛丽突然想起了那些水的痕迹,可能是
他们正在寻找的新元素,当他们回到实验室时,看到了他们辛辛苦苦工作了七年的——镭,在蒸发皿中闪闪发光。
当老师知道他们的研究成功后,他肯定地对他们说:“你们变成了像牛顿和伽利略那样能用手摘星的人。”他们获得了诺贝尔奖,但居里死于车祸。这一巨大的打击并没有打败玛丽。25年后,居里夫人再次获得诺贝尔奖。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钦佩居里夫人不屈不挠的精神。我想学习她的精神,尤其是不怕困难,勇于挑战,成为新时代的强者。
今天是周末,我走到书架前,顺手拿起一本小说翻阅。书名为《一双鞋能走多远》。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成长的中短篇小说,我从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与师傅产生内心冲突的乡村小木匠;为同学梦游而担心忧虑的男孩;为找一份工作而走得磨破了鞋的女孩;用古怪方式进行较量的山里少年;独自去父亲下放的山村旅行的中学生.......。透过这些朴素而坚实的生命故事,我触及到成长过程中的各种体验和滋味,感受到了向上,向善,向美的成长力量。
在这,我今天向大家着重介绍书中的一篇---《一双鞋能走多远》。这是说的一个从县里考进师范又因为不能分配到工作而来到城里找工作的女孩----何爽。何爽先在一所私立学校群乐小学当老师,可校长拖欠了许多的工资,三个老师罢课两天后,校长才发了一部分式资,何爽呆不下去了,便离开了群乐小学。她看到蓝星幼儿园的景色像童话书中的插图一样美丽,于是便去应聘,应聘结果须要一个星期的等待,这一个星期里何爽又跑了许多的地方。为了寻找一份自己喜欢而又踏实的工作,何爽累得精疲力竭。又因路走得太多,脚上的皮鞋都烂了,左脚的鞋都露出了几个调皮的脚趾。为了不让胖阿姨园长看到自己的烂鞋,她把左脚藏到了右脚的后面,可细心的胖阿姨园长还是发现了,并送了何爽一双新鞋,还把何爽带回家中,让何爽给自己那不懂事的女儿讲讲自己的历程。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何爽找工作的经历很独特,她也很懂得珍惜和节约,而我呢?有时不高兴了还会和爸爸妈妈大吵大闹的,自己也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该懂事了,不能再像原来那样做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想到这我不禁愧疚起来,这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次我想自己办张手抄报,可做到一半,我嫌这又是抄又是写又是画,真麻烦,不想做了,虽然不能半途而废地道理我懂,可是却怎么也坚持不下来了,我还给自己找借口来安慰自己:“你是对的,你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因为它而耽误了别的事情。”或者说:“下次做,这没关系的。”现在回想起来,唉!我觉得何爽姐姐惊人的毅力让人不得不佩服。
一本好书可能会让你一生受用不尽,我现在体会又深一点。
今天,在绵绵春雨中,我读了现代文学家朱自清的散文名篇《春》。朱自清的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模范”,清新的文字、淡雅的风格,让我深深陶醉。阅读他的散文,不仅仅是眼看口读,更要用心去品味。
《春》里的春天是四季之首,繁花烂漫。山醒了,水醒了,小草醒了,花儿醒了,还有和风、细雨和城里乡下的老老少少,组成一幅美妙的春景。斑斓的色彩,芬芳的气息,宛转的曲子、笛声,强烈刺激着我的感官。静的是物,动的是人;静的球开始滚动,动的风筝在飘荡;春天里的一切都仿佛有了生命。晴天也好,雨天也罢,风雨阴晴总相宜。比喻、拟人、排比和引用等修辞手法,驾轻就熟,信手拈来,不着痕迹,朱自清为我们勾勒出一季如画的春天。文中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这里运用拟人的手法,把小草的生长神态描写得栩栩如生,也向我们暗示,嫩绿的春天已在不知不觉中来到我们的身边。
《春》里春天象征着生机勃勃,寓意着美好的开端。只有春天的萌动,才有夏天的繁华,才有秋天的收获。“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被人们赋予了太多的期望。春天不再单纯是一个季节,而是变成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像刚落地的娃娃,像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像健壮的青年,”还要“安静和平”,人、动物和自然和谐相处,朱自清的春天,就是一种幸福生活的象征。
朱自清不仅是一个散文家、学者,更是一个有骨气的爱国人士。他生活在旧中国,生活在战争和饥饿中。今天我们品读这些清秀精到、雅俗共赏的文章时,难道你仅仅认为很“优美”吗?而我却觉得还有一点“忧美”,隐隐的“忧郁忧患之美”。这么绝妙的天地人和谐的春天,对于生活那个时代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望、一种梦想,只能“盼望着,盼望着”。
现在的人们养尊处优,已习惯了慵懒,对于美好的东西,经常是熟视无睹,而且常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春天和未来,我们只有好好学习、茁壮成长,才有祖国的的繁华和收获。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不能愧对“祖国春天”的称号,要让花开更红更香,要让草长更绿更广,为真正实现朱自清梦中的春天,添上浓重的一笔。
《查理九世》系列,一直以恐怖的剧情和曲折的内容闻名与我们讨论的话题中,别具一格的恐怖故事发展取向,博得人们的厚爱,而且男女老少通吃。今天我就要带大家来了解或重温一下这部雷欧幻象的巅峰之作。
《查理九世》现有二十六册,主要讲的是由探索者查理、破谜者墨多多(墨小侠)、尧婷婷、虎鲨、扶幽组成的DODO冒险队为登上浮空城,对世界各地的未__迷境进行探索,收集“黄金地图”和“秘境珍宝”的故事。
26本本本我都认真的看了两三遍,每一本故事都内容极富想象力和吸睛性,主角人设跟现实生活接近,而且还有不少用不同的笔墨刻画的“配角”。还放上了一些我们现在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比如说多多冒险队真正的老大:查理。
拥有纯种的贵族血统,被墨爷爷注射了提高智商的药剂,还可以通过发生器讲话。所谓的智勇双全,说的就是这条小狗了,再比如未完全灭绝的生物、不死的人鱼族、被科学家们重新培育出来的高智商恐龙…
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不死国的生命树,他讲了伊森公爵为了活下去利用尤加特拉希生命树,吞噬别人的生命,把它们变成半死不活的骷髅人,与多多冒险队进行了一场斗智斗勇的斗争,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结尾处的一段话:一个人活了多少岁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是他是如何度过这些岁月的。
这本书并没有多么震撼的场景,没有多么厉害的主角,但它确用一个个故事讲出了许多人生真理,不像有一些书,一看就忘了,这几本小小的书,却可以让你翻个手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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