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受戒读后感(精选35篇)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 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 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 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 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人们都奇怪,为什么一岁的小婴儿哈利波特能从那个最险恶的黑巫师伏地魔手下逃生。是的,多少伟大的巫师都死在了伏地魔的手下,包括哈利的父母,可唯独哈利保全了性命,而且还 使 伏地魔魔力大失。
这个原因,邓布利多告诉了哈利,答案就是母爱。哈利的母亲在自己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哈利的生命,所以母亲强烈的爱,就在哈利身上留下了记忆。对,是记忆,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如果我们被一个人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亡,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爱的护身符。
正因为此,哈利被母亲的爱救了下来,成为在伏地魔想要杀害的人中逃生的第一个人。而且母亲的爱,使他在和奇洛教授争夺魔法石的斗争中,也成为阻挡奇洛的有力武器:奇洛裸露的皮肤不能碰到哈利,不然就会痛苦不堪,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野心贪婪和仇恨,所以碰了一个身上胡幸存爱的烙印的人,就会感到痛苦的无法忍受。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所爱的人留下这样的护身符呢?回答应该是:我能!爱,永远是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得以存在并发展的唯一的理由。对一个充满了爱、周身洋溢着爱的人来说,他看到的就是光明,就是美好;而一个充满了爱的人,也正在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美好和光明,带来希望。
不要否认爱,我们的身上,其实也都有着爱的烙印。也许,有的烙印已在尘世的浮华中如同那块通灵宝玉一般蒙上了尘埃,但拭去灰尘,相信那爱的护身符仍然存在,仍然有着伏地魔们无法抵挡的魔力。失去了爱,才是我们人类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去爱吧,爱我们的亲人,爱我们的朋友,爱这个世界,只是不要去爱我们的敌人。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
它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并且先后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聪明的老鼠塔克,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亨利。有一次柴斯特错把钱币当树叶吞进了肚子,让玛利欧的妈妈知道后关进了笼子,热心的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把柴斯特救了出来。还有一次它们举办舞会时,不小心闯下了大祸,烧了玛利欧家的报摊,玛利欧的妈妈生气极了,决定立刻把柴斯特扔掉,柴斯特愧疚的呆在笼子里,它情不自禁的鸣唱起来,想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儿,没想到鸣唱的曲子激起了玛利欧妈妈对往事的回忆,于是柴斯特又躲过了一难,被留了下来。它的歌声吸引了地铁站的乘客,消息传开,《纽约时报》也刊登了它的介绍,从此柴斯特名声大噪。它一遍遍的演奏,吸引了很多来报摊的人,让玛利欧一家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改善,玛利欧的脸上也露出了纯真的笑容。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不喜欢受别人的安排,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它开始怀念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被塔克、柴斯特、亨利之间的友谊感动,特别是塔克和亨利,它们本来是天敌,可是在这个故事中它们却相处的那么和谐、友好。遇到困难时,它们互相想办法,互相帮助。闯了祸,柴斯特没有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人学习的品质,我们人之间也应该和睦相处,快乐的学习和生活。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部红色经典,作者吴强以解放战争时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涟水战斗,描写的是1946年秋末冬初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守涟水城,国民党王牌军74师进攻连水城,人民解放军经过苦战以后,撤出阵地,北上山东的故事。
吐丝口、孟良崮两次战斗,描写的是1947年2月至5月17日,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华野解放军陈毅、粟裕两位司令员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毅、粟裕两位司令员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从山后小路攻入孟良崮主峰,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无路可走便自杀身亡的故事。
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画,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使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安宁和和平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可恶的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生命,保卫人民的利益。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很好看,吴强老先生成功的塑造了沈振新、刘胜、石东根、秦守本、黎青、张老大娘等善于指挥的高级军事领导到英勇善战的普通战士和热情善良的人民群众,我想:如果没有他们的不怕牺牲,团结一致,对敌人无比的恨,对人们的无限爱,就不可能消灭74师,也就不可能扭转山东战场的局面,我们要感谢他们,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本领,做一个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杨家将》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忠烈家史,我被杨令公一家以死报国的爱国精神所折服。
《杨家将》讲的是杨令公一家三代,保家卫国与入侵的辽国作战,与西夏誓死抗争的悲壮事迹。其中好多故事广为流传,比如孟良盗马,辕门斩子,穆桂英挂帅,大破天门阵,女将出征等故事早已家喻户晓。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杨令公殉国》这一章。辽兵进犯中原,宋太宗任命潘仁美挂帅。和辽兵交战时,潘仁美只给杨令公五千人马与辽兵十万大军作战,致使杨令公寡不敌众,撞碑而亡。潘仁美那条老狐狸,因为儿子潘豹横行霸道,被杨七郎所杀,结果他就官报私仇,真是天理难容!潘仁美禽兽不如,杨令公一心为国,誓死不投降。他忠心耿耿保卫国家的精神永远直到我学习。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六郎杨延昭。杨六郎文武双全,足智多谋,遇到危险也很冷静,为大宋打了许多大胜仗,令人佩服!他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所以我才喜欢他。
假期里,我津津有味得读完了《橡树上的逃亡》这本书。这本书描写地十分生动,读起来惊心动魄,耐人寻味。书中讲了一个身高只有五毫米的名叫托比的小人,他的民族住在大橡树上,托比在这里无忧无虑得成长着。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秘密,因此全家被流放到了橡树下面的地上,后又被乔·密西追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人逃脱。面对全族人的追捕,托比已经绝望了。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良久。书中隐藏着这本书的主题——环境保护。书中的乔·密西不正像现实中的某些人,为了利益而疯狂得破坏环境,乱伐树木,乱排污水、废气,向河流倾倒垃圾,使养育自己的地球母亲变得千疮百孔。乔·密西为了利益,竟让象虫去啃橡树的树枝和树干,根本不考虑橡树可能会倒下的后果,鼠目寸光。乔。密西是一个很笨的人,尽管拥有很多财产,却连数数都不会,这是对破换环境者无知的讽刺。其实,托比的爸爸只要说出那个秘密,就不会被捕,但为了保护生态,他宁可入狱也不妥协,令人敬佩!
书中的托比也有很多值得人学习的地方。他非常爱自己的父母,不惜任何代价,宁可牺牲掉自己的性命。就算知道自己有性命之虞,但为了救出自己的父母,他奋不顾身。托比聪明、机智,想出了很多办法让自己脱身。当爸爸妈妈受到侮辱时,他挺身而出,大骂位高权重的乔·密西……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读完稻盛和夫的《活法》,不得不回顾以及展望一下自己的人生,是否应该进行修正,是否应该重新选择一种正确的活法。
人生只不过是似水流年的一段历程,不可能每个人都轰轰烈烈,但是我们怎样在平凡的生活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呢,我认为那就是不断地磨练自己,完善自己,纵使百年之后没有轰轰烈烈的丰功伟绩,也会因自己平凡但优秀、独特的人格魅力感到骄傲和不枉此生.
对于砥砺人格,磨练精神稻盛和夫这样解答我们:“怎么做才能砥砺人格,磨炼精神呢?是否需要深居山中或搏击逆流等特别的修行呢?其实不需要,相反,在这个凡俗的世界里,一心扑在工作上是最重要的。”可见我们有时候忘记了自己一直正在进行的正是最平常也是最有效果的修行。一心扑在工作上这样直白的道理去和少有人能真正的理解他,实践他。
在工作中我们不应该止步不前,人格的修行需要不断的“精进”,所谓精进,是指一心扑在工作上,专心致志于眼前所从事的工作。我认为这是提高自我身心修养,砥砺人格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精进”并不需要脱离世俗的社会,工作现场就是最好的磨炼精神的地方,工作本身就是修行。通过每天辛勤的工作,我们在形成高尚人格的同时也一定能够获一个美好的人生。我希望大家把这一点铭记在心。
在埋头努力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不要忘记从工作中寻找乐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迸发出热情,投入到新的挑战之中,这样做就意味着珍惜人生中的每一个今天,珍惜此时此刻的每一个瞬间。经过不断的努力,成就我们渴望的人生。
现在的社会到处充满了浮躁的气息,急功近利的思想遍及各处,随便问那个年轻人,他的理想都远大的令你汗颜。可好高骛远目空一切换来的只是他连最基本的生活方法都不曾掌握。何以如此?稻盛和夫论述成功时给了我们很好的建议,成功的两大因素:缜密计划和前期准备。虽然我们有了踏实努力工作这一方法,但成功的路上计划与准备是不可或缺的。他们包括乐观地设想,悲观的计划,以及愉快的执行。有了这些我们距离成功的大门就已经不远了。是时候换个活法了!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精灵的秋天”。
书中写到一群快乐的小精灵,在草枝上荡秋千;还会爬到树顶上去画画;还会坐到树杈上去看书……写的特别有意思!!!小精灵还帮助大树爷爷,让他不要伤心,重新开心起来,我们要向小精灵学习,多帮助别人,这样我们自己也会很开心。
小精灵们还会在草枝上荡秋千;小精灵们还会爬到树顶上去画画;小精灵们还会坐到树杈上去看书……我也想和小精灵一样在大自然里自由自在的玩耍,这本好书真是太好看了,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与《撒下好运的种子》一样,《少有人走的路》同样属于心理辅导方面的书籍,出自美国杰出的心理医生作家斯科特·派克之手。斯科特的杰出不仅仅在于他的智慧,更在于他的诚恳和勇气。因为经过本书,他第一次说出了人们从来不敢说的话,提醒了人们从来不敢提醒的事,应对了人们从为不敢应对的问题。
今日竟然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浸泡其中,绝不是心血来潮找书打发时间,只觉得,自我的心智还很不成熟,精神还过于肤浅,自身太需要这方面的滋养与润泽。
作者认为,人生苦难重重,唯有自律方能消除人生的痛苦,而推迟满足感、承担职责、尊重事实、坚持平衡是实现自律的四大原则。
推迟满足感,意味着不贪图暂时的安逸,重新设置人生欢乐与痛苦的次序;承担职责,告诉我们敢于应对,主动选择和决定,付出更多的爱,才可拥有承担职责的勇气与本事;尊重事实,告之我们敢于理解外界的质疑和挑战,不让自我生活在封闭的系统里;坚持平衡,意味着确立富有弹性的约束机制。
如果将这四种原则持之以恒地实践,任何人都能够使精神、心理和灵魂到达更高的层次。
对此观点,本人感同身受,异常是“尊重事实”这一原则,好似让我看到了身边诸多没有尊重事实而被困扰或束缚的人和事。
“我们对现实的观念就像一张地图,凭借这张地图,我们同人生的地形、地貌不断协调和谈判。地图准确无误,我们就能确定自我的位置,明白要到什么地方,怎样到达那里;地图漏洞百出,我们就会迷失方向。”
是啊,任何人来到世界,没有伟大与卑微、高贵与贫贱之分,上帝也没有给谁绘制过地图,但我们在不一样的时期,必须给自我绘制不一样的地图,才会拥有准确的人生航向,愉快的人生旅程。为此,显然要付出代价。
很多人,因为得意于自我的经验与资历,从未有过绘制地图的意识与做法,纯凭感觉做事,遇到麻烦,不是进取应对,而是拒绝新的资讯,甚至指责新的资讯混淆是非,所以,常常埋怨人生的道路总是荆棘密布,障碍重重,好似上帝不公,时时被命运捉摸。
当然,有一部分人,曾有过蓝图,对自我成长有过规划,但时这境迁,也不更新。原有的地图日渐窄小、模糊、粗略,对世界观的认识狭隘而偏激。对于新的信息与资讯,不是难于对付,就是漠不关心,所以,生活中,常处于恐惧与无奈状态,碰壁也成了寻常之事。
极少数的幸运者,勤于努力,从未放弃过自我的追求与梦想,不断地更新和调整自我观察世界的角度,不断地修订自我的地图,对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不会漠然,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与惊喜。还会发出如此的感叹:我们贫穷时,世界是一种样貌,我们富有了,世界又是另一种样貌;社会在前进,我们唯有尊重事实,不停地修订地图,方可让心灵获得成长,让心智走向成熟。
我以为,给自我绘制前行的地图——是每个人必做的功课。
《自律》部分,只是《少有人走的路》的第一个篇章,就让我获得了如此厚重的馈赠,相信其它三部分同样精彩。过些时日,笔者定好好琢磨,再作分享。
在这个暑假,带着对于作家萧红的一种神秘感,带着对于《呼兰河传》的一种新鲜感,我翻开《呼兰河传》。
萧红用着细腻的笔触,平静的话语将我领进了1940年的东北,一个没落的村庄。我随着这个生活在呼兰河小镇的小姑娘萧红,慢慢体会了呼兰河的生活。小姑娘萧红有个欢乐而又有些寂寞的童年。在她的童年里,只有她,祖父和后院,年年种着小黄瓜,大倭瓜,年年春秋佳日抓蝴蝶,蚂蚱,蜻蜓,慈祥而犹有童心的老祖父是她唯一的伴侣,她和祖父一起生活,一起劳动,清早在床上学舌似的念老祖父口授的唐诗;白天缠着老祖父讲那些已经听厌了的故事活看看那左邻右舍千年如一日的刻板生活;晚上甜蜜地躺在祖父的怀里熟睡去。她和老祖父一起“种田”,一起“收果”,“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在这座大花园里,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勾起了小时候我快乐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是一首诗,一幅画,是一曲歌,一阵风。童年里,我们自由自在的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三月桃花连十里,我们在春风的吹拂下放风筝;六月荷花满池塘,我们在游泳池里享受水的清凉;八月丹桂满枝黄,我们在深秋品尝美味的瓜果;十二月梅花雪里藏,我们在雪中享受晶莹的世界。相比萧红的童年生活,我们不知幸福了多少,幸运了多少,我们还是十分怀念童年,这让我想起了萧红更加怀念童年的原因,写下了《呼兰河传》。虽然没有多少优美的情节,但处处都是故事。
读到小团圆媳妇去世的时候,我心理很难过,很纠结,很愤愤不平。小团圆媳妇才12岁呀,她的年龄比我们还小,还是一个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被过早的嫁了出去。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因为穷,因为生活,被卖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拼命的干活,还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婆婆的“教诲”。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的鲜花,就此夭折了。小团圆媳妇她没能变得“更听话、更懂事”就去世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只是因为她婆婆的残忍、愚昧和无知吗?我隐隐觉得,这也是呼兰河人们生活态度造成的。在小团圆媳妇的遭遇里,我们很同情,怜惜她,我们为她叫屈,憎恨她的婆婆,从头到尾,愉悦陪着沉痛,我偷窥到了旧社会一角的败。
萧红的《呼兰河传》,幽默,讽刺,带着一种甜甜的美。
《你一年的8760小时》这本书里艾力写道:”心灵鸡汤吃多了,味道也不同:有的咸,有的甜,有的辣。吃多了,肚子会坏,步子会慢,脑子也会乱。有些时候,把鸡汤和道理放在一边,先迈出一步,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修正。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成为那个懂的很多,会的却不多,最后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一事无成的人。“ 所以他在开头就给读者表明,这本书也讲道理,但是讲方法。教别人任何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吗?
在整本书里,他确实在讲述的方法和他自己的故事比讲道理更多,在慢慢读下去这本书的时候,我开始惭愧和剔除了自己对他的偏见,他也不是我在银幕上看到的那个一本正经不够”奇葩“的选手了,他把一个个故事写的真诚而不做作:他写高中的时候第一次有女生来班上找她感谢他的鼓励,误会该女生喜欢自己而在后来像女生告白遭到拒绝,一度感觉抑郁想要轻生,后来主动找到了心理辅导老师才走出了青春期的阴影;他写道父亲因公去世,他回到北京北漂工资不高,为了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四处演讲,并且每晚坚持自制”酷艾英语“放在网上,最高的时候得到5000万的点击量;他写他发布在微博有关49天减肥到拥有马甲线的帖子,如果没有做到就给每个转发的人充100元话费,最后有3700个人给他转发了,当然最后他做到了!
他也写了很多他自己独创的时间管理和英语学习方法。例如他独创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影响上亿人,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他在自己创办的活动和方法中,他都每天身体力行的执行着。虽然他曾被新东方两次辞退,但是他的老板(俞敏洪)还是很不吝啬的给他这本书写了一篇很长的推荐序。我想他的起起伏伏,却终究踏上了成功这条路的秘诀应该是,他一直在总结和修正自己的得失,不管鲜花掌声还是低谷,他追求的不仅仅是成功,更是一种成长。正如他回答俞敏洪关于对”精英“的认识的时候,他说,”做超出生命本身长度的事“
回到现实里,我们在他的身上可以学到什么呢?我不相信成功学,因为有一句话是,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那我想这句话还可以这样解释,对于别人的成功,我们可以学习的是某一种方法和别人优秀的思想,而不是别人已经走过的路,经历过的磨难。现在的我,开始每天坚持跑步一小时,即便信箱没有回复还是坚持投稿,每周写2,3篇影评,打算按照书里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的方法给自己订一份时间管理清单。 之前有一个专栏作家回过我关于投稿和如何写好书评的一个邮件,她先是告诉我她没投过稿,书评我可以看看她写的那些系列。最后她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记下来了,你也许不用没有头绪的去找杂志社投稿,如果你想写好书评,只要你写好一篇,写好十篇,写的这些稿件都是优质的,自然会有编辑会找上你的。然后我相信了这句话,并且在照做,如果一篇不顶用,那就写一百篇,一百篇不顶用,那就写一千篇!总有进步和成长的那一天。
我也在想,其实人生可以不成功,但不能不成长,我们是在一步步失败里,走向成长的。如果你像我一样,身边缺少一本讲方法而不是道理的心灵鸡汤,身边缺少一本正能量的时间管理法则的书籍,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你一年的8760小时》,可能它不能改变你的人生,但是能让我们像作者一样,在这样的好的思想和方法的塑造下,梦想不会遥远!
手里拿着单位推荐的这本书,《你为谁工作》,心中便如被重锤敲击了一下——不禁问自己:是呀,我在为谁工作呢?为父母,为老板,为别人,还是为自己?心中想着这些,便不禁翻开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期望能在这本书中找到我的答案。
在我工作的闲暇之余,慢慢的看完了这本书,欣赏之中,却觉得每一段的故事背后都有一些令人深深思索的东西。很喜欢文章中的这段话:在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将心态回归到零,把自己放空,抱着学习的态度,将每个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体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千万不能视工作如鸡肋,食则无味,弃之可惜,结果做得心不甘、情不愿,于公于私都没有裨益。
视工作如鸡肋,很触目惊心的一句话,其实在我们当今社会中,这种消极颓废的心态随处可见。找工作难,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好工作,那是难上加难。我们不能否认,在我们当中,当然也包括我在内,有时怕自己的工作得不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有时会找N个理由将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再完成,只要不耽误事就行,有时因看不惯某个同事心里就不愿与其合作,想想看工作本身是没有任何情绪的,是人赋予了它一种积极或消极的心态。人们老是抱怨这社会太残酷,好工作都被别人抢光了,留给自己的却都是些不适合自己的,自己的抱负和理想在现实中都无法实现,成功的硕果离自己更是遥不可及。于是,很多人便垂头丧气,驻足不前,面临人生的路一片茫然,不知所措。也有时候,对自己的工作十分不满,由此导致了负面的情绪。然后,抱怨与痛苦也就产生了。伴随我们人生最美好时光的工作,就在抱怨声中成了人生的一大负担。在众多的抱怨声中,我也时时在疑惑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
然而在书中,我看到了另一番工作的境界。它那么美好,那么充满激情与睿智,那么充满希望与快乐。它让我豁然开朗,掀起了我久违的热情。在将来漫漫人生旅程中,我深深感到,无论是对待人生的态度,还是平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可能做不到很优秀,但我坚信明天的我会比今天做得更好。我会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开开心心生活。牢记“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记得名人罗丹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命在于享受,它包括一切痛苦在内”。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深信“能够从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发现机遇是非常重要的,尽管机遇带来的近期回报可能很少,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我们不能把眼光局限在自己得到了什么,而应当看到我们能够得到这个机遇本身的价值。”“在工作中,每个人都应该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努力地工作而不是浪费时间寻找借口。要知道,公司安排你这个职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听你关于困难的长篇累牍的分析。”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虚心接受领导安排的任务,无怨无悔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为此投入自己最大的热情。一份工作,既然已经注定要做,而且是不得不做的,那与其是不乐意的要完成,还不如快乐地尽力地去完成,从你经手的每一件琐事、每一件小事中得到成长。因为兴趣,我爱上这份工作;因为爱,所以我付出了全部的热情;因为热情,面对困难时,我才敢于直面。我深深相信能做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容易,既然我得到了,我就将为之付出全部努力。
在工作中我们要学会感恩,为拥有一个工作机会而心怀感激,为生命的尊严和人生的幸福而努力工作。因为感恩既是一种良好的心态,又是一种奉献精神,当你以一种感恩图报的心情工作时,你会工作得更愉快,你会工作得更出色。时常怀有感恩的心情,你会变得更谦和、可敬且高尚。每天都用几分钟时间,为自己能有幸拥有眼前的这份工作而感恩。所有的事情都是相对的,不论你遭遇多么恶劣的情况,都要心怀感激之情。“感激能带来更多值得感激的事情”,这是宇宙中的一条永恒的法则。请相信,努力工作一定会带来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和成功机会。除此之外,对于个人来说,感恩是富裕的人生。它是一种深刻的感受,能够增强个人的魅力,开启神奇的.力量之门,发掘出无穷的智能。
让我们调整好心态,带着爱去工作,用感恩的心去工作,在工作中体会乐趣。一个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他的工作行为,决定了他对待工作是尽心尽力还是敷衍了事,是安于现状还是积极进取,这就取决于你内心是否热爱这份工作,有无工作激情和进取心。相信自己,用于向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发起挑战,经常进行换位思考问题,改变自己的思想,改变自己的工作态度,因为一个人的态度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只有付出了才能得到回报。在工作中要激发工作热情,改掉自身的一些不利于工作的坏习惯,不断追求更高的自我定位,做一个有进取心的人,我相信今天的成就就是昨天的积累,明天的成功则是赖于今天的努力。
再回头问一句“我,在为谁工作?”我想我会回答,我在为自己工作,因为我爱自己,所以我也爱我的工作。因为有了工作,人生才有了目标和意义,我不再是一个个体,而是社会的一分子,是国家这个庞大机器中的一道重要链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用自己的激情,让平凡的工作能时时闪现快乐的火花。也许未必将来有想象中的成功和辉煌,但至少我能对自己所付出过的努力负责。
因为爱自己,所以我们才爱自己的工作。我们努力地工作,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情。生活的快乐与否,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当我们把工作变成生活中的一种乐趣时,那我们也乐在其中了。为快乐而工作--这就是无悔的选择。因为,只有为快乐而工作,工作才会快乐,只有为快乐而工作,工作才会开心,只有为快乐而工作,工作才会幸福,只有为快乐而工作,人生才会有意义。我们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因为只有工作着,我们才是快乐而满足的。我们敬业,我们接受工作的全部,因为它是一份礼物,是一种磨练。因为工作为我们的人生打开了崭新的天地。因为工作,我们才开始蜕变,从知识的学习者到社会的建设者。因为工作,我们的人生才有了可以触摸的目标和希望。所以爱上工作,就像爱自己一样。
一看到《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书名,我就产生了疑问:八十天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能环游地球呢?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就买了这本书。
主人公福格先生是一位善良、仁道、果断、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他的仆人路路通的性格却恰恰相反:活泼好动、容易冲动、是非观念强、忠心于主人。在跟随福格先生八十天的环游过程中,他出了不少力,深得福格先生的常识,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记得,我刚读第一章的时候,我一直在心里冷笑;文中的福格先生因为与朋友打了一个小赌,为了保持自己的“绅士风度”竟不惜付出巨大代价环游地球一周,真是小题大做!
再往后读,在旅行途中,他们遇到重重困难,但福格先生没有放弃的念头。譬如:没有赶上火车,就来找马车;被当地土着人拦截,就与他们搏斗;当铁路被破坏,火车不能前进时……无论出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都不气馁,总是积极地寻找别的途径继续前行。
终于,在第八十天日出过后,福格先生如约赶到了他的出发地。可是,还是晚了一个小时,福格先生功亏一篑。读到这里,不禁不为这位坚韧而沉着的绅士感到惋惜!
可是谁能想到,结局却大大出乎人的意料。原来福格先生把时间弄错了,他整整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一天。读到这里,我真替他高兴,同时又为他捏了一把汗,因为这时他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他快马加鞭,终于在规定时间的前三秒赶到了目的地。
福格先生的成功让我明白:做事贵在坚持。不管路途上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去积极的另辟蹊径,最后一定会化险为夷,取得成功。
在中华文化的漫漫长河中,诗词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在我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们将华夏的远古面貌毫无保留地展现了出来。而《诗经》又是其中不得不提的存在。
《诗经》汇集了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的诗歌,虽不及《击壤歌》之早,但却也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足以证明其在历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是由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编写而成的,既有篇名又有文辞的共三百零五篇,故有“诗三百”之称。
“诗三百,思无邪”是后人对诗经的高度概括,然而其思虽是无邪,但从中透露出的人性又是怎样的呢?
诗经中最耳熟能详的名篇当属《关雎》和《桃夭》,其表达的主旨均是爱情。《关雎》中所流露出来的情感是克制而谨慎的,体现的`是炎黄子孙内里的矜持与羞怯。然而其真的是单单地赞美男女之情吗?不然,细细品味不难看出其中有对后妃之德的赞美,试图达到以明教化的目的。再者,《诗经》中总是很善于运用重章叠句,易使人产生共鸣,把作者的感受不断加诸于人,“关关雎鸠”如此,“桃之夭夭”更是如此。《桃夭》一篇中讲述的是新婚之喜,然而我每每看到其中“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的描述,难免要想到其中对女子三从四德的强调与教化。不过,单论《诗经》,这几篇中透露的情感还是颇为朴素烂漫的,其中的人性是善良纯真的。
诗经有一篇名为《墙有茨》,其诗通篇都在反映卫国的宫廷丑事(即卫宣公强娶其子伋的未婚妻的“秘闻”)。开头开门见山写出“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言之丑也”然而诗人偏偏表达得极为迂回,其意不免让人难以揣测。
《诗经》在歌颂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时又辛辣的点出了当时腐朽堪忧的社会现状,在显示人们内心的真情实感时又显示了当时官吏和劳动人民对封建统治的叫苦连天。可以说,《诗经》里展示的就是完完全全的中华的十分之一的历史,其意总归是向善的。其实,我们始终无法凭借着自己的想法去揣测作者的思想,真正需要我们发掘的,是传统文化其中暗藏的智慧与哲思,那是古人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有些感动,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有些心情,我不知道该如何诉说。读《陈情表》,给我的便是这样一种感受。
读第一自然段,他命运如何坎坷,我不同情;读第二自然段,他选择如何艰难,我不同情;而读到第三、四自然段,我却无法不为之动容!“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臣无祖母,无以致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费远。”读到这里,我知道,作者早已把自己生命与祖母生命融合一体,祖母生命一点一点消逝,他自己的一部分生命也在一点一点离开。“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待此,我明白,作者已是在用自己生命换取一次报恩的机会。
亲情之所以震撼人心,是因为它常始于相依为命,而终于倾力报恩。《陈情表》,便是最典型地体现了这种伟大的、深刻的感情。
相濡以沫,不曾相忘于江湖。
在这喧嚣的社会,踏踏实实地读一本书并不容易,但我一旦捧起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便会静下心来,用目光轻轻地扫过每一个字,体会大仲马笔下的另一个世界……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安,他与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他们是十分好的朋友,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的他们不打不相识。因为达达尼安无意间冒犯了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安决斗,可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四人合力击退了他们,一齐战胜了敌人。
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齐经历了挫折,最终各奔东西。在这部书里,字里行间透露着大仲马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和唾弃,讽刺了那些专权的贵族们,把腐败社会背后的推手——红衣主教一步步拉入舞台中心。我也从他那细腻的手法里,体会到了许多……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之间纯洁忠实的友谊。他们是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你也许不会相信这段珍贵的友谊竟是缘于一场决斗中开始的!之后,他却和火枪手水火不相容的法座卫士争战。可惜的是,他们最终分开了。可是这段友谊不正是一段完美温馨的回忆吗?
达达尼安飞黄腾达的梦想是那么强烈。正因为此,他才离开家乡、以图创立功名。可是,当他最终有了当上火枪手副队长机会的时候,达达尼安一开始却没有理解,而是逐个问了伙伴们,大家都拒绝之后,他才“眼里闪着感激的泪花和激动的光芒”地理解了,还叹息他“只剩下心酸的回忆,再也没有朋友了”。
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有福同享,有苦同当”,是朋友,应当如此;不为自我,事事先为好朋友着想,是朋友,应当如此;能经得住真正的考验,应对生死冒险而毫无怨言,甚至发自自我内心的进取和欢乐,是朋友,应当如此!
真正的友谊不是这些空话,仅有我们在生活中真正做到了,这样的友谊才是“真纯美”,才是真正值得去珍惜、去回忆、去品味。当我们去热爱生活,当我们去热爱友谊,当我们在想到那段回忆时,能倘开心扉。真诚地微笑,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如此美丽。我想,这就是《三个火枪手》所告诉我们的。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在这个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米拉迪用她的美人计多次使别人惨遭厄运,得到了不少利益,但她终究逃可是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等待着他的必然是罪恶的报应。我们在生活中虽然也会有时受到一些挫折,但只要像三个火枪手那样不怕艰难险阻,勇于向高难度挑战,就能够不断提高,从中积累经验。我们要向三个火枪手学习,向困难挑战,用自我的力量打败它,为自我赢得胜利。
在记忆的长河中,《三个火枪手》给我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它给了我无穷的启示,同时也告诉我友谊是何等的珍贵。我相信,在成长的道路上,有《三个火枪手》的陪伴,我必须能越行越远!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工作之余,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书籍之中尤其偏爱的就是史书和古诗词。最近在看《史记》,这书很厚,都是文言文,读着挺费劲,但是读进去了也很有意思。读到《项羽本纪》时,里面最精彩的一节就是《鸿门宴》了。《鸿门宴》是项羽和刘邦的分水岭,中国象棋也是由项羽和刘邦争霸所演变而来的。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也正是因为他的性格,让他招贤纳士,让他统帅三军,让他“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欣赏,但也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我尊重,但他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由此可见,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今天,我学习完《一夜的工作》后,周总理那种高尚的品德,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当我读到“周总理指了指办公桌上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说他今晚要批阅这些文件”时,我的心一跳,什么一尺来高的文件那该有多少份啊,十份,一百份还是千呢?批这么多文件就算看一遍都够累了何况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改,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啊.总理啊,总理您为什么不让助理帮帮您呢?批完这些文件哪里还有时间休息?您为人民真是操尽了心.
当我读到“值班室的同志端来两杯绿茶和一碟花生米,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得清颗数”这里时,我想,工作了一整夜只是喝一杯绿茶和几颗花生米,那怎么行呢?您应该多吃一些有营养的食物.您的身体那么差,怎么承受得了呢!
我在一部影片里知道了总理的办公桌十分简单,只是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一盏台灯,两把小转椅.此时我的鼻子酸溜溜的,总理,您的工作那么繁忙,为什么不让自己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呢,在这种环境下,怎么工作得了啊.您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不要浪费国家的资源.
我用尽了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对您的尊敬.周总理啊,您是人民的好总理!我们能有您这样的总理,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福气,我们感到无比的自豪与骄傲!
总理,您放心我不会辜负您和革命前辈对我们的期望我一定会努力学习,长大后也要像您一样,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为祖国出一份力量!
责任来自于对集体的珍惜和对工作的热爱,只有爱上自己工作的员工,才能在工作中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心中常存责任感,才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效率,进而负有激情去工作并能够感染别人的情绪,使事情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无论你从事的是什么样的职业,只要你能认真地、勇敢地担负起责任,你所做的就是有价值的,你就会获得别人的尊重和敬意。因此责任就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就是出色完成自己的工作。
工作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往往都有强烈责任感的人,在市场中生存比较好的企业也往往是哪些有责任感的企业,工作就意味着责任,责任意识会让我们表现得更加卓越。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在肩负着责任,不光是对家庭、对朋友,更重要是对工作。工作是我们生存下去得使命,是我们生活中重要得主题。对工作不负责任,那也就意味着你对你的家庭和亲人同样是不负责任的。 在工作中,有许多人习惯于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来为自己没有能按时完成任务来开脱。实际上,寻找借口是丢掉责任的典型做法,就是将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或他人。而一旦我们有了寻找借口的习惯,那么我们的责任心也将随着借口烟消云散。
只有爱上自己的工作的才能忠诚于自己的工作,忠诚是职场中最值得重视的美德,只有所有的员工对公司忠诚,才能发挥出团队的力量,才能凝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推动
企业走向成功。不论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他如果不诚实,人品不好,那也是万万不行的。严守公司的秘密,是身为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事业的需要。机密关系到公司的秘密,关系到上司的声誉与威望。身为员工一定要牢记祸从口出的道理,对保密做到守口如瓶。因此,严守公司秘密,是身为员工取信上司的重要一环。
当一个人失掉忠诚时,连同一起失掉的还有尊严、诚信,荣以及个人真正的前途。作为一名员工,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角色,你要为公司争取利益,而不是为自己。只有公司发达,你才会跟着发达,千万不能越位。
在诱惑颇多的今天,人很容易背叛自己的忠诚而出卖别人或公司,而能够守护忠诚的就显得更加可贵。坚持自己的忠诚,需要鉴别力也需要抵抗诱惑的能力,并能经得起考验。
当你忠诚于你所在的企业时,你所得到的不仅仅是企业对你更大的信任,还会有更多的收益。对事业、公司的忠诚一旦养成,就会积累成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而这些是任何一个公司任何一个老板都最需要的。你拥有了这些品质,无论你到什么地方都会获得老板的看重,所以你就永远也不会失业。忠诚公司,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忠诚自己的事业,就是以不同的方式为事业做出贡献。
爱上自己的工作,不但要有责任心和忠诚,更要充满激情的去工作。激情是一种趋力,它让我们产生强烈的感觉和高昂的情绪,保持高度的自觉,并把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调动起来,完成我们内心渴望的工作。激情可以成为成功的动力,也可以创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当激情被激发出来,从一个人身上传递到另一个人身上;当一个团队拥有了某种热忱,它便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一切艰苦困难,在这种力量面前,都会迎刃而解。因此,激情在成就自我的同时,也成就了大家。
作为公司一名销售人员,结合部门现状,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增强工作责任心,按时反馈月度材料。加强工作的自查、互查以及领导审核,提高各类反馈分析材料的质量。
(二)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培养员工海螺忠诚度。在业务操作以及市场拓展中,要完善售后服务,不断提升销售服务水平,提高客户忠诚度以及满意度。
(三)增强保密意识,严守公司机密。尤其要做好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调整、销售策略等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充满激情的工作,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生活工作中,应注重销售团队建设,努力打造生机勃勃、斗志昂扬的人和团队。
(五)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寒假中,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对此我感悟颇深。
《堂吉诃德》讲的是一个真名被遗忘、自称堂吉诃德。德。拉曼却很帅气人中年人,因为痴迷于骑士小说而骑着一匹封为“第一瘦马”的马匹,带上年轻气盛的侍从,三次离家出走,追寻自己成为骑士的梦想。
在旅行中,堂吉诃德当过国王和伯爵,当过乞丐和身无分文的穷人,但,他没有放弃,他一心追着自己的梦想。有人说,堂吉诃德太傻了。不,他不傻,他是一个执着的人,并且,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确的。他的事在当时传遍了许多地方,而他受到的更多是尊敬与鼓励,他没有错,只是比常人更勇于追求梦想、实现梦想。
这是在书中的事,可能它并不真实,但真实生活中,我们不也需要一些他的精神吗?就好像一场马拉松比赛,名次不一定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对于梦想的实现与这其中的过程,名次只是一次冲线,而过程是汗水换来的。就像我画的一幅画,我费了好长时间才画好的,而同学来了却不顾不问,说实话,它不美丽,但,它是我对梦想执着的见证。因为我实现了这个小小的梦想。
我喜欢堂吉诃德对梦想的追求,并且我会发扬他,因为,我喜欢追求梦想。
我们的童年是什么?也许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但是,读了《戴小桥全传》之后,我知道了。我们的童年是五颜六色的,是金色的。在这本书里,我找到了自己,找到了我的童年……
这本书内容丰富多彩,具体的描述了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一起的故事。也反映了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是严格的,严谨的。更坚决的说是丝毫不给孩子放松的机会。
比如戴小桥就是一个例子,白天上学,晚上做完作业,就要弹琴,弹完琴就要吃晚饭,晚饭吃好了就要睡觉。就这样,一天就在没有休息的一天里过去了。
如果说老师是戴小桥们的哥们儿,你们信吗?也许你们会不信,但在这本书里,是有的。那位老师就是毛老师。你们肯定在想,如果我们也有这样的老师给该有多好呀!那么我可以告诉你,只要在学校,这样的老师到处都有,不是吗?
作业不会,老师会细心的教我们。受伤了,老师会关切的问你一声“你没事吧”。这些老师不就像你的哥们儿一样关心你吗?
仔细去读《戴小桥全传》你会发现更多有趣的故事!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写作业不用靠妈妈)的书。其中讲述了小绮、英才、以及和希腊神话里的众神之王‘宙斯’同音的宙思,有一天他们觉得点子都不翼而飞了而他们也开始找点子。可是,他们还不知道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在等着他们。
这本书就像一块入口即化的巧克力一样,在我阅读的时候自然的理解什么是创造,同时也能了解到为什么造创力对我们而言那么重要。希望故事中的主角小绮、英才、宙思,以及以后阅读这本书的所有小朋友,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持之以恒地培养自己的造创力,朝着梦想不断的努力!
龙先生的《孩子你慢慢来》中的安安才几岁,一个刚开始做母亲的妈妈充满欣喜和好奇的看着儿子的成长,岁月悠悠,可爱的安安已长成亲爱的安德烈,在《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的书信交流,龙应台对正处于叛逆的青春期孩子的教育给我深刻的启示。
读了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有一种找到了知音的感觉,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书中那些关于父母与子女的关联的描述,那些在我独到的见解令我耳目一新,书中那个既有成人的老道,又不乏孩子的偏激,既睿智幽默,又不失天真烂漫的安德烈更是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在此书中作者讨论的话题包罗万象,例如对感情世界的迷惑、自我价值的追结、对全球化的看法及讨论,也有读者的回应引申出人省思的议论。不仅仅动人,而且涤荡人的胸怀啊!
现实生活中,孩子的教育问题令多少人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压抑?身为教师的我也不知道如何去触动孩子的心灵,《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之间的睿智对话,触及了我的神经。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对孩子的尊重和肯定是多么的重要:菲力浦在第34封信《独立宣言》中总结归纳出一个十分精辟的结论:欧洲人看人是看年龄的,只要满十四岁了,连老师也要用“您”来称呼学生。但是,中国的家长和老师却往往忽略孩子的年龄,而是刻意的去强调辈分、尊卑,不管孩子是不是已经长大了,只要站在爸爸、妈妈或是老师身边,他的身份就永远只能是“孩子”,永远不能得到尊重,永远只能选取服从。难道在中国人眼里,孩子只能算一个成人们随身携带的物件?中国人之因此不肯尊称一个14岁以上的少年为“您”,仅仅是为了保全那点少的可怜的面子吗?顺着菲力浦的遭遇探究下去,我又发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父母在夸赞孩子时总是对他的父母说:“你的儿子真厉害!”,“你的女儿真棒!”诸如此类,真是可笑,这到底在夸谁呢?由此看来,在东西方在对待孩子的观念真的有着巨大的差异。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篇章是《给河马刷牙》,资料是作者安德烈对他的母亲说:“我觉得我将来的事业必须比不上你和爸爸……,要理解一个事实,那就是,你有一个极其平庸的儿子。”而龙应台回答:“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你是否有成就,而是你是否快乐。我要你用功读书,不正因我要你跟别人比,而是正因我期望你将来能拥有有选取的权利……”“平庸”是跟别人比,“心灵的安适”是跟自己比。
我们最终极的负责对象,千山万水走到最后,还是“自己”二字。读完这一段,龙应台对要求儿子读书的精辟诠释,带出另一种想法,“用功读书”其实是让自己有更好、更多的选取权。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而不是为了谋生,这才会在心中产生成就感,而成就感会给我们快乐。为了传递这一信息,我也特意让女儿也读一读这本书,个性是对于龙应台关于“读书”的精辟见解,我们母子之间还进行了一次讨论:想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就务必具备必须的竞争潜质,就务必发奋学好本领。为了将来的快乐,这天务必用功读书。看来“用功读书”并不是我们中国孩子的“专利”,我们崇羡的西方人要用功读书。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严歌苓是有名气的华人海外作家,曾读过她的《归来》,当再次看到严歌苓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借来了这本《第九个寡妇》。这本书好就好在她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去描写当时发生的事,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写出了一个令人可信可爱可叹的农村妇女王葡萄的所作所为,一个讲良心干实事丰满的农村‘落后’妇女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她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而是个有些有肉的有思想的人物。
小说中的王葡萄做寡妇时才十四岁,她是公公孙怀清(孙二大)花两袋面买回来的。当时才七岁当做童养媳买回来的,土改的时候王葡萄用她不屈不挠的精神,不可告人的目的,用一根筋脑子的思维,背回自己錯划恶霸地主的公公孙怀清(被枪毙漏网的死刑犯)藏在地窖里几十年伺候,这期间充满险恶困难,纠结,担惊受怕,不容易啊。
她为什么甘冒风险舍死救出她公公,是因为她公公与她有恩,她无父无母兄弟姐妹跟着人逃荒要饭到史村,七岁时被买回来养到十四岁与丈夫铁脑圆房,要不早就饿死了。公公是个能人,种着五十亩地开油炸铺做糕点,放债收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拿着她當亲闺女养,做人要有良心,王葡萄就这么想的,所以她就以这个良心做人报答公公。从解放前的小康到解放后的被清算斗争,单干,互助组,人民公社她都经历过,她是童养媳出身,并没有与自己公公划清界线,反而藏匿于地窖伺候公公,这一点就不简单,难能可贵。
从单干单干,有米有面,到互助互助光喝糊糊,单干单干,油馍油面,互助互助补了又补,再到人民公社挨饿受冻差点饿死的经历,王葡萄还是用自己的生活理念自己的处世信念,用她自己‘一根筋’的脑子思维,来看待各种各样运动,有必要吗?有意义吗?来一个运动打到一批人,来一个运动老百姓折腾一回,斗来斗去何时了,所以王葡萄永远是落后分子永远是跟不上形势的的人,她没有崇高的理想去解放全人类,她连自己都吃不饱连自己的公公都保护不好,哪有心去解放别人。正是这种落后思想才保持了做人要有良心的底线。
王葡萄用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智慧自己的生活方式谱写了一条与众不同的生活道路。 王葡萄不是个完人,她有七情六欲,她不做烈女,而是寻找自己心爱的男人,但是美好姻缘总是与她擦肩而过让人惋惜,连她公公都惋惜,但她有个儿子还收养了一个知青留下的女儿,王葡萄还是好心有好报的。
查尔斯·狄更斯曾经说过:“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父母一样,我内心有一个宠儿,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他是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通过这部小说,总结了社会现实,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的少年生活很艰苦,就像狄更斯的童年一样,也很不容易。大卫从未与自己的父亲见过面,而年轻的母亲在大卫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但是继父冷酷残暴,他的姐姐也非常恶毒。后来校长的不近人情,朋友的算计,心怀歹意的希普给大卫年幼的心理造成了很深的印迹。但保姆佩格蒂,用善良的淳朴的心一直默默支持着大卫,还有年迈的姨婆,虽然严肃,但心地善良、仁慈。米考伯夫妇、温柔的艾格尼丝也都成为了大卫的知心朋友。大卫的“小童妻”朵拉是多么的善良可爱,叫人发自内心的喜爱她。
读了一遍《大卫·科波菲尔》尤其,是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思想。这本书无不生动地反应了社会的多变,展现了社会的真是面貌。通过谋得斯通想尽办法独吞大卫母亲的财产、艾米丽的私奔等一系列的描写,体现了人贪婪的本性,在金钱面前不能维持自我的原则。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汉姆的绝望,不都是金钱造成的恶果吗?但现实总是会惩罚卑鄙和自私的,一步步堕落的希普,最终落得可悲的下场可谓大快人心。
除了对人性、社会的揭示,本书也表现了“真情”。
亚摩斯还宾的那场船难令我难忘。汉姆的“真”正如呼吸,在呼与吸之间是自然的吐纳,无需考虑无需思考。在他面前,纨绔子弟显得如此丑恶、自私和渺小。这份“真”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可往往被我们忽略。无论熟悉还是陌生,总会有“真”温暖我们的心。亲人间相濡以沫的支持与关爱;朋友间心有灵犀的默契和配合;路人间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搀扶。
读完全文,我感触颇多。我更加看清了社会的多个层面,也对人性、情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另一方面,作者的文笔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用生动形象的文字,描写了各种不同的人物性格。在今后的写作中,我可以逐渐借鉴这样手法,这对对人物个性的把持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