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2篇)
读完《家》,整个人心情是沉重的,巴金的文章不像鲁迅文章那样犀利,可胸口一直喘不过气来。巴金说:“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人物,让读者们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可是这是可以忘记的吗?这段高家悲欢离合的历史。
高公馆像是一片表面平静实质黑暗腐朽的土地,滋养着上上下下几十个不同的人。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既有青春有理想,渴望通过五四运动改变现实不堪的觉慧觉民,也有始终泰然处之的大哥觉新。有时我会想觉新是不是已经死掉,事实他还是活着,掌管着高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祖父的企业。那便是丢了灵魂吧,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整个人如白纸一样不堪。是现实把他逼成这样的,曾经的觉新有理想有追求,但他的身份不同,身为高家的长孙,觉新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的熏陶,尤其是子孝,这些都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怯懦,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弟妹妹的反封建抗争,又不得不维护封建统治的权威。在现实和理想面前,觉新必须选择现实,觉新的一生是纠结的,痛苦的,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让人心生叹息,却又无力去改变。文中的一个细节,高觉新顺着高太爷的意愿去他的公司当了职员,一个月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30元,这时高觉新的心里充斥着喜悦和悲凉。这是他劳动所得的30元,却也是他放弃理想的代价……
相比之下,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求得解放,敢于和封建统治相抗争的觉慧觉民被巴金先生刻画的栩栩如生。他们为民主自由和封建高家作斗争,他们要求高家把他们当人看,他们随时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觉民的琴,觉慧的鸣凤,都给了他们反抗的最好的精神动力。梅表姐和觉新抵受不住封建势力的压迫,而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分开,这是一个悲剧。同为反抗的琴和觉民是胜利的。
鸣凤的死让人心痛。曾经觉慧那样炽热的追求鸣凤,而身处旧社会,被封建势力所压迫的鸣凤,她总是逆来顺受的。“命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鸣凤总用这话来告诉自己必须忍受,必须包容这一切,这所有的都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最后,鸣凤要被送给冯老爷家做小妾,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只有向觉慧求助,而觉慧也是心有余力而不足,鸣凤心生悲哀和绝望,最后她选择以跳湖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鸣凤死了,这个为高家奉献出自己全部的青春的女孩死了,而高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人在意到这个生命的离去,如此冷漠的高公馆让人心生悲凉。
心爱的鸣凤的死去,大嫂的难产而死,梅表姐的郁郁而终,大哥的始终为别人活着,家中腐朽势力的黑暗,逼迫觉慧逃到重庆,他永远的离开了高家,离开了这个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似乎也没有结束。没有人知道今后的觉慧生活的如何,他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渴望革命,渴望民主自由。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经历过血和泪,伤与痛才会成长。
《家》,新势力与旧势力相抵抗,新势力在挣扎,但我坚信旧势力一定会灭亡的,因为有这么一群有理想有追求可爱的有热血的青年们!
正如巴金先生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觉慧,觉民,觉新这三兄弟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性格,因为不同的性格,巴金给予他们的也是不同的结局。觉慧与觉民的结局,觉新很羡慕。他后悔了,所以他选择帮助觉慧。
还写了三个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女人,她们是琴,梅,鸣凤。如果当时黑暗的社会是一场战斗,那么琴是幸存者。鸣凤死得壮烈,也死得遗憾,她太有骨气,却没有理智。梅和她喜欢的人一样太听从长辈的话了。琴是个有理智,有骨气 ,又有毅力的人,所以她胜利了,她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
巴金笔下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因为被黑暗社会说压迫,又因为自己的处世态度,得到了不一样的结局。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
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
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家)中有这样的描写:“可是后来他回到自己的房里,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为了他的破灭了的幻梦而哭。”文中的“他”指的是谁?“他”有什么幻梦?他的幻梦是怎样破灭的?请简要回答。
“他”指的是觉新。他打算中学毕业以后到有名的大学里继续深造,还想到德国(外国)留学,梦想与表妹结婚。由于他的祖父想抱重孙,他父亲便给他定了一门亲事,结婚的对象不是自己所爱的表妹,而且年内就要结婚,婚姻和升学的希望都成了泡影。
高老太爷希望有一个重孙子,想早日给高觉新提亲。“他(觉新)的相貌清秀和聪慧好学使某几个有女儿待嫁的绅士动了心。给他做媒的人常常往来高公馆。”高觉新的亲事最终是怎么决定的?请简要叙述。
来说媒的人很多,觉新的父亲和继母商量、选择后,只剩两家,而这两家请来的媒人情面同样大,他父亲就用拈阄的办法,把两个姑娘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方红纸上,在祖宗的神主面前祷告后,拈起一个,亲事就这样决定了。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通过这个大家庭的没落与分化来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这部作品奠定了巴金在中国文坛中的巨匠地位。
巴金在《家》的代序《文学生活五十年》中写到:“《家》是我自己喜欢的作品。我自己就是在那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我如实地描写了我的祖父和我的大哥——一个“我说了算”的专制家长和一个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还有一些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我的长辈们,还有那些横遭摧残的年轻生命,还有受苦、受压迫的“奴隶”们。我写这小说,仿佛挖开了我们家的坟墓。”正如巴金所说,《家》写出了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写出了在高府的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的觉醒。
《家》是巴金用来批判封建宗法专制制度的一件利器,于是他选取了作品中最富朝气的觉慧作为执行批判的代理人。在书中,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封建大家庭的叛逆者,《家》中具有民主主义觉悟的年轻一代代表,是“五四”进步新青年。《家》的另一个第三代代表觉新并不是作者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宗法专制的有力罪证,因此作者用在这个人物身上的笔墨仅次于觉慧。至于《家》中第三个重要人物高老太爷,则是作品中“封建宗法制度”的具象化。因此,这一人物开篇便处于不容争辩的被否定的地位。为此,在作品中作者极力将之塑造成一个封建制度即将崩溃时期封建家长制的代表人物,整个封建阶级的罪恶典型。作品写到老太爷为了觉民逃婚而大发雷霆时,有一段议论:“他只知道他的命令应该遵守,他的面子应该顾全。至于别人的幸福,他是不会顾到的。他只知道向觉新要人。他时常发脾气,骂了觉新,骂了克明;连周氏也挨了他的骂”。这段评论显然是把高老太爷作为一个批判的靶子在进行抨击了,在句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觉慧式的愤慨,但更应该把它当作是作者对他所憎恨的封建制度的统治者的抨击。
《家》中的人物,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浇灌、照射下生长。他们不象现在的我们,有着一层温室的护罩,他们直接面对着变幻莫测的风雨。
今天的我,看到了他们弯延伸展的努力与永不妥协的精神。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一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除了对场景和心理的细腻描述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受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那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必须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仅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世界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勇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分趣、专情与不一样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经过战争引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开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感情故事。
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思嘉是如此的独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应对困难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应对爱的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我,当她最终认清,要应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我,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多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永远充满了期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部小说告诉了我们很多,我领悟到的仅有:我们能够短暂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因为我们还有明天,生活一天不结束,我们的脚步,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追求就不会不离,也不应当停止。
历史沧桑,到头来什么也剩不下,永生的愿望随同历史的波涛一起消逝在我们目光尽头。这本书告诉人们在封建专制制度下上至帝王下至平民任何人的生活、权力都是没有保障的。所以我们期望有为万世开太平的圣者出现改造我们国家的根本问题---体制。
整本书读起来很有意思,作者黄仁宇先生由于为了写一个论文从此结缘于明史,而他的著作更是让读者对历史长胜了浓厚的兴趣。在书中我也看到了一位皇帝的无奈,虽然贵为一国之君,但是有很多东西去不由他抉择。旁人可能觉得皇帝是一个十全十美的职务,但是在立储这件事上它却无法平自己的意愿行事,这体现出了皇帝的苦恼。
由此,万历皇帝走上了怠政的道路,他是在和文官集团怄气,但他应该知道,实际上文官集团的力量是一个皇帝难以约束的。我终于知道,一个不好的皇帝往往是由于一些原因。从书中我们不难看出,万历少年是一个有为的君主,他曾经励精图治,打算开创一个万历中兴,但由于一件件事的不能决断,他终于无法忍受。而立储之事就成了他的一个爆发。他终于在这件事上开始怠政。而一个王朝也由于君主的怠政而渐渐走向没落的深渊。
读到张居正是,我更是感到了世态炎凉,生前的荣华和身后的悲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清算张居正的行动中,凡是和他有关的人都受到牵连,不是流放边关就是把官回乡,其中戚继光就是其中之一,戚继光是一个大英雄,但是它也蒙逃脱历史的惯性发展,它便是牺牲品。
戚继光和张居正一样是很有作为的,戚继光发明的战法确实令人惊叹,这让我知道早在明代就有人发明了各兵种协同作战,并使用火器。弗朗基和大将军炮,在当时也有一定的应用,但是他们哪里知道,西方国家已经有了大船,火炮。1587年,这一年正值西欧历史上西班牙舰队全部出动征英的前一年。
黄仁宇先生认为; 国家如是等等的问题,其症结到底何在,这是研治明史者所不能不认真考虑的。笔者以为,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本书力图使历史专题的研究大众化,因而采取了传记体的铺叙方式。书中所叙,不妨称为一个大失败的总记录。
因为叙及的主要人物,有万历皇帝朱翊钧,大学士张居正、申时行,南京都察院都御史海瑞,蓟州总兵官戚继光,以知府身分挂冠而去的名士李贽,他们或身败,或名裂,没有一个人可以功德圆满。即使是侧面提及的人物,如冯保、高拱、张鲸、郑贵妃、福王常洵、俞大猷、卢镗、刘(纟廷),也统统没有好结果。这种情形,断非个人的原因所得以解释,而是当日的制度已至山穷水尽,上自天子,下至庶民,无不成为牺牲品而遭殃受祸。
翻来那本《培根随笔》,碰巧映入眼帘的是那篇《论美》。捧起书来,认真研读,细细品味,便觉心生同感。
美是什么?你也许会说,美就是一个人长得漂亮。其实不然,一个人的美不仅仅指人的外在形体美,还包括人的内在心灵美。“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素净处。”同样,一个人如果有了美好的德行,朴素的外表不仅不会有影响,而且还会使这美好的德行更加可贵。
书中提到两位画家——阿佩勒斯和丢勒。他们曾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美的人像。其实这种画像,恐怕除了画家本人,无人喜爱。正如培根所言:“美之极致图画无法描绘,一眼难以发现。”美不应该用规范和公式去限制它,而是在恰当的机遇中发现和表现它。
我们每天都会见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如果逐步审查,可能一无是处,并不优美,但倘若纵观整体,你会发现,他们个个楚楚动人。“美到秋天依然美”,有些老人尽管岁至暮年,但是由于他们作风优雅,生活充实,其风采依然属于人世间至善至美的典范。
美是一种和谐,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又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美是一种纯真,天然之美比修饰之美更有特色;美是一种力量,在平凡之中震撼人心……正如培根所说:“论及美,容貌美胜过肤色美,文雅得体的举止美又胜过容貌美。”“当代雷锋”郭明义是美的,因为他无私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最美教师”张丽莉是美的,因为她的心里时刻装着学生,即使面对生命考验也从未退缩;“中国好大爷”王福顺是美的,他谎称自己有医保,让撞人青年“赶紧去上班”……这些人都很平凡,却用朴实的行为彰显了人性之美,他们都是拥有大爱之美的人。
培根说:“美犹如夏天的水果,容易腐烂,难以持久。”一个人如果只有光鲜美丽的外表,而缺少丰富的内涵,那么这种外在的美丽也只是徒劳无用,不可长久的。只有真正做到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人间至美,美在心灵。
这本书是我第一次读,也是第一次读这种短诗。虽然阅读过很多诗集,但觉得它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导读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还讲到了冰心奶奶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大,也充分体现了她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繁星》和《春水》是冰心奶奶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总的来说包含三个方面:母爱、童真和自然。
冰心奶奶把母爱视为崇高和最美好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基本动力。从冰心奶奶的短诗中我就感受到了他对母爱的理解: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童真也是冰心奶奶这两本书中用得比较多的题材。在她的眼里,充满童趣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在童真中,冰心奶奶的作品有着深沉细腻的感情基调: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读完了冰心奶奶的两部作品,我已经完全走进了书中的内容,仿佛我已经走进了冰心奶奶的内心世界,看到了她内心的想法。在这两部书中,冰心奶奶用清新典雅、朴素自然的语言,阐述了各种人生哲理,冰心奶奶的诗句优美,如同在茫茫夜空中闪烁的繁星,又如忘河之滨的水,又如花朵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
在冰心奶奶的笔下,世界是那样的美丽。而且在字里行间也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冰心奶奶的这两部作品,我的心微微触动了一下,这也许就是感动吧!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20xx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在人生的旅途中,或有欢乐,或有悲伤,但这一切的情感一旦通过阅读的洗礼,一切情感都已全无,只剩读书之乐。
或许有人会说:“书是一杯不加糖的咖啡,品起来可真苦啊!”可是不然,你殊不知,口感越苦,越会使人振奋,口感越苦,越能使人体味深刻,正如钱钟书的那句:“真正的读书的快乐是不放糖的咖啡,在苦中能品出甜味来,苦才真正是读书的快乐的引诱。”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书中,我们可以重返《三国》的激烈战场,感受《水浒》英雄的英姿飒爽,身临《西游记》的神人怪鬼之界,垂怜《红楼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在书中,从孔子的《论语》到*的《*诗词选》,从鲁迅的的《彷徨》《呐喊》到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从冰心的《小桔灯》《繁星•春水》到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在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四季轮回,从“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从“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读书令我们感受到了从古至今,由国内到国外,从老一辈到新一代的改变与不同,博览群书,生活是如此充实。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书,才能为未来的蓝图染上光辉的色彩。是故有古人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邻光,更有程门立雪,囊萤映雪,燃糠自照,最终终成一代名人。因此,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更可以造就一个人,何乐而不为呢?
在现在,多数同学只重视读课本,而不重视课外阅读,只重视考试成绩而不重视身心感悟,只重视表面意思而不重视深层涵意,这并不是真正的阅读,这样读书只会觉得乏味,枯槁,必会感到苦了,而只有用心,用爱去读书,读书之乐必会令你乐得合不拢嘴。
读书会有苦,但苦即为一种乐,读书会感到快乐,而必须是在经历苦的条件之后,是亦苦即是乐,乐必经苦,这便是读书的苦乐之境了。
《春》是一篇满贮诗意的散文。它以诗的笔调,描绘了我国南方春天特有的景色:绿草如茵,花木争荣,春风拂煦,细雨连绵,呈现一派生机和活力;在春境中的人,也精神抖擞,辛勤劳作,充满希望。
《春》是一幅春光秀丽的画卷,《春》是一曲赞美青春的颂歌。作品起始写道:“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两个“盼望着”的词语重叠,强化了人们对春天的期盼。“春天的脚步近了”,更把春天拟人化,似乎春天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作者先从总的方面描绘春境,勾画出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景象。接着,作者推出五个特写镜头,细致入微地描绘春天的动人景象。
第一个特写镜头是春草。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作者不仅写出了春草的嫩绿、绵软,而且还摄下了它对人的诱惑力:人们在草地上“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这里的绿茵,已不是单纯的自然景物,而成了人们生活的亲爱的伴侣,景物变成了情物。
第二个特写镜头是花木争荣。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不仅果树之花争相斗妍,而且野花遍地,万紫千红。众花还以其特有的色香,吸引无数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蝴蝶翩翩起舞。这些描写,活现出春意盎然的气氛。作者不以再现自然花色为满足,还特意驰骋想象的翅膀写道:果树之花“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想象不仅拓宽了描写的视野,更从未来角度渲染了春花的可爱。
第三个特写镜头是春风。
相比春花来说,春风是不容易描写的。朱自清写春风,主要抓住了两点,春风的柔和和它具有传声送味的作用。作者先用南宋志南和尚的“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诗句,来状写春风的温暖,柔和;他犹恐读者不易领会,马上来了一句人人能领会的摹写:“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湿润的空气里酝酿”。作者从传味角度写春风,不仅强化了春的氛围,也将此段与上两段关于草、花的描写自然地连接起来。春风还把春鸟的歌唱、牧童的笛音,送入人的耳膜,“与轻风流水应和着”。作者从多方位描写春风,把这个本来不易表现的事物也写得栩栩如生。
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在课文第16课《珍珠鸟》的小鸟正是因为对人的第一眼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所以对作者产生了信赖,所以在作者冯骥才先生的肩头睡着了,这往往使我想起二年级的时候,吴轶为我们通风报信。他像《狼来了》里头的小孩子,一直骗我们:“啊,不好老师来了!”我们坐的笔直笔直,而他却哈哈大笑,“你们上当了!”就是这样反复了4、5次我们也不相信了,这时他又大叫:“别玩了!老师来了!”我们照样玩,“你骗3岁小孩啊!”。他脸上露出焦急的面容,“真的啦!”“大哥,你在怎么装也不像了。”我们话音刚落,卢老师就推开后门,走进来。我心中想:好险啊!这正是我们对吴轶没了信赖,所以对他的话不相信了。
文中的作者让珍珠鸟过清静的生活,不去拘束它们的快乐,不去惊动他们,这样小鸟就对作者有了一些信赖,“我”从来没有说过:“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之类的恶语,更没有恶意的行为去伤害小鸟弱小的灵魂,这时作者所环绕的仅是一个词:“信赖”。
在现实世界中,猴子非常信赖耍猴人,这种信赖是打出来的,只是怕一时的挨打。当耍猴人叫:“有钱的人捧个钱场,没钱的人捧个人场!”这时,小猴子只好呆呆的坐在他的肩膀是,强迫做出一些动作或表情,被牢牢的铁链锁住自己的终生幸福!
启示:在人于人之间请不要有意骗他人,这样久了你的信赖度就减弱了,人与动物也是这样。
对《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是久闻其名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会赏阅近日在党员之家值班时偶然发现书橱中有收藏便一口气看完了.书中提到:"谁先放弃旧奶酪谁就能够先得到新的奶酪"!让我深有感触.
放弃是指在面临矛盾时敢于面对现实分析利弊冷静思考然后舍弃不利因素选择自己认定的目标并且坚持下去.
因此放弃首先应该是一种自信的体现.没有信心的人是不可能坦然放弃的他们总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在自怨自艾中一次次错失良机使自己陷入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而充满自信的人则坚信失败为成功之母哪怕成功并不能立刻到来他们仍然感受到阳光在不远的前方只要朝前看努力不懈最终会有回报.哼哼从开始犹豫不决到最后毅然迈出寻求新奶酪的一步就体现了一种不自信到自信的转变.
然后放弃是来源于心智的指引.当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矛盾压向我们时几乎没有人不感受到恐慌那么是被压得错乱复杂惶惶不可终日还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呢 拥有智慧的人就明白是该作出选择的时候了——哪些该放弃 哪些该保留 权衡利弊用心思考透彻地比较每种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得出自己要坚持的结论——这个过程完全是靠心智而绝非一时的头脑发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的潜力当这个潜力通过智慧表现出来时就请抓住它!哼哼自己的思考以及他和唧唧的对话其实就是心智的探索.
接下去放弃还意味着不断创新不断弥补不断完善!月有阴晴圆缺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总是充满许多缺憾当我们作出某种选择的同时往往失去了另外的东西比如享乐金钱地位爱情亲情名望……这也就是我们放弃的东西.但是放弃并不是目的放弃只是暂时的放弃以后要想方设法把它寻找回来而且找回来更好的当然可能也是更加辛苦.就象哼哼在迷宫里面经过好多辛苦终于又重新找回了奶酪.
勇于放弃坚持你自己的选择并为之努力不懈重新寻找生命的激情和亮点!
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 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今天读了《当心你身上的小妖精》
故事里的多多本来是个很乖的孩子,有一天突然就开始不乖了,爸爸妈妈就有点不喜欢他了。爷爷知道了告诉多多是脾气精在捣乱,多多后来改掉了毛病,制服了脾气精,脾气精离开了多多,多多再也不乱发脾气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脾气精来捣乱,自己正要发脾气的时候,要忍住不要发火,让自己冷静下来,克服掉坏脾气。学会讲道理。
路瓦栽夫人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别的读者认为这是路瓦栽夫人一生的不辛,但我认为这样值得庆辛,因为项链的丢失,使路瓦栽夫人从幻想回到现实生活中,使她生活更有意义,更加充实了。
丢失项链,路瓦栽夫妇东借西凑终于用三万六千法郎巨款买回钻石项链,还给了佛来恩节夫人。欠下这一大笔钱后,路瓦栽夫人“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假如她没有丢失项链,假若她没有掉这笔款子,她一定还是跟过去一样,梦想那些幽静厅堂,那里装饰着东方的帷幕,还梦想那些华美的,香气扑鼻的小客室和精美的晚餐。
可路瓦栽夫人现在呢?
她懂得了穷人的艰辛生活,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讨厌杂事。每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想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一定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轻松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一定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对於我们学生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了,而我们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在学习中,书本是一位无言的老师,是我们在学习中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便是讲究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读书要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因为这对於我们处在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的资源。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作为一名学生应认准自己的人生目标,梦想。有时,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篇佳作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一首好诗会使我如醉如痴,像把我带进一个神秘的世界,只有细细去体会才会是在愉快中学习。当然,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要有毅力。如果一天爱读书,容易;如果一辈子都爱读书,谈何容易。无论谁都可以使自己的梦想成为现实,但要现拥有能够实现梦想的信念,毅力,有坚强的毅力才能成功。
每当读一本书时,我手里总拿着一支笔,遇到共鸣以及有疑问,就在底下画一条线,并简单的作出旁批,也可以把自己的观点写在空白处,如果长时间这样做,不但对阅读与作文提供很大的帮助,而且有时候翻一翻,会有温故而知新的感觉。我读__都作旁批,甚至读完一篇__,会写成读後感等等。这样可以抒发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感,自己的'自创观点。阅读体会分好多种,有的就是纯粹感想;有的还可以是小论文,先说明问题,表明观点,然後找论据,用看书学习得到的观点,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一段我学习都有什麽收获,把它们都整理出来,用知识书或提纲等形式归纳起来。
学习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学习的真谛:学生在学习中,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创新型学生。我们读书就是要有春蚕的精神,蜜蜂的作风,蜡烛的风格,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要有奋力拼搏,乐於探究,无私奉献的精神。
常读书常思考,使我勇於和善於对自己要求多看书,既要不惮於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善於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学习的突破夯实的根基,这就是我的读书心得。
在散文写作铺天盖地的年代,在散文写作没有了“王法”的年代,在散文写作变成了许多作家与写手的文字狂欢与梦呓的时代?梁衡先生以他“一年一篇”的虔诚写作,给散文创作带来了别样的文本,也为我们带来了堪为“范本”的“工巧散文”。这就不难理解,梁衡先生为何会成为“健在”作家中作品入选语文课本最多的一位。
有人说,阅读是一种对话,是读者与作者的交流。要实现这样的对话,首要的便是作者要敞开心扉。不愿亮出真性情的人,无法与读者以心换心,也就无法让读者用心去体味,进而感动。正如余华所说:“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因而,“理趣”之外,不得不提的,是先生在文章中、在字里行间所注入的无限深情。
在读过《把栏杆拍遍》这部散文集后,我认为其中的一些语句让我感受颇多:“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刀和剑是在战场上向前拼杀的工具,势必会带着血雨腥风的记忆,是为杀气;与此同时,也会带着金戈铁马的奔腾,是为磅礴;别人写词用笔,力量也是只到纸背,辛弃疾写词也用笔,却是刀和剑的真实写照,在距离战争最近的地方,把感情深深地刻到生活和历史的记忆里面去。“你看‘艰辛’、‘酸辛’、‘悲辛’、‘辛辣’,真是五内俱焚。世上许多甜美之事,顺达之志,怎么总轮不到他呢?他要不就是被闲置,
要不就是走马灯似地被调动”,良药苦口利于病,“辛弃疾”这个名字,对于这个国家又何尝不是一剂良药?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喜欢苦涩的滋味,辛弃疾的一腔抱负在现实面前处处碰壁,苦口的良药没有自己施展的天地,就变成了咽回心中的苦水,独自承受。“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练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他不计较‘五斗米折腰’,也不怕谗言倾盆”,用的是:“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的表达格式,令人想到了关汉卿的义无反顾。
我自从读过散文后,我便开始喜欢它,喜欢它优美的语句和特殊的内容,但当我读过了《把栏杆拍遍》这部散文集后,我对散文有了别样的感受。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梁衡的散文因过于求工而影响它的自由心性,限制了它的自由发挥,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它的喜爱,因为我们中学生的写作是须先有规范而后才有可能真正走向自由的。
这个元旦小长假,我拜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五彩龙鸟》。书中的两个主人翁澄与岫,原本是十分相似的一家人。但在陨石撞击地球之后却变成了两个完全相反的种族。
澄的家族从冷血动物变成了温血动物。它们用自身的体温孵化后代,并尽情享受着感情带来的天伦之乐。为了生存,它们迁徙到树上,学习搭窝的本领,长出了鲜艳的羽毛,最终成为了如今的天之骄子——鸟儿!
而岫的家族却延续着弱肉强食的残酷法则。它们捕杀比自己弱小的恐龙,成群结队地猎杀巨型恐龙。它们甚至打破禁忌,杀死自己的同类!它们成为了那个时代最为可怕的顶级杀手——犬齿甲龙。可是现在,它们却变成了博物馆里人类研究的化石。
是什么原因让弱小的澄家族存活至今?而强大的岫家族则消亡了呢?
是爱让澄家族活了下来!在那最为可怕的“侏罗纪大黑暗”里,在那暗无天日的一百天里,澄的家族用爱编织出一条通往生存的道路。而岫的家族却用冷漠与自私,造就了一条种族灭绝的不归路。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只能用“震撼”来表达。强大的岫家族因为冷漠与自私,变成了如今供人类研究的化石。弱小的澄家族因为爱,变成了现在遨游天空的鸟儿。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因为有了爱,才有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描述的故事发生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故事是以尼克的视角展开的。尼克从他的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他住所的.旁边,是书中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宅。在他的这所豪宅里,盖茨比每晚都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在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与盖茨比相识了。
后面故事一波三折的情节便也从这里开始展开,盖茨比向尼克讲述到:他年轻时是位少尉军官,爱上了姑娘黛茜,两人都分别深爱着对方。但好景不长,他被调到了欧洲,而黛茜也从此嫁给了富家子弟汤姆。当盖茨比回来的时候,黛茜已经因为金钱,改变了对爱情的认识,舍弃了原本与盖茨比的那份爱情。他得知这个消息后,悲痛不已。
为了挽回与黛茜的那份爱情,他便发誓要成为一位富翁,经过几年努力,他真的成为了富翁。尼克听完盖茨比与黛西的故事,被盖茨比感动了。正好黛西又是他的表妹,于是他联系了久未联系的表妹黛茜,起初黛茜还和盖茨比热情的交谈着。但后来尼克发现黛西越来越不对劲,可为时已晚,黛茜碾死了丈夫汤姆的情妇,汤姆嫁祸给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被杀,而黛西则是一脸微笑。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是有多面性的,不能光看人的表面。是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丑陋的自己,我们该怎么面对他?这让我困惑不已,以至于现在还在思考。
通过两周时间,我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深有感触。这本书的作者是王一梅,她的代表作有《野鼠的月亮河、》《木偶的森林》等,《鼹鼠的月亮河》是长篇童话,有散文的优美,又有童话的纯真与干净。
书中讲述了一只鼹鼠米加和他去城市的有趣经历。米加是一只奇特的鼹鼠,他的皮毛都是黑色的,不像他的家人,皮毛都是棕色发亮的。他不喜欢挖掘,所以家人们都觉得太怪。他喜欢乐于助人,喜欢想象、设计。以前的他只是贪睡,就像田鼠一样,后来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所以家人们都都爱上了他。
其中我最喜欢的五个人物是鼹鼠米加、刺猬先生、黄狗司机、魔法师咕哩咕和鼹鼠尼里。鼹鼠米加的性格是乐于助人的。尼里的性格温和,对人友好。刺猬先生勤劳,爱交朋友。黄狗司机忠厚守信。魔法师咕哩咕机智勇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鼹鼠米加。生活中,我也要像鼹鼠一样乐于助人,有一颗善良的心。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第三章“鼹鼠变成了乌鸦,但他仍然是鼹鼠”。这一章主要写米加变成乌鸦后的故事。后来,又和老鹰铁嘴战斗,米加让大家挖了个地洞,让孩子们都躲进去。乌鸦黑炭在战斗中不幸受伤,最后还是咕哩咕出手相助,用魔法把老鹰铁嘴变成了小鸡铁嘴,拯救了所有的乌鸦。我喜欢这一章,是因为故事中的黑炭,勇敢无畏,有坚强的意志。
我很敬佩米加,想对他说:你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助人。这让我想到我的一位同学,他也跟你一样,小时候也很贪睡,上课时经常会不由自主的睡着,但后来他改掉了这个贪睡的坏习惯,成为一个勤奋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你的勇敢、机智、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你是我的榜样,也是大家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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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学弈》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做一件事不能够三心两意,必须要专心做事。
这篇文章主要讲全国最会下围棋的弈秋,他同时教两个徒弟下围棋。但是,两人的态度不一样,一个想学好下棋,将来能够做一名下围棋高手;另一名却无心想学下棋,想把天上的天鹅射下来。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一件事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两意马马虎虎,不能像故事中的那位无心学习下棋的人,我们就应学习另一个人,学好本领,做好每一件事。
我以前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做什么事也不能专心,常常不能专心做作业,干这件事的同时也在干着另一件事,或在玩东西。
一天我看完电视,而妈妈也出去了,我就拿出作业来做,做了一会儿,我就站起来走来走去,又坐下去做一会儿作业,又过了一会儿,我抬头看了看时间,又到五点了,有节目看了,我心里痒痒的,又想看电视又想做作业,结果还是挡不住电视的诱惑,就打开电视边看边做,到了八点多,妈妈刚好从外面回来,问我做了多少作业,我只好如实地告诉她,我只做了一点点……
我要向《学弈》里那个专心心致致的人学习,无论做什么都要一心一意,不要马马虎虎,这样才能学好习,做好事情,将来对社会做出贡献。
假期里,我读了《怪老头儿》这本书,书中有着神奇能力的怪老头深深地吸引了我。
当我读到“不搬不成啊!我这个老头儿最听话,让我拆迁,我把房子叠吧叠吧就搬来了。”和“这儿一拍,桌子忽然垮下去,成了扁扁的一片,贴在地上。他弯下腰,跟揭一张纸似的把那片红色的东西揭起来,然后像叠一份报纸一样把桌子叠成小块,揣进衣袋里。”时,我想,要是我有这种能力就好了,去野外玩时,可以把房子叠吧叠吧,到了一个好地方时,再把房子放下来,这样不就很方便?但是我不可能有这种能力,不过,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说不定将来有一天也真能实现呢!
当我读到“知道我肚子疼,还一迈腿就下来了,而且知道我叫赵新新,怪透了!怪老头这名字对他挺合适。”时,我想,如果我有这种能力,就可以在任何时候知道别人身体不舒服,还可以知道他的名字,那样的话,就可以及时帮助他了。
还有,他的东西好像都有魔力,比如还有一条叫豹子的狗,还有几只小鸟,那些小鸟可以到人的肚子里去,还不会死,反而还在肚子里抓蛔虫吃,还在肚子里叫,它们都让我感到怪老头的东西很有神奇,这大概就是他叫“怪老头”的原因吧!
当我把这本书读完时,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古怪、神奇、善良、正直的怪老头,就连做梦都梦到了他。我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没准儿若干年后,这本书上的一些神奇的东西真的会诞生呢!《西游记》中的顺风耳千里眼现在不就有了吗?
看过应彩云老师不少的书和教学现场,大凡抵不过我对《孩子是天我是云》这一书的喜爱,在幼教第一战线已近二十年,从惘然不懂到与孩子融成一片的教学,此书也给我颇多的感触。
中国式的教育是严谨的,但也带来教育乐趣的流失,领导的重压及日复一日的重复教学,往往给我们套上控制、服从的师生关系,即便是带着初入职的喜悦与轻松,也会在日日中消滞,然而这本书却在细细品阅中注入一股清流,真心感受一种老师与孩子亲密无间的师生情感及平等和谐、互动式的师生关系,体验一种老师平凡的快乐,也真正感受到儿童是主体这一句话。就如文中应老师所提到的:在我的世界里,天大地大孩子最大。我在孩子的天空里,努力飞舞,努力成为孩子天空里的云……”这就是应老师与孩子之间相互关系的最好隐喻。应老师与孩子建立了对话、接纳、共建和共享的互动的交互主体的关系。“老师的故事”“让孩子说心里话”等都体现出师生间的相互尊重、协商、交流。最为喜悦的是从书中感受这一位特级教师所带给的语言魅力,她通过自己亲生经历的大量案例进行了详实而又生动的解析,阐述了幼儿语言发展的年龄特征、教师语言的魅力,提炼了适宜性提问的策略、教师的语言回应的策略。诗意般的的语言、充满教学智慧的案例带给我一种全新感受,孩子也可以这么学,老师也可以这么教。
回顾近二十年的教学,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对孩子怀有关爱的老师,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可以走进孩子心灵的老师。然而这些与书中的一些案例相比,我还是觉得做得不足,我可以与孩子们轻松地聊天,走入其世界,但却甚少用肢体语言表示我对他们发处内心的喜爱,其实我们的孩子是很需要拥抱的,他们还不能用准确的语言来表达和交流自己的思想和愿望,却可以准确地感受到我们的情绪和意向,而肌肤之亲就是最好的感觉表达,正如应老师所说,“为什么我们不能慷慨地使用这样的肢体语言和孩子交流呢?”
就是这样一篇篇富有感情、灵魂的随笔和案例,让我经受了一次精神的洗礼。而我,也终于在书中找到了天和云关系的秘密,答案就是天给予云空间,云用雷声答谢,用细雨化作泪水,因而感动万物。更欣赏她在前方所提的“如果我们与孩子的世界自由融合,那么,这一路的惊奇,一路的和谐会让我们与孩子的天空,我们的教学生活变得更加绚烂多彩。我爱孩子的源泉,就是听他们嬉闹稚气的声音,看他们喜怒无邪的脸蛋,抚他们日渐强健的身体,闻他们散发的阵阵奶香……我知道,我不能离开这些。”“渐渐地,在我的世界里,天大地大孩子最大。我在孩子的天空里,努力飞舞,努力成为孩子天空里的云。”是老师,都该成为孩子天空里的一片云。
这个快乐的寒假,我阅读了查理九世这本书,平时,我总是觉得这类书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但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我是错的。
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成为一个冷静的孩子。而他的三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也是这样的,在一起患难与共。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一只名叫查理九世的“绅士狗”,而就是这条狗在一次又一次的斗智斗勇中,逐渐成为了其他三个孩子心中公认的老大。他们挖出了两个私自贩卖文物、动物的犯罪团伙,解决了一个在大家心里笼罩了几百年的疑团。说起来,他们这只“小小飞虎队”的“战功”还真不少呢!放眼现在,科学的进步加快着人们奔跑的脚步,我们以前古老的千古之谜。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因为这本书,我每天都在看,就连睡觉都在想。
小的时候,妈妈常常读书给我听,我也时常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并和书结上了深刻的友谊,每天都让妈妈给我讲故事,比如《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后来,我学会认字了,就开始自己读书,在书的海洋中寻找属于自己的乐趣。
自从我喜欢上读书以后,我的.作文就提高了很多,老师对我的作文不断认可,范读经常都有我,读书让我知道了:读书可以为我们提供无数的知识,它就像一面摸不着的魔镜,等着你去探索。
书是无价之宝,拥有它就等于我们拥有了人生中最大的财富,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美好。
鲁迅从小就热爱读书。少年时,他在学堂学习,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就是因为他不顾一切认真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书就像阶梯,只有读书再能走到人生的最顶端;书就像灯,只有读书才能照亮前方的路……
我们一定勤读书,读好书,这样我们的前途才会更辉煌。
“教育就是要唤醒,就是要点燃,就是要激活。优秀教师的拿手绝活,就是用尊重、信任、欣赏学生的‘钻头’开掘学生的潜能,点燃学生的希望,于是有了曙光,有了教育,也就有了成功。”
我看了《插班生林可树》这本书,深深被杨聪的教育智慧所折服,我很佩服的是杨老师非常细致耐心的工作以及他对孩子那种深深的爱心。我感受到了他对教育的无限虔诚以及对于生命的真诚敬畏,他具备了一个教育者最重要的专业素养——精神关怀。他做到了关心、理解、尊重、信任每一个学生,能够观面察心,能够预设,抓住学生心理,抓住教育契机,循循诱导,因材施教。杨聪老师就是一位智慧型老师。
在日常的教育生活中也遇到过像林可树这样的学生,但总是不知道应该怎样教育这样的学生,读了这篇文章,豁然开朗。仿佛意识到了自己对教育的急躁心态,深深体会到了教育是慢的艺术,是一个通过师生的交流,从而在学生心底慢慢沉淀下来有用东西的过程。我们只要用心,慢慢地,学生总会朝我们希望的方向变化。刚开始可树反复不写作业,而杨老师却是教导、耐心的等待。尤其是可树刚转入本班时对老师讲话的态度,是拒绝接受老师的意见,自暴自弃,不求进取,学习没有目标。原本一个井然有序的班级因为这个插班生林可树的来临起了轩然大波。面对那个不愿做作业,脾气又倔的孩子,年轻的班主任陈老师感觉到了压力。从一开始,陈老师就和林可树在心里
造成了隔阂。而杨老师因为采取了和陈老师不同的方法,因而一步一步地接近了那个插班生的内心世界。
杨老师提到,对于“问题生”的问题,尽量不要直接去碰触他们最敏感最脆弱的地方,例如他学习不好就不要总是刺激他说他的成绩如何如何糟糕,知识怎么怎么贫乏,那样不光不会有什么好效果,更可能再次强化他对学习的厌倦与反感,加强情绪对立,这对于教育来说,是很大的失败。那么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只有先得学生的心,才谈得上影响学生”,“不管他是不是推诿,是不是说假话,我都照着他生活和言行的本身去理解,去沟通。在这过程中慢慢地对他潜移默化,让他体会到,我这个做老师的不只是期盼着看到他自己说的那个结果,更愿意关注他的言语,他的所思所感,以及他同我的一次次交流,哪怕繁琐,哪怕反复。我期待着他能渐渐明白,我是一个乐意努力去看懂他内心的老师。”只有学生乐于向你敞开心扉,向你说出真心话时,才有可能接受你的教导听从你的指引。
我在思索: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问题生我们该怎样做?作为班主任该如何管理班集体?我们应以什么样的心态对待学生所犯的错误?如何做一名智慧型的老师?如何做一名魅力老师?答案就在这本书中,让我们在今后的教学中慢慢品味、实践、运用吧!
虽说放暑假了,但学习也不能停,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书,带给我一次奢华的视觉享受。这本书就是出自于法国科幻作家——儒尔·凡尔纳之手的《地心游记》。这是一部19世纪的科幻探险小说,堪称惊世之作。
故事讲述了住在德国汉堡的矿物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书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上面记述了前人阿恩·萨克奴姗曾到达过地心,教授对此深信不疑,不顾侄子阿克塞极力反对,带着阿克塞和足够的粮食、仪器和武器从汉堡出发到达冰岛并请了一位向导汉恩斯·布杰克随同我们旅行。他们先从斯奈尔火山口一直下降到达底层,再按照方向一直探索。经过好几个月的路程,他们经历过缺水的困难,阿克塞曾经提出过返回的决定但都被勇于克服困难的教授拒绝了,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找到水源,解决了燃眉之急;还经历过迷路,是亲情与毅力让阿克塞与他的叔叔和向导重逢等。一路上他们也收获了地下海、史前人骨骸和古时代的动物等等的惊世发现。最后由于岩流冲击回到地面。《地心游记》凭借非凡的想象力、丰富逼真的景物描写和探险中的激情让读者体验了神秘又刺激的地心探险,让我们具备对未知秘密的永无止境的探险精神,令人陶醉在这美妙的探险之中。
我从心里佩服这三位主人公的勇往直前、坚韧不拔、坚持不懈的探险精神,这也让我深深地被感染了:当遇到困难时,黎登布洛克教授的慎密的科学头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解决,与困难奋斗到底;而向导汉恩斯却拥有着强大的动手能力,让大伙顺利渡过难关;阿克塞也保持着永不放弃和不畏困难的决心跟着大人一起探险。他们三人的优点,我们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屈指可数,因为我们都在父母的百般宠爱下成长,今天的我们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遇到小困难都只会找父母、闹脾气,所以,这样的我们是永远长不大的。我们要学会独立,不再依靠父母,长大后,进入社会就要靠自己来打拼,现在我们就要像文中的三位主人公学习,在探索中成长,在成长体验生活的无限乐趣、情趣与精彩。否则就只会变成一只永远被人嘲笑的缩头乌龟,每当遇到困难,就选择退缩或放弃,即使年龄再大也不是真正的长大,试问每一个人,这样的人生有价值或意义存在吗?即使活上千万年也永远不会快乐!
《地心游记》真的让我学会很多:对科学的执着追求,坚持不懈;与困难做不懈斗争,无所畏惧,勇往直前……这样的作品使我的一生受用不尽,受益匪浅!
生活中,到处都有抉择,有时,抉择对你来说轻于鸿毛,似乎它并不重要,可是当它关系到性命之类的问题,因此它又重于泰山。
《斑羚飞渡》讲作者与猎人们在猎狗的帮助下,把一群斑羚逼到山崖上两边都是绝路,斑羚必须跳到对面的山崖上才能摆脱危险,可是这样必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就这样,老羊当跳板,只有年轻的羊才能有生的希望,两只同进跳过去,直到消失。
面对这么多的猎人、枪、猎狗,如果我是斑羚,别说是活下去,就连跳过去的勇气也没有。这是多么伟大的动物, 为了生的希望,羊群中的老羊自动站出来为年轻的斑羚当跳板,它们宁可死,也要保存集体,这种秉性,这种骨气…!
现实生活与这大大相反,人们不愿意冒险,也许就失去了一个大好机会,你选择了什么,上天也会报答你什么,但是你必须付出。暴风雨后是美好的天际,清新的空气。世界上的一切都是这样。
我家有一盆兰花,那几天,它的叶子有些枯黄,我以为兰花大概是没水了,但又想到位这几天浇水也不亏待它呀。咦…会不会是水太多了,把泥土放在室内水份蒸发太慢,可是放在这也不是个办法,这时候我决定拼一拼,把兰花放在大太阳底下,晒几个小时就把拿回来,休息了几个小时再把放出去,一个星期后那几片枯掉了,兰花也没有大面积枯死,是抉择救了它。
把握好抉择,一切都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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