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山墙的安妮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31篇)
书,你让我开阔了视野;书,你让我增长了知识;书,你让我又交到了一个朋友。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有了书,人们才充满智慧,生活才充满欢乐,书啊,您为我开启知识宝库的大门,让我自由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你就像我的亲人一样,陪伴我走过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在上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红红的长头发,伶俐的大眼睛,魔鬼般的身材,可爱的小雀斑,无暇的幻想。蒙格玛丽这位加拿大著名作家轻轻几笔就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既活泼又可爱的,和我同龄的小女孩儿,她,就是安妮.夏利。
安妮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她乐观、聪明、善良、坚强、积极向上的精神令我钦佩。书中令我最难忘的就是安妮在蒙受不白之冤后还能不计前嫌,机智勇敢地救助戴安娜小妹妹。
戴安娜是安妮最要好的朋友,应安妮之约,戴安娜去安妮家喝茶,安妮盛情款待她的好朋友,她们像大人一样的喝茶、聊天。可是,由于玛莉娜的不小心,安妮误把果子酒当成果汁给戴安娜喝了。由于戴安娜喝醉了,回家后她的爸爸妈妈认为安妮是个坏孩子,以后再也不让她两个在一起玩了。安妮很痛苦也很失望,可她没有怨恨戴安娜的爸爸妈妈,也没有放弃友谊。但巧合的是,在几天后,一个寒风瑟瑟、冷风刺骨的夜晚,戴安娜的小妹妹得了喉炎,情况非常的危急,可不幸的是大人们全都去镇上参加活动去了。于是,安妮勇敢地承担起了大人的责任,她凭着过去照顾双胞胎的经验,在戴安娜和另一个孩子的帮助下,使戴安娜的小妹妹转危为安。安妮这才赢得了戴安娜父母的信任。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后悔极了、惭愧极了,想起那天我和好朋友任慧聪。她有一件事没有告诉我,一直瞒着我,而告诉了另一个同学,我生气极了,一气之下说下了“绝交”,只见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就像有什么难言之隐一样,我却觉得自己很委屈,就连好朋友都不信任我,我难过极了,可回头想想,自己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好朋友就不能没有自己的隐私吗?再看看安妮,为了自己的友谊,被别人冤枉都不记恨在心,而是用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来感化戴安娜的爸爸妈妈,而且不计前嫌,还帮助戴安娜的小妹妹转危为安。我和安妮相比,岂不是相差太多太多了吗?于是,我写了封信给任慧聪道歉,从那以后,我们就和好如初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安妮的执着和善良给深深地打动了,她的坚强与乐观也在我心目中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形象。从那以后,我也下定决心,要学习安妮执着、坚强和不轻易放弃的精神,用自己的善良和直率赢得真正属于自己的友谊和真挚的爱。
读书,可以使人心情变的舒畅、愉快;读书,可以使人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拥有一本书,就交到了一个新朋友,认识了一个新老师,书啊,我爱你!
《绿山墙的安妮》,你像一盏明灯,在我心里永远照亮,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这是一本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通过三年的时间,所写的36封家书。在这其中母亲带着八分的认真与二分的知性怀疑,儿子存着二分黑色幽默,三分玩世不恭和五分真诚。时间总会让人改变,现在的安德烈已是一个成年人,不再是那个可爱的“安安”了,龙应台面对这件事有些不知所措。最终她选择了与儿子敞开心扉,试着去了解儿子,这个有些“陌生”的爱人。
读了《亲爱的安德烈》,我意识到我这样的做法是强行让我的意志凌驾于孩子意志之上。尽管,我的做法是对的,孩子因为没有切身的体会。她仍然不会主动有意识地去改正自己的错误。并且她的错误习惯导致的结果并不是差到无法接受。所以她一直都保持着她的老习惯。《亲爱的安德烈》让我意识到其实教育并不是单纯的我说,你接受的过程,而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灵魂的对接。而这对接最直观的方式就是让他体验和参与。而不仅仅是告知。就像我的父母,当初为我选择的路,因为我们让我体验,参与,而是让我直接按着他们的路线行进,使得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很痛苦。而今,虽然和父母违背我的梦想不同,但我一遍一遍地告诉学生怎么做怎么做其实犯的错误和我父母为我指路本质是一样的。所以,我要改变。
《亲爱的安德烈》正如书名,贯穿书本的始终是为人父母对孩子的爱。这本书,渐渐溶开了两代人,两国的代沟。也让我认识到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教育,会给我们不同的震撼力。合上书,我轻轻闭上了眼睛。这便是两代人的差距,两代人的代沟。这本书让我学到的不仅是孩子的教育问题,而且是一次对不同文化和背景学习和体验。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哲学,对生活和人生的态度。
这几天,我很喜欢看一本名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书。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懂得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了儿童那种纯真的天性,但是,这种纯真常常会遭到破坏,因而,纯真的爱丽丝的一场奇幻旅行,对我们来说是弥足珍贵的。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唐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变大变小的身子、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这一切就像是孩子的一个五彩梦,是孩子们向往的童话世界。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聪明,因为她经常用错词,还闹出不少笑话,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在纸上!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整本《亲爱的安德烈》,其中《给河马刷牙》《两只老虎跑得慢,跑得慢》这两章令我感触颇深。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觉得自己普通平庸。可是“你真的平庸吗?”其实要看你站在哪一条跑道上。设想一个跑道上,有人正在跑五千米,有人在拼百米冲刺,也有人在做清晨的散步。那跑五千米的人,看见那跑百米的人会全身紧张、满面通红,心里会‘颤抖’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跑五千米的。那清晨散步遛狗的人,看见那跑五千米的人气呼呼地追过来了,他会因而恐惧,觉得自己要被‘淘汰’了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来散步的。
世界上本来就存在着大树和小草,小草就平庸吗?书中举了个提摩的例子:他从18岁开始失业,到41岁还在失业中。那么大了还没有工作,因为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每个家长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跟他一样。为什么害怕呢?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意义。每天为了钱的数字起伏而紧张,而斗争,不如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与其为了金钱和名声成为工作的俘虏,不如找一份能充分体验生活的工作。
龙应台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很多读者回信说自己就是在被迫谋生,我相信我身边很多成年人也都不得不被迫谋生。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活的自我而有意义呢?
不跟别人比名比利,而是要寻找自己安适之所在,那还谈何“平庸”?“平庸”是跟别人比,我们的终极负责对象是自己,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平庸”与否,不是在于你是否有成就,而是在于你做的是否有意义,是否快乐。这样看来,小草平庸吗?答案肯定是“不!”了。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揹景,以兼具情诗和小品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和心灵的清澈纯净。
如此诗意的文章,略带悲情的人物。从䜣喜万分到怅然伤心力交瘁的老船伕,从情窦初开到常年为人摆渡心中充满等待的翠翠,从颇有名望的少爷到不幸落水毙命的天宝,从非卿不娶到不愿再提婚事的傩送,人物之间的关系似乎混乱,却又是如此的清晰。
翠翠的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对爱的执着,使硪深受感动。现在开放的社会,使人的意识更加清楚,但人似乎并没有更加清醒。结婚成了一件不再奢侈的事,离婚更是成了一个十分轻松的决定。似乎大家都忘记了老人家常说:千世脩来共枕眠。可见一份感情是多么珍贵,作者通过写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淡化了现实生活的黑暗和痛苦,用诗一般的文笔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反映了作者对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恢复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和坦诚的思攷和愿望,他把这些美好的愿望交给了家乡湘西的乡亲,所谓“礼失求诸野”吧。
边城的文字是优美鲜活的,只有深沉的爱才会孕育出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或许应该说,每个人都有一座边城,只是沈从文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边城随这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留下我们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
从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 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导火索。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 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诚挚的情感 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 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 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读了《目送》的第一篇,我就情不自禁地继续看下去,作者能把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描绘的感人肺腑。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第一篇叫《目送》的文章让我最记忆深刻。作者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进教室和出国上大学的两个情景,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却一次次与儿子疏远。作者记得她也总是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父亲生命结束。
也许,每一个父母都会经历孩子长大疏远他们这个事实,经历自己的父母离开人世。可又有几人会把这样刻苦铭心的事记录下来,用感情记录下来。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篇文章,主要看故事内容,新颖的题材才会吸引我们,让我们喜欢。可这本书,只有朴实的文字,简单的故事,平滑的叙述,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读物,赢的就是真情与文字功底。
我们之所以要读课外书和学习课文,不仅仅是看故事,更要学习,学习语文知识,学习思想内容,学习审美。这样你才没白学。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著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腐败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故事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
《儒林外史》开篇描写了诸暨县一个乡村少年王冕,因家境贫寒,自小替秦老放牛,但他却勤奋好学,用每日攒下的点心钱买书看。由于王冕聪明勤勉,又博览群书,还画得一手好荷花,不到二十岁,便成了县内的名人。他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之职,他也不接受。王冕怕再有人聘他做官,就逃到会稽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像这样淡泊名利的读书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真是少之又少,因此作者对王冕大加赞赏。讽刺鞭笞科举制度的乌烟瘴气和只为名利的读书人才是本书的主旋律。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次不中,在家中倍受冷眼,丈人胡屠户更是对他百般呵斥。范进去乡试,因没有盘费,与丈人商议,怎料被胡屠户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是“癞蛤蟆想吃起天鹅肉”,还说他“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老婆是正经”,把范进骂得“摸门不着”。到出榜那天,家中正值无米,母亲让范进抱母鸡上集市卖了换米。这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市上被找了回来,得知消息后,竟然高兴得疯了。还是他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了他,治好了疯病。转眼的工夫,范进时来运转,财源广进,连胡屠户也一反常态,称他为“文曲星”,称赞他“才学又高,品貌又好”。这个故事极力讽刺了范进对功名的极度渴望和胡屠户那趋炎附势、“变色龙”的性格特征。
在《儒林外史》中,还塑造了很多同范进一样的鲜活的人物形象,如打着官府旗号让大家把钱财交公的王惠,再如为功名不择手段,恩将仇报,抛妻弃子的匡超人……其实他们都是腐朽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呀!“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泯没了多少读书人的良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机锋所向,尤在士林”。现实生活中,虽没有人因中了举人而疯疯癫癫,但却有人为了考取博士、硕士而不择手段;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但却有人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故事是这样的,故事中的王葆从小就听妈妈讲宝葫芦,后来他做梦梦到钓上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快乐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出指令的意思,例如上次象棋比赛,王葆为了赢,悄悄地对宝葫芦说:“吃车!吃象!宝葫芦糊里糊涂就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它却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受到了老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爱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它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其实人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些人不去挖掘它而已。
文中有两句话使我终生难忘。王葆老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自己靠自己”;王葆爸爸常说“不要把小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人不喜欢寂寞,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他想有个伴儿,有一个熟悉的生命在自己面前,也照耀了自己的生命。富贵的那个富贵——他的那头牛,也就是这么到了他的身边,他救下了它,它感到幸福,他也感到幸福。两个富贵在一起,创造了自己的新生活。两个活着的生命在一起,照耀了生命的光辉。
他们热爱生命,所以他们喜欢活着;他们珍惜生命,所以他们一直活着。两个“老人”在田间“玩耍”,两个“老人”在犁上唱歌,两个“老人”,在树荫下想象,讲述着他们的故事,畅想着他们的未来。也许他们过去坎坷,也许他们现在平庸,但他们现在幸福,以后也会幸福。因为他们活着,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因为活着,他们幸福。
一个人再好不过活着了,活着就能找到幸福,死了就一定不会有幸福。两个富贵再贫穷,他们也幸福着,富贵的龙二再幸福,到了那个世界也一无所有。幸福不等于金钱,幸福等于生命。生活于他而言既不是荒漠,既不是沃土,他活着的本生就足以使他心里感到充实。
活着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故事;活着是一道风景,也是一笔财富。拥有这笔财富的人,要珍惜这笔财富,它是我们在拥有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曙光,它照耀了一切,有了它才有了希望。
一个人,一个故事,讲述着《活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真理,告诫着人们。迷途的人啊,快醒一醒吧,不要再想那个世界啦,好好活着,我们寻找幸福。
清纯静美,白衣白裙别上一朵粉红的蝴蝶结--谁抵挡得住"美"的袭击?对美的迷恋可以打败任何智者自以为是的心得报告。我只能让你跌到,看着你跌到,只能希望你会在跌到的地方爬起来,希望阳光照过来,照亮你藏着忧伤的心,照亮你眼前看不见尽头的路。
--读书心得:受办公室同事曹一美老师的影响,到图书馆把龙应台出版的系列书借来看,首先看的就是曹老师写了读书笔记的《亲爱的安德烈》。当看到以上这段话时,勾起了我一个回忆:曾经的初恋时光,曾经的花前月下的美好岁月,曾经的恩恩怨怨。引起了一个感慨:"我只能让你跌到,看着你跌到,只能希望你会在跌到的地方爬起来,希望阳光照过来,照亮你藏着忧伤的心,照亮你眼前看不见尽头的路"。对自己孩子的家庭教育就应该这样,明智的家长一定要放权,要让孩子自己去选择,去尝试,去摸爬滚打,即使伤痕累累也不要后悔。世界上只有父母对自己子女的爱是以不占有为目的,是一种应该保持一定距离的爱,而不应该娇生惯养,甚至溺爱孩子。
如果媒体不维持一种高度的批判精神,一个社会是可以集体变"笨"的是不是?
--读书心得:这绝对是至理名言,钱学森之问:"中国为什么没有杰出人才出现?"这大概是一种最主要的原因吧。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媒体,我们的体制,允许批判吗?有几个当官的敢讲真话?有几个学生不是变得越来越大世故甚至越来越虚伪?我们的教师那一个在真正引导学生追求真理、追求公平正义、追求自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现在那里还有这种豪迈的革命精神?
我推荐《亲爱的安德烈》中第34封信《独立宣言》给正在读初二的女儿看,他看完无语,我问她有什么收获,她只能以"嗯"含糊地应答我。这声音里可能有佩服和感悟,但也许更多的无法回答:我们可以使用、有权使用"独立宣言"并能成为社会风气吗?
正如我后来又追问她的反映她终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西方文化呗。"
写到这里,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20__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中国的刘晓波,我们的整个网络,整个媒体都是沉默一片,甚至封杀有关报道,零星的信息中都是谴责西方的别有用心,而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这是一件好事:至少人家拿中国当回事,诺贝尔颁奖典礼上至少有中国人的声音和身影;刘晓波也好,喇嘛也好,个人追求方面至少有我们值得敬佩的地方。
亲爱的安德烈
人生就是一次次地目送离开,亲爱的安德烈。
这句是中国台湾的龙应台说的。她是中国台湾著名文化人及公共知识份子,著名作家,作品针砭时事,鞭辟入里。在欧洲、大陆、中国台湾三个文化圈中,她的文章成为一个罕见的档案,作品《野火集》等具有很大的影响。
《亲爱的安德烈》是数封写给儿子的坦率的几乎痛楚的信。和她一贯凌厉大气的文风不一样,满怀细腻,静静絮语。
在这本母子互动的家信里,我看到她作为母亲的天性,娓娓道来的细心耐性,细节点滴映射的母爱,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镜头,只是家常,和世上所有的母子一样,沟通了解,赞美批评,当她有一天惊讶地发现,儿子已经不是呀呀学语的稚儿,也不是青葱少年。离开德国回到中国台湾任职4年之后,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站在面前。刹那间,作为搀护者的母亲忽然失落,儿子不再是她的儿子,而是一个青年,一个“别人”。
三十六封信不疾不徐地道出这份浓浓母子情。犀利如此,曾以一把野火烧遍中国台湾,在中国台湾大陆欧洲有不小影响的著名作家,骨子里是纯粹的母亲。对儿子的教育,是循循善诱的,允许个性张扬,她把自己和儿子放在同级的对话台,面对面,没有高低,没有表现家长的凌厉作风。
相信只要是看过这本书的女人,都能重新审视自己作为母亲的力量,我也有个亲爱的安德烈儿子,你也在渐渐成长中,我有时候都在犹疑----当年那个胖墩墩的小小男孩儿这么快就变成少年了?呀呀学语变得伶牙俐齿,有些语言你还真不能瞬间回应,哦,我老了,代沟是很自然的。过几年就是青春期和更年期的PK,但是这种PK不会激进,看了这本书会给我支持的。
你两岁半前,我们可以从早到晚一刻也不分离,看着你酣睡,吃喝拉撒,抱着亲着。幼儿园起,开始看着你依依不舍地迈进幼儿园大门---妈妈早点接我。
好的!
小学了,也是依依看着你迈进校门,背着书包,生涩演进为熟稔,你可以走在路上发现一个同学而欢呼跟进,把妈妈掠在一边去。
明年你小学就要毕业。初中起,我仍然可以看见你的背影消失在校门。直到高中,大学。还有以后的人生,已经渐渐铺开。还能让我目送你多少次离开?人生其实就是孤单的行进,这句话不仅仅对我,也对你,也对更多人,要学会接受和适应,要学会自得其乐。
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的作者是真正的母亲,她表达的是天下所有母亲的心声,谁能看出来,外表纤细的她有这么大的力量?野火集这本书是80年代对中国台湾社会发生巨大影响的一本书;掀起龙卷风,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激扬华人价值判断,针砭时弊,不与流俗,傲岸大气的龙应台,内心的另一面是关怀温情的母亲。文字缓缓流淌的是一曲动情的诉说。她的安德烈长大了。失落中,她发现失去了,却得到了全新的认识,儿子,你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头脑思维和认识,我们坐下来面对面吧,不以家长的权威要求你。你是满了18岁的小伙子,你有权利和面前这个老女人谈天论地。这个老女人不仅仅是生养你的母亲,更是你的朋友,可以平起平坐,你的不同意见,都可以拿出来探讨,不要求一致。
这本书就是这样的信条,值得每一个身为母亲的女人,以及将要为人母的女人学习和体会。包括父亲和即将为父的男人,这本书也是值得品味的。即便这本书里极少提及安德烈的德国父亲,只一笔带过,她从德国回到中国台湾任职四年期间,婚姻开始与她陌路,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生命里更重要的东西远比爱情多,她的安德烈就诠释得很好。大多数婚姻都是千疮百孔的,尤其是优秀女人,经过如许彻骨,还能绵润温和,这是极致女人,活得这样圆润从容,引人尊敬,向她学习。平淡,平和,平常不平庸。这个把桀骜柔情两个极端糅合得这样盎然的著名作家,她的价值理念里,有我最欣赏的两种。于强权的,她敢于挑战,于弱势的,她默默怜惜,为之呼号。她对文化的解读引人思索,这位来自中国台湾小渔村的女性,成长轨迹可以感受,经历过才有怜悯。
安德烈和龙应台的母子互问的十个问题,真是极有情趣的一章。儿子对母亲的提问回答得一如他的风格,三分玩世不恭,两分随意,五分率性,却十分真实的表达。
而安德烈给她的十个问题,有几个值得一提。包括了人生,价值,时光,尊卑和信仰。
你怎样面对你的老?作为一个有名的作家,已经接近60岁,你人生的前面还有什么?
她的回答大出安德烈意外,老就是老,他以为母亲会说她会优雅地老。没想到龙应台很残酷地道出了“老”的现象和实质。“老”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但是绝不要气急。最后还有一句轻松-----我以后陷入昏迷,考虑抢救与否,还有以后的事情,要麻烦你了,亲爱的安德烈。
你死后希望谁会记得你?读者,国人,我。
读者,不在乎。国人,不在乎。怎么被你和菲利普(龙应台的次子),记得?
这个世界你最尊敬谁?给一个有名的,一个没名的。
没名的,我尊敬扶贫济困的人,实验室默默工作的科学家,抵抗强权记载历史的人,尊敬贫病交迫仍然坚定吧孩子培养成人的人,尊敬在呱噪中仍然保持独立思考的人,尊敬愿意把最后一根蜡烛和别人分享的人,尊敬在谎言时代仍然寻求真实的人,尊敬有了权力仍然能跪下亲吻贫民脚趾头的人····
有名的,孔子和苏格拉底。
最近一次,什么事情叫你恨不得狠狠揍我一顿?
你每一次抽烟,我都想。
看过这些,你还能有什么不明白这样一个母亲?我明白,却表达不出那般的情愫,也无须再表达。她和安德烈的家书早就流淌得很充分。
人生就是一次次的目送离开,龙应台说的,有酸楚,有落寞,有不甘,有欣慰,有感伤,但是也有希望。就像夕阳西下,依依不舍目送着晚霞。朝阳升起,依依不舍目送昨晚叮咛她的露珠,我们还会重逢的。生命就是怒放和衰败的交替行进,你我都会走过这舞台,都是跑不掉的角色。
人生是一次次的目送,也是一次次的重逢。这句是我说的,不管你认不认可,玩笑一句----相信有来生,这世的梦没有实现,挪到来生也不错。
龙应台和安德烈的历经3年的36封邮件,一个三分玩世不恭,两分黑色幽默和五分认真的儿子。一个八分认真,两分知性怀疑的博学母亲。有血缘天性,有两代时光不同,有中西文化差异,有不同价值理念撞击,但更多平心静气的交流,对未来的构建,对害怕儿子成为“提摩”(文中一个荒废光阴的人)的恐惧,却表达得没有架子没有权威。这比什么教条说教的东西都好,龙应台不仅是学识渊博的学者,更是纯粹的母亲。
读过《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后,我对故事中的人物敬佩不已。故事描写了英国上院苏格兰12元老之一——爱德华·格里那凡爵士和夫人乘坐自己家的“林肯”号双桅游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利·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一直对苏格兰人很歧视,竟然拒绝了爵士的请求。
格里那凡爵士队英国政府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他毅然带上自己的妻子——海伦娜夫人与失踪已久的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罗伯特和玛丽。还有船长孟格尔、少校麦克那布斯、大副汤姆·奥斯汀以及25名水手组成的一支小型队伍。格里那凡爵士亲自带队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人物。
启程第二天,少校发现了一个陌生人。这个人大约40多岁,一看就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因为他上错了船,他本来想坐去印度的船,但却上了“邓肯”号。但是他的到来却给寻找格兰特船长带来了很大的帮助。经过了解后才知道,这人名叫巴加内尔,他是法国地球学会的秘书,也是8个国家地理学会得通讯员。
终于,巴加内尔被大家说服了,他也准备与大家一同前往去寻找格兰特船长。经过一番考察后,他确定格兰特船长在大西洋,他们先横穿了智利,又到达了阿根廷境内,结果在草原遭遇了红狼。他们被狼包围之后,经过拼杀才保住了性命。他们在途中还遇见一个土人。这个土人曾多次帮助他们化险为夷。他们还遭遇过洪水和龙卷风的袭击。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格兰特船长的消息,最后来到新西兰境内。由于当地的毛利人受到过英国政府的压迫,所以对英国人十分反感。爵士他们又无意间闯入了毛利人的领地,结果被毛利人抓了起来。毛利人的酋长敢做、胆大,但也非常残暴,他早已被英国政府通缉。他们与英国势不两立。而爵士他们却又是英国人。刚刚战败的酋长对英国更加仇恨了,所以决定处死他们。在决定第二天处死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逃离“虎口”,又再一次化险为夷。这可是他们一生中最为惊险的旅程。返回“邓肯”号后,他们终于在一个孤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掐指一算,他们这次旅程沿着南纬三十七度线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经过一个月的航行,“邓肯”号顺利回国。
读过这本书,我仿佛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故事中的人物机智、勇敢、善良、聪明,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敢于冒险,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值得我敬佩,同时他们那种执著的精神会一直激励我前进。
富兰克林生于1720-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在我们学《祖父的园子》一文时,史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是萧红的一生将走到尽头时写的长篇小说,当时她还不到30岁,但身体十分虚弱,患有多种的疾病,31岁时就去世了。
这本书萧红用了灰色的笔调写了呼兰河,呼兰河也是萧红的母亲河。书中大多数的内容都是她童年时候的故事,很多都是她和祖父在一起的趣事。萧红小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家族中好多人歧视她,只有祖父关心她。她和祖父在一起总是快乐的。
书中有些情节是很好玩的,比如萧红趁祖父不注意,就把几朵玫瑰插到祖父的帽子上,她祖父毫不知情,还说:这园子里的玫瑰真香啊,萧红在旁边乐的哈哈大笑。读到这里,也可以感觉萧红童年和祖父在一起的快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了吧?
在《祖父的日子》这篇文章中也可以体会到这种快乐,她去给祖父“帮忙”,她拿不动整把锄头,祖父就给她锄头的“头”。她在地里乱锄一阵,祖父也不生气,两个人还开小差玩了起来。
样就故事还有很多,都能让人捧腹大笑。
看完这本书后,我还感觉那时的人很迷信,什么海龙王啊,叫魂啊?
仔细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复杂。萧红回忆了很多童年的事,可是笔调是灰色的。平淡的像秋水一样,灰色的天空,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我想这就可能因为作者身体的疾病让她觉得所有东西都是灰色的。
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学五年来,我感受到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我爱上了读书。
最近老师让我们读了儒勒。凡尔纳的作品《80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内容生动形象、语言逼真有趣。书中写了一位性情古怪的英国绅士——福格先生,他在俱乐部和朋友之间有一场赌注,决定以八十天的时间环游世界一周。在这没有飞机、快艇的19世纪,简直是不可能的。可福格先生在八十天的畅游中,自己的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穿越了360条经纬线,坐过火车、马车、游艇、雪橇、大象等,经过了许多奇妙的地方,各种各样的冒险及挑战。
想要在80天环游一个国家就已经很难了,而要在80天环游世界,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是福格先生做到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他做到了。
万事只要用心就能成功。
一次我数学成绩考了个不及格,从那次后我总结了经验、教训,平时多下功夫,我决定要像福格学习,有信心,有毅力。终于成绩有了进步。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习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分秒必争,一定会有收获。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但是,在它问世后的岁月里,有些读者一直不断地向霍金教授诉说,在这本书中某些最重要的概念理解起来非常困难
《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对时间则有如下描述,”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时间是一种过于复杂的概念。可以抽象地把它说成是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物质,尽管它无从捕捉,却又确实存在。也可以实化成身边的一切物质,也许你发现不了,但他们确实在被时间改变。明知肯定有东西在周围影响我们的生活,却终究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而时间是自身存在的,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虽然目前没有时光机。
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理论,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就能穿越时空。如果这是真的,有一天有人证实时间是由某种物质发出的话,我们就可以有时光机穿梭将来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联系着时间,当没有了时间,物质是否就失去了它的本质意义呢?也许物质存在于时间之中只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方式,或别的什么为我们制定的。没有时间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连续性的平衡世界,因为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是坐标轴上的弦,失去了其中一根,假设是X轴,那么Y轴也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特定的时间所控制的世界。一切都由永远不停止的却又有着严格规律运作的时间主宰。也许它突然在一瞬间停止,调皮地玩弄我们,而我们却也一无所知,当时间开启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它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与璀璨的宇宙发展史相比,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那就是人类所无法涉及的永恒。
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文中提到宇宙大爆炸发生1秒种后温度降为100亿度,那么爆炸前的温度是多少呢?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相结合后知道宇宙大爆炸前的温度为10的32次方绝对温度。这是经近代高能物理学家所证明的温度。虽然这庞大的数字,特殊的单位我都无法理解,但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发现是一位普通的医生。有一晚,他在家中看星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根据万有引力定律,那么天空的星星应该互相吸引而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人们却没发现星星都聚在一起的现象呢?于是他提出,一定有一种作用力在抵消星球间的引力,于是,这就是宇宙在膨胀扩散理论的第一位提出者。
当大爆炸前,宇宙是一个高度均匀恒温的原始火球,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序的状态,这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反的了。根据研究发现,宇宙在大爆炸后在10的负23次方每秒,这一瞬间的时间,宇宙就膨胀了10倍,那么这个宇宙膨胀的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是10的31次方米/秒,这是什么概念?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光速是不可超的,除非是在静止的状态,质量为0的光子,才可能达到光速,光速是多少?1秒种30万公里,那么就是3乘10的8次方米每秒,这是光速,而宇宙膨胀的速度远远的亿万倍地超过光速。在大爆炸开始10的35次方米每秒以内的事情根本没办法知道。
再来说宇宙大爆炸的速度,这个速度既不能快,也不能慢,如果慢的话,所有星球就会被万有引力拉回来,整个宇宙大爆炸要精调到10的55次方分之一才可能达到爆炸所需要的速度。
只有真正懂行的天文学家才知道对神的敬畏,所以很多的天文学家告诉我们,神有两本书启示我们,一本是圣经,一本是大自然。两者之间绝不会相互矛盾。天文学家是很骄傲的,因为他们是研究天文的,所以要让他们相信上帝是很难的,可是现在随着宇宙大爆炸理论的研究,使越来越多的天文学家的信仰发生了变化,有的科学家你明显地看到是从无神论变成有神论。
读完《时间简史》,获益匪浅。虽然霍金先生深入简出地表达其对时空以及宇宙的看法,但许多抽象的概念我还是没有弄懂,更不敢不懂装懂歪曲原意,所以在这里就谈谈我看完该书后对时间的认识吧。
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宇宙,是在某条时间弦的,而其他的XYZ轴等我们都不知道,因为人类只有看见三维的能力,最多只能感觉到四维,而宇宙起码在四维以上。这在我的大脑里也是无法构造出模型的。我们只能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而在我们前一秒的可能又有另一个世界,无数的世界存在,只是时间轴不同,我们和他们(如果存在),是平衡的,因为大家的时间运行间隔是相同的,同速的运动物体相对仍然是静止,彼此之间是无法接触的。
换言之,如果我们可以时间旅行,我们回到过去的时间。或者我们可以从这个星球到另外一个星球去。因为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过去的空间和过去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的空间和现在的时间,我们也就是回到了现在。这有意义吗?我们从现在回到现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时间和空间仍然在某个地方以某种形式存在,它们明显已延续成了现在。所以我们还会呆在这条弦上。否则,如果我们回到过去采取行为改变重要的发展历史,那么世界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回到过去的我们又谈何存在?《时间简史》引出的联想是绚丽的,是壮阔的。
是我的水平不够,读书不仔细,从整本书中也只能翻来覆去讲时间,请老师不要见怪。不过,霍金先生在书最后所写的确实挺有意思的:”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所以我说说我对宇宙的理解:我一直想象把地球当作一个细胞,而我们人类就是细胞里面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着自己的生命,最终有一天这个细胞会枯竭。而宇宙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内部。而这个人又是一个细胞里的微小部分……一直循环下去。
人类需要了解自己,以前的自己,人类渴望了解,在不断了解中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未来。
是战争,还是和平?走在世纪边缘,我们始终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选择。
人们多么希望:橄榄树在大地上自由地生长,任由和平之舟搁浅在荒滩上!在这个人类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古老星球上,战争,终会被划上句号,彻底的结束,而和平则能永远继续!迎接他们的是人类朝思暮想的两个字——和平!
回眸,这是个充满屠杀战乱的百年,残酷的世界大战,数以百计的局部战争,一次又一次将人们扔进了灾难的地狱。无数渴望和平的人们,仰着头向天空呼喊:“和平,你究竟在哪里?”、“和平的曙光究竟在何方?”
世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中国,曾经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国。但中国却以他奠基了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雄壮地喊出了他维护世界和平正义的口号。也正是中国,代表着全世界渴望和平的人们;也正是中国,背负五十亿个生灵奋斗的目标,高呼着“和平万岁”!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留给宇宙的只有一次辉煌灿烂的生命。我们与时代同脉搏,我们与地球共呼吸,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地球,不能留给后代一个破烂不堪的地球,也不能留给历史一个充满硝烟的一页。在未来的世界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我们要昂首阔步开辟一条通往和平的光明大道!
太阳选择在黎明前升起,流星选择在黑夜中闪亮,而我们选择在和平中成长!
我们热爱和平,勇于维护和平。愿和平鸽自由的在天空中翱翔,让绿色的橄榄枝“铺”满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金银岛》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不仅情节曲折,悬念迭起,而且使读者读起来如身临其境。它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觉得很没意思,不就是老水手住在吉姆他们家开的客栈里吗,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好奇心还是催我读完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是多么好看,作者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通过少年吉姆?霍金斯的经历,讲述了一个惊险曲折的冒险故事:
为了夺取老海盗弗林特藏在金银岛上的财宝,以乡绅特里劳尼和斯莫利特船长为代表的正面人物与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们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经过正义与邪恶的殊死较量,吉姆他们最终获得了财宝。作者所推崇和颂扬的勇敢、正直和忠实,永远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些都通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体现出来。一方面是机智勇敢的小吉姆,正直善良的利夫希大夫、知错必改的特里劳尼老爷、足智多谋的斯莫利特船长,以及忠诚的老仆人汤姆、当地人本?冈恩,他们都有血有肉,可亲可爱,让读者们无不为他们之间同甘共苦,真诚友爱的情谊所感动。为他们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折服。而另一方面呢,作者又着力刻画了一位阴险毒辣的海盗西尔弗的形象。他诡计多端,善于伪装自己,为达到某个目的会不择手段。对金钱的贪婪使他变成了一个恶毒的魔鬼。他为了得到老海盗弗林特的财宝,装成船上的厨子,混在好人里,寻找夺取财宝的机会。
“酒和魔鬼让别人送了命”,这恐怕是作者想告诫世人的警句吧。当读完这本书后,再来仔细品味前面的内容,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啊!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妈妈今天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
书里写着王葆很爱玩,不爱学习,但很爱钓鱼却总钓不上。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钓上来一个神通广大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实现了许多愿望也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王葆钓不上鱼宝葫芦就给王葆变出许多五颜六色的金鱼,王葆饿了宝葫芦又给他变出许多好吃的出现他面前,还为王葆做了电动机器人,让他在同学面前出尽了风头,帮助王葆在学校得了各种各样的奖状。
和同学下棋比赛的时候宝葫芦竟然让王葆吞了很多棋子,考试的时候王葆不会做宝葫芦就把王葆的试卷和同学换了张,被老师发现了,让他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经过换试卷那件事王葆决定不再依赖宝葫芦什么事都自己做。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不依赖别人。如果什么事都不劳而获,就像小偷偷东西的感觉,天下没有掉陷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得到的成绩才是令人骄傲的!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你知道宝葫芦吗?宝葫芦是一个想有什么就有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用什么就用什么的宝贝。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王葆的奶奶经常给王葆讲各种各样宝葫芦的故事,于是王葆也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一次,王葆在河边钓鱼的时候,偶然钓到了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变的东西吃不完也用不完,有了这个宝葫芦王葆学会了偷懒。一次数学考试王葆想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就在王葆交卷的时候,别人的试卷到了王葆的手里。后来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王葆就把宝葫芦扔了,但宝葫芦自己又跑了回来,他又把宝葫芦劈碎,但宝葫芦又自己复原了,又把宝葫芦用火烧,可它竟然不怕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东西都是通过劳动获得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辛勤的劳动就没有成功的喜悦,我想我们不能像王葆那样异想天开,要做一个脚踏实地,辛勤劳动的人,这样才会收获成功和喜悦。
“妈妈,你和我说话的方式,还是把我当作……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理解我是个……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对,这就是你的生态啊。也就是说,你到今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拿起<亲爱的安德烈>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样一段话,瞬间一种强烈的共鸣扑面而来。的确,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总是会有很多自己的思想,想着走自己的路,选择自己的品味,在搞自己的游戏,并总是在心底高呼:“妈,你能不能理解,我们要自己出去探索。”这便是我们心中的独立。
而我是从何时开始变得上述般反叛的,具体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产生“这么大的人同母亲还太亲近,代表着本身人格独立性不够完整”的观念开始的。只记得去年自己当选“蠡中年度十大人物”后,家里没人知道,直到颁奖的前一天晚上,母亲才因我的一句话“明天的颁奖典礼我是获奖者之一”而得知。“什么?你?!你申请了?怎么没和我们商量?”那一刻望着母亲惊愕的表情,心底却莫名地涌起一种快感,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自己做决定,而且是一次成功的决定。于是每每当我想起这一经历,嘴角便会情不自禁地扬起一丝得意的笑。然而当我读到书里第三十四封信中龙应台面对儿子的独立宣言时的“惨状”,这抹浅笑满满的冻结、封存。
从未想到原来作为母亲的她们,面对这样的言语与场面是这般“无法应付”。那一刻,我首次于她们的角度开始试想。一开始的自己,只是个柔软地躺在母亲怀里的小婴儿,大声地啼哭,傻气地笑,流着口水亲切地叫着妈妈。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悄然成长,一点点地变得成熟,一点点地追求独立,然后毅然地奔向那个未知的世界。这一切都在母亲的眼里,而她只能远远地站在身后,惆怅地望着我的背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小……或许,在她心里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柔软地躺在自己怀里无助啼哭的婴儿时代的我,而我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亭亭玉立,说话干脆,做事自信,又不拈人,并且叛逆地表示,我没话想和她说。这个时候,一旁的母亲真得会很心痛吧。
此时再回想自己,在这羽翼还未丰满之际,就早已想方设法地追求“独立”,是否的确疏忽甚至在无形中伤害了有着中国“保护式”教育心理的母亲。
一番沉思之后,目光再一次回到手中的书上。书的封面,是英俊的安德烈沉思的样子。蓦然发现再叛逆的孩子,在母亲面前,其实仍然只是一个孤独成长的少年,一个面对学习、情感、生活常常困惑,却努力地去适应和排解的少年,一个拥有和自己一样血液的优秀、感性、率真、诚实、幽默……的可爱少年。
书的封底,是恬淡的龙应台微笑的样子。再优秀强悍的女人,在孩子面前,也只是一个焦虑地帮助他在迷途中寻找出口的平凡母亲,一个愿意放下自己所有的尊严,忍受孩子的嘲笑的母亲,一个做这一切,只是为了重新找回这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的可敬母亲。
九月开学以来,我们读的共读书是《波利安娜》,这本书五味俱全,内容精彩,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同学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名叫波利安娜,她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她只能住在自己的远方姨妈家,姨妈排斥波利安娜,但波利安娜怀着一颗快乐的心情,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快乐的故事。
波利安娜的姨妈排斥她,可她并不在意,姨妈批评她,可波利安娜反倒教姨妈做快乐的游戏,最后,全小镇的人都被波利安娜感染了!波利安娜住的小镇里,有一个性格孤僻,但又卧病在床的老妇女,生活非常挑剔,也被波利安娜乐观的精神所感染了,也从一个忧郁的人变成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看似没救的人被波利安娜的精神所打动了,成为了一个个奇迹。
读完了这本书,我很惊讶,是什么动力让波利安娜如此快乐?是天真,是活泼,是可爱,是她那颗一般人没有的自信,向上,乐观的心!
如果父母出差在外,我们多多少少会让他们给我们带回礼物,但如果父母有事不能满足你的要求,你会咋办呢把父母批评一顿?不,你不能,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不能满足我们的要求,一定是他们有事,太们也想给我们礼物啊!或许,你想要得礼物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好你用了几天就会不喜欢它了。
如果在一天下午,你放学回到家,收到了一个意外的礼物但它的价格要比你见过的高出几倍,你会咋半呢?“教育”父母?大哭一顿?不,你应该想:太好了,幸好妈妈买的东西不是太贵,不然就“亏”大了,这次花钱买了个教训!
我们应该做一个像波利安娜一样乐观的人,因为,生活中处处可以让你开心!
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终于把《活着》这本书看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冰心
冥冥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除了父母的亲情,还有谁能支撑起我的生命?是书,这就是知识铸就的擎天柱,生命中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读好书
我首次结识书,已年过六岁,对大凡实施早期教育的家庭来说,这的确延误了不少时间,但这并不影响我和书的感情,初次碰到书,首先被吸引的是它那精美的封面。抚摸着封面,细腻,咝啦咝啦,双手像被雨后的飒飒西风轻吻,又像被牛乳沐浴,摸摸纸张,麻酥酥地醉心,第六感觉告诉我说“这是一本好书!”我将注意力集中到内容上去,啊,又是别有一番天地,琴棋书画,真善美、假恶丑是她的精髓,她的真谛都在这儿啊!她使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
这,便是“好书”。
好读书
约摸十一二岁,我体会到要将一本的好书的营养真正分解,“好读”是不可缺少的消化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清晨,手捧《骆驼祥子》仿佛看见祥子拉着车从我身边走过;捧着《鲁迅全集》仿佛在跟鲁迅先生谈心;晚上在灯光下仿佛看见保尔那坚定的背影,是他向我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好书,我的“偶像”,我的“心肝”,我爱读她,无需问为什么。
读书好
好书是诤友——这是我初中体会出来的。
她着实令我获益匪浅。这“益”不仅仅是指成绩优异,视野开阔,能说会道,她更给了我心灵上的慰藉。
好书,打磨我,塑造我,雕琢我,没有她的相伴,即使活到百岁,生命又有何充实的呢?
读书伴我成长 ,一路上的欢笑与悲伤,是她陪伴我,我爱读书,永远……
今年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本是《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他发表了许多小说都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欧也妮葛朗台》十八爱砸可讽刺作品中最具生动活力的一部力作。他的故事也很简单,老葛朗台是一个守财奴,虽然家财万贯,但他的生活却过得非常简朴,他的独生女天真美丽善良的欧也妮·葛朗台爱上了破产落魄的堂弟夏尔。由于夏尔要外出工作没有钱,她为了资助夏尔将父亲送给自己的金币全部赠给了夏尔,后来被葛朗台发现后,她这一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朗台,父女俩为此发生里激烈的冲突。一向胆小而贤淑的母亲也因此一病不起而欧也妮这个痴心的姑娘,最终等到的确是发了小财归来的负心汉。
葛朗台是本书中着力刻画的人物他除了贪婪、狡猾、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之外,还有与其他传统守财奴不相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不仅热衷于守财,更善于发财,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机会便会果断出击,索寞城里谁都尝试过他的厉害,但他们反倒敬佩他,把它看成索寞的光荣因为金钱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无边的法力。
在这本书中,揭露了许多人的丑恶的一面,并且还写出了少数人的善良。书中的葛朗台,从他的身上,我们便能看到他那种自私自利视财如命的人的影子。如: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常有是对方受骗而是自己稳操胜券。当他与别人谈生意时总假装听不清,又结结巴巴的寻找合适的措辞。他这样会使对手着急并着急替他表达想法,从而忘记自己原来的观点其实葛朗台假装口齿是因为商业生涯中的唯一一笔吃了亏的生意这个生意虽然让他在经济上吃了亏,但却让他找到了与对手交谈时的这一个“绝招”。
那一次,他为了将自己的葡萄酒全部以高价卖出竟然把全城的人都骗了,而当他在算计下一笔生意时,全城的人甚至还被蒙在鼓里,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甚至与不管天气有多冷,他都于规定的时间内生活熄火他的亲弟弟破产了,它不仅无动于衷,还想出了一个既可以当一个好哥哥又可以不用花他前的方法。
他的侄儿夏尔求他,他置之不理,在侄儿去南特是,他做的大方的事情就是在不花钱的事情上。他还克扣妻子的费用,每当给妻子钱之后,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再要回来。当他知道女儿把金子给了夏尔后,竟然让女儿吃清水面包。更可笑的是,在他临终时也不忘去观摩金子。连他的遗言都是“万事要多操心,以后到我那里去交账。”这简直太可笑了,读后感,真不知道当时在他心里是怎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