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2篇)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他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这本书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坏人从温暖文明的难方诱骗到不得不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北方。从一只目空无人的贵族犬转变成一只要忍受冰天雪地的雪橇犬。他在转变的过程中,身上的野性也渐渐被换醒了。但是他知道哪些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野性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最后,它的第五个主人,也就是它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巴克背离了人类,因为他和人类的最后的纽扣断了。他与他野性的兄弟肩并肩的一起奔跑,一起嚎叫。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路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像封面上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赞美。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初入职场,不要被老员工友善的目光,热烈的欢迎,慈爱的微笑所迷惑,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想尽办法把你吞噬。
当然,你可以不认可这一点,但你以后会同意。
巴克最开始被卖到拉斯维加斯,在雪地里帮邮差拖雪橇,运输信件。
在工作之前,它需要一些训练,和其他狗一起训练。看看其他狗是怎么对待它的。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
不过,同事已经算是好人了。他们可能只是损害你的利益,并不让你丢掉饭碗(有时候可能会)。
外部的竞争对手,那可是会要你的工作的命的。
巴克在野外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一次借鉴他人(狗)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
受害者是它的同伴,一只名叫卷毛的狗。
当时卷毛在外面,它很友好地朝一只体型比它小很多的爱斯基摩犬走去。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然后快速跳开,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接着,跑来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住。不到两分钟,卷毛就被撕成碎片。
巴克被这一幕所震撼,经常作梦想起这个场景,使它不得安宁。提醒它,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适应环境,是一种重要的技能。
巴克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
它偷盗,并不是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
它没有明目张胆地偷,而是暗中巧妙地偷窃,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法则,不能违反规则。
它只所以做它所做的,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瑞士救护犬,一种大型的红棕毛或者白毛狗。他继承了父亲良好的血统,体重超过130斤。这是他能够不断地打败其他的狗的基础。
就像巴克的经历一样,有的人一开始就得天独厚,占尽优势。如果你开始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优势,如何进行公平的竞争?
巴克一开始在一个法官家里工作,成为法官家庭成员的玩伴,以及家庭的守护者。但他没有有因为优越的生存环境而变得堕落,整天的打猎及做一些与其类似的户外活动,让自己的肌肉变得更结实。
在工作当中,很多人和公司都具备忧患意识,不断磨练个人技能和激发公司潜能,才能成就一流的人才和伟大的公司。反之,就会被其他更强的员工和公司淘汰。
职场如丛林,职场规则就如“棍棒法则”,残酷,没有公正、公平可言。还美其名曰:以结果为导向。
就像《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
作品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提记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书名: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内容简介: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心得: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歌德
炎炎酷暑,令人慵懒,索然无味。在凉爽的室内,沏上一杯绿茶,捧一部名著,不失为一种惬意的享受,既富有情趣,又增长见识,一举两得。
一部作品,一个时代背景,一段风土人情,一些人生哲理。每一部经典都有它值得回味和学习的地方。融入角色,用心体会,感受人物的喜怒哀乐,品味他们的人生,也是一种成长与收获。
踏上工作岗位之后,我依然愿读书,工作后读书是个人的事,喜欢也好,憎恶也罢,与他人无关。或许有人提醒,但绝无他人强迫。
漫长的假期终于给了我充足的时间充电,自从学校倡导开展教师读书活动以来,我读了一些象韩忠玉的《信心教育法——赢就赢到底》、《给孩子一生的财富——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报告集》、《卡尔维特的教育》等对教师专业成长有帮助的书籍,同时也阅读了自己很感兴趣的一些作品集,在荡气回肠的云荒大陆里体会文字带给我的强大艺术感染力。通过读书,终于让我明白: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这种规范、狭隘、重复、忙碌的生活状态,要改变这种生存状态,使教师对教育永远充满一种吸引力,最好的办法就是读书。读书会让我们教师更加善于思考,更加远离浮躁;读书会让我们教师更加富有教育的智慧,领略教育的真谛;读书会让我们的教育更加美丽。
奋战在教育战线上如我一样的教师群体也确实存在一些寻找借口的可能。在工作上缺少勇于负责的态度,一抓到底的决心,追求完美的精神。搬出一些这样那样的理由,搪塞上级,开脱自己。因此,“没有任何借口”是踏实工作的原则,是完善人生的态度,是奉献社会的精神。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却包含了多种深刻的涵义。
首先是责任感,对自我的责任、学生的责任、家长的责任、学校的责任等,责任无处不在,就比如说重视学生的一言一行这一件事来说,这也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也许在看这本书之前,看到学生行为修养上的一个小过失会不以为然。但教师是园丁,是培育下一代责无旁贷的任务。在祖国的明天和希望面前,你能有什么借口吗。
其次,忠诚也是必不可少的,忠诚是人类最重要的美德,那些忠诚于集体、忠诚于国家的高素质人群,都是努力工作、不找任何借口的群体。这也是组成一个优秀集体的基本元素。忠诚如何体现?我认为只要在有生一天,那么我就要做到无愧于这份工作,无愧于社会,经常反问自己一下,我努力了吗?我真的对得起这份工作吗?当然,这不需要自欺欺人的答案。如果答案经常是肯定的话,那么没有人会怀疑我的忠诚度。同时忠诚不仅是对国家对组织的忠诚,更是对自我的一份忠诚。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工作作为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心去感悟,去呵护,与之同悲同喜,并通过完成一件件工作任务,去享受独有的乐趣。
教师,历来被人称为知识分子。读书,在教师身上体现出来的,不仅是知识数量的增加,更是文化内涵、素养品质的提升。教师读书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自己、充实自己、发展自己,教师只有通过读书才能让自己丰富起来、深刻起来、精神起来。
当前,学生学不好,我们教师也就常常埋怨学生不喜欢读书,学生为什么不喜欢读书?根本原因应该从教师自身多找找。试想:现在许多教师不读书或者只读教学参考书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要求学生多读书呢?学生要通过读书来获取精神食粮,积累知识,教师作为教学的领导者、组织者、促进者,就更需要通过广博、独立的阅读来获得专业的发展、自己的提升、精神家园的营造。
好的读书态度,是把读书看成寻常事,如同柴米油盐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再说现代生活节奏加快,要干的`事很多,仅仅一个“忙”字来推卸读书,似乎说不过去。可见读书不读书,尽管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但归根到底,还是自己愿不愿意读书。其实,教师比任何一个行业的人都更有条件读书。
人们常说“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桶水”,处在当今瞬息万变的时代,我们教师是否要质疑:一是我们有没有“一桶水”?经年累月的“一桶水”,经过长时间不断地倒给学生,还能剩多少?知识的遗忘率和增长率一样是惊人的;二是科学、文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仅有“一桶水”够不够?三是即使有了“一桶水”,其水质又如何?是活水还是死水?四是学生的那“一杯水”一定得由教师“倒”吗?教师是教学生学会“取水”,还是教学生等着“倒水”?我们的学生有“汲水”的本领吗?做一名合格的教师离不开读书这剂“保鲜剂”,储备的知识才不变质;离不开读书这个“加油站”,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可能比其它任何一个行业的人都更需要不断读书。
培根的《谈读书》中说:读历史可以使自己聪慧,读诗歌可以使自己灵秀,读数学可以使自己精细,读自然可以使自己深沉,读伦理可以使自己庄重,读逻辑和修辞可以使自己善辩。作为教师,可以放弃平时休闲的时间去读读教育经典,去结识思想的伟人、结交理论的巨人、寻觅行动的大师。
在读书中,与大师们进行心灵与心灵的交流,心灵与心灵的交融,心灵与心灵的碰撞,发现教育生活是一个个细小的片段、细节组成的,每一个教育细节和片段都意味着一个教育时机。我们教师敏锐地抓住这样的教育时机,就可以充分体现自己对学生行为的关注,体现教师的教育智慧和机智。把教育的财富蕴藏在自己的教育生活里,体验自己的成就感、幸福敢,实现自己教育生活的增值,这是教师的美丽,教育的真谛。
在读书中,我们才能找到教育的美丽,感到前进的道路没有坦途,只要拥有理想,激情还没有泯灭,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爱上教育、爱上教学、爱上孩子,那时候,身为人师的幸福将荡漾在眼眸中,充盈在每时每刻的行动里,会尽享在风浪中扬帆前行的快乐。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事实证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个最好的自己,都可以做到优秀。我们更不必为自己赶不上别人而太过自责,也不必因为境遇不好而太过感伤,怨天忧人。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这是一个以往以为几乎不可能抓不住,未料,它早已因为时间,或者是命运,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之手的梦。
菲茨杰拉德借用尼克的眼睛,旁观了盖茨比从满怀憧憬地追梦,一步步愈靠愈近,却在快要触到的时候突然间像泡沫一样应枪声而碎的过程。如其书名所述,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他出身卑微,靠欺骗赢得大家小姐的芳心,然后凭着他的努力和敢赌的胆量兑现了他的谎言。即便听到那些每周来他家赴宴的世俗之流肆无忌惮地传播有关他的蜚语,盖茨比也毫不在乎的继续款待他们,而仅仅反驳不相信他曾就读于牛津的怀疑者。他的确不必在意,因为他的财富足以掩瞒不够光鲜的过去。
然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注定不是属于这个污浊势力的上层社会的人。不得不说,他很幼稚,幼稚到把别人早已忘怀的梦一年又一年地还藏在心里。
文本中随处可见盖茨比对黛西的一片痴心。但我并不认为他是真的如此迷恋黛西这个人。他可是在潜意识里认定了自我迷恋黛西。在他获得财富之前,“黛西”意味着它以往被上层社会接纳的“辉煌历史”。这段完美的经历刺激他不择手段去赚钱,奋力跻身上流。他成功的每一步都在为他心中名为黛西的雕塑添砖加瓦。不知不觉地,“黛西”的分量变得巨大,大到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即使在盖茨比扬名立万之后,他也只能习惯性地把这个梦做下去。能够说,在他日复一日的幻想中,“黛西”已被抽象成他所渴望的一切的完美。她是火,她是光,她是他奋斗一生的意义。
其实毋庸置疑,这个梦早就死去了。只是盖茨比太忠于最终一点零星的期望之火,所以才无暇记起这个现实,继续执著地企图扑向火焰的光明,却不幸地——其实又是注定的,奔赴死亡。
在这场闹剧中,唯一知晓真相的就是“我”了。尼克本是生活平淡而随性的普通人。意外地,他成了富商邻居最终的“好友”。这件事与他并不相关,他可是是因一点沾亲带故的联系而牵扯进来。尼克充当了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的主角。当主角们纷纷失去了一些东西然后沿截然不一样的轨迹开始新的人生,唯独他的轨道固定不变。仿佛一切清零般续着之前的生活走下去,可是是交的新女友又没了,而他依旧不悲不喜地无所谓着。
或许,尼克是你也是我。无论从性格还是才能上来说都乏善可称。他不是什么搅动大局的主角,而仅仅见证着别人的风起云涌。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循规蹈矩的生活。
但我总觉得,这样是不够的。
生命仅有一次,就当令它艳如花卉,既限时美丽,就放手追逐一次梦想。哪怕明知是愚蠢的无所济事的扑火,至少好过一辈子像工蚁般重复周遭其他人的动作:于己,找不出记忆可回望;于他人,亦无存在感可言,就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盖茨比每晚在岸边望见的点点灯火给他坚持的力量,他眼里容不下其他的光亮,只明白奋力振羽飞向对岸。可惜,盖茨比这种沉重的感情不是追求世俗感情和欢愉的黛西所能承受和理解的。起初,她以为找回了从前众星捧月的青春韶华,欢快地沉浸在盖茨比的爱中。可是,在汤姆和盖茨比二人的严加追问下,黛西重又变得摇摆不定。她可能爱过他们两个,又或许谁都没爱过。她只想享受被宠爱的浪漫,不愿承担任何职责和麻烦,也不想做令人头疼的选择。她的世界里,自我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就算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又间接害盖茨比命丧枪下,她也终究没有站出来说出真相。黛西未必是个小人,但一味逃避的行为证明,她是一个自私的“懦夫”。可凡人谁又不是如此呢只识目前寸光,在对价格的权衡比较中蹉跎一生,就此失去价值。
作者在开头就为这部小说做了总结:“盖茨比本人到头来倒是无可厚非的`,使我对人们短暂的悲哀和片刻的欢欣暂时丧失兴趣的,却是那些吞噬盖茨比心灵的东西,是在他的幻梦消逝后跟踪而来的恶浊的灰尘。”盖茨比是悲哀的。不是因为他的梦的破碎,是因为作者所说的那些“恶浊的灰尘”。他的豪宅始终那么热闹,却又始终是空虚的。人们彻夜歌舞喧哗,但并不认识坐在角落的主人盖茨比。尽管他身边从来不缺不请自来的客人,可他又实实在在是孑然一身。连他的同伙也想尽办法推辞不去他的葬礼,难怪那个睡在图书馆的怪人亦会感到诧异。盖茨比结交甚广,却没有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爱他的人。但,不明白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在意这些。他忙碌一生的所得向黛西炫耀过,他心中的光芒磅礴地迸发过。最终在他失望地苦等黛西不得时丧命,倒也避免了彻底的绝望。这样也就够了。在我看来,盖茨比在失败的结局下或许已算达成了他的愿望。
火光终究熄灭了。燃烧残留的灰烬掩盖大地。不要紧,盖茨比本就不是恶浊世界的火光所能照亮的。扑火,在于扑之前喜悦的一瞬,而不是接近后的失落。如今,他在这灰烬上起舞,同情地俯视着脚下的世俗人间。他浑身焕发着耀目光芒,我明白,那是会做梦的人才会有的光芒。
今年假期,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欧也妮·葛朗台》,“书中的葛朗台非常吝啬”妈妈这么告诉我。于是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他到底有多么吝啬?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己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
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可以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
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己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己。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吗?
欧也妮是葛朗台的女儿,美丽温娴、天真单纯、善良多情。到二十二岁都没有出去见过别的世面,成天在家缝缝补补。后来暗地与堂弟夏尔·葛朗台相爱,但夏尔又抛弃了她。因为伤心,欧也妮嫁给了他不喜欢的德·彭封庭长。欧也妮可谓一个孝子,父亲曾经只让她吃清水面包,与她母亲的死也有着莫大的关系,更是父亲提供很大的条件使夏尔变心,她却依然待父亲那么好。
父亲死后,她虽在生活上继承了父亲的吝啬,但她把钱用在公益事业上。心地善良的她还替背叛他的夏尔还上了他夏尔父亲两百多万法郎的巨债,当夏尔知道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家产的时候,大家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吃惊与懊悔!欧也妮是伟大的!她的那颗高尚的心,只为最温良的感情而跳动!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故事中的猎人们将斑羚逼到了悬崖绝壁,唯一的出路是跳到对面的山峰,可是有6米的距离,成年的斑羚只能跳5米,小斑羚4米,斑羚陷入了绝境,没想到斑羚们想出了办法,那就是一头老斑羚和一头小斑羚配对跳跃,在小斑羚跳不过往下坠时候,老斑羚成了踏脚石,小斑羚得到了助力,再一使劲,成功的跃到了对面山峰,而老斑羚坠落深渊。斑羚们如此配对,除了一对失败外,最后只余下了一只头羊,猎人们射出了子弹,但是头羊坚持着,没有倒下去,自己走向了心中最美的地方。
书中有一个故事《老马威尼》最让我感动,在云南,交通不便。运送货物全靠牲畜,曼广弄寨村里的召光甩家里养了一匹杰出的马,威尼。在一次运输东西时,威尼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当起了领头马,一只虎窜入马群,眼看着马群乱作一团,货物也即将丢失,主人召光甩焦急万分,于是走进威尼的身边抚摸了它,在它的耳边小声的说:“只有靠你把虎引开了,威尼。”没想到威尼听懂了主人的话,独自向前奔去,狼也朝着威尼奔跑的方向追去。整个马群又恢复了平静,驮着货物继续往前走。不一会,远处的山谷里传来了阵阵虎的啸叫,马的悲鸣。看到了这里,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总结出了3点:
第一、威尼虽然是一匹上了年纪的老马,可是它却有着很强的凝聚力,能起到带领马群的作用。
第二、威尼对自己的主人是忠心耿耿,一旦主人遇到了危险,它总是冲在第一个,帮主人化险为夷。
第三、威尼非常的勇敢,当同伴有危险,它能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自己的同伴,所以我真的很佩服威尼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佩服它的勇气。
合上书,我闭目想象那片丛林,想象斑羚飞渡山崖的壮烈景象,想象那些成功逃脱的斑羚们日后的命运。它们还会在山林中游荡,觅食,嬉戏,繁衍后代,遭遇狼豺虎豹和猎人,但是,我希望,它们在自己的家园里,自由地生活,自由地生老病死,飞渡山崖的那一幕,永远不要再发生。
苏霍姆林斯基是前苏联的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在网上通读了他的巨著《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之后,给了我很大触动。这本书很多都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教学中的实例,娓娓道来,它让我深深的明白了教育的真谛:作为一个人合格的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
《给教师的建议》提到一个问题: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昼夜只有24小时啊!确实,做教师的都知道,我们每天忙忙碌碌,每天必须做的几件事:备课、上课、改作业、课外辅导,现在还要抽出时间来读书搞课题,教研活动,培训学习和学习现代信息技术。带着这个问题,我从书中了解到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就是读书。读书不是为了应付明天的教课,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如果你想有更多的空闲时间,不至于把备课变成单调乏味的死抠教科书,那你就要读学术著作取百家之长。我们所教的学科里教科书所包含的那点基础知识,在科学知识的大海里,只不过是沧海之一粟。读了这些,我茅塞顿开,教师的时间问题是与教育过程的一系列因素和方面密切相关的。
爱生是我们老师必备的道德素质,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话,我更加感觉到师爱是阳光雨露,学生是花朵禾苗。对学生的爱既要象阳光一样普照大地,又要对一些缺少爱的同学有所倾斜。教师应把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感情投向那些极度缺爱的同学。我们班有一些农民工子弟,他们的经济条件很差,学习习惯不怎么好,在平时教学和生活中我更加关注他们给他们更多的爱。那么爱学生我们又应如何来爱呢?看了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目录,我被第二十二条“争取学生热爱你的学科”吸引了。我想每个老师,看到学生热爱自己所教的学科总是很欣喜。不禁问自己,你的学生热爱你所教的'学科吗?
在苏霍姆林斯基看来,只有学生喜欢上了某一学科,那么这些学生的天赋素质才会得到发展,他们的爱好、禀赋、才能、志向才能建立起来。从教十多年来,自己一直尽量让孩子喜欢自己,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所以孩子比较喜欢自己,喜欢自己所教学科,孩子就能比较认真听课,他们就能积极认真完成你布置的作业和任务。
那么如何点燃起这些学生“兴趣”的火花呢?“接近那种无动于衷的头脑的最可行的途径就是思考。只有靠思考来唤醒思考。”教师都要思考,是什么促使某些学生变成了这个样子。有什么方法才能改变呢?在这里,苏霍姆林斯基让我们每一位教师要树立一个观念,那就是,要使一个人终于有一天发现自己是知识的主宰者,使他体验到一种驾驭和规律性的心情。用认识来鼓舞起人的精神。
这篇文章说得对,用法律管不到的手段进行报复,还情有可原。如果用卑鄙狡猾的手段报复,则——用原文的话说——不得好死。但是在全文中,有这么一句话我不认同:如果一个人完全是出于生性凶恶而作恶,那又如何?充其量仅像荆棘刺玫,除了扎划钩擦,别无能耐。我认为这里的生性凶恶有一个标准,如果这个人泯灭人性,何止扎划钩擦!恐怕他什么事也做得出来!曾经就有这么一件事:有这么一家人的孩子被无冤无仇的人绑票了,然后帮费就跟孩子的父母要钱,孩子的父母也把钱悉数给了他们,按常理,他们该放人了吧?但是他们把孩子给杀了,杀了不说,还给煮了,煮了不说,还给切成了200多块儿,最后还给扔进下水道里了,这应该算生性凶恶了吧?但他们做的事何止扎划钩擦!
只要一提到狼,人们便会想到它的凶恶、残忍、阴险、狡诈,也会想到“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这样一些负面的词汇。事实上,狼有许多不为常人所知的优秀品质,比如“坚韧”——在对付大群猎物时,狼群往往会在一个合适的区域不眠不休等上几个昼夜,等待最佳时机,然后一击必杀;比如牺牲精神——一只狼,根本不是一头老虎的对手,但四五只狼却足以逼退甚至杀死比它们强得多的老虎。狼凭借着这些品质,足以雄行于天下也!
看完了《狼道》的第一章,我知道了“至不利,则天下无可为之事。”没有明确的目标,强大的野心什么事情都做不成!要成事,先立志;成大事,须野心。定好了目标后我要大胆追,努力追,直到成功!
以前的我总想走成功之捷径,怕失败,怕尝试,怕走弯路。但是狼从不知道“失败”,何况我是一个“人”。现在的我会铭记着狼的捕猎竖式:勇气—空想=猎物。
一个动物学家跟踪狼三年,惊讶地发现:狼对机会的有效把握率高达80%以上,而人类却只有35%左右。从此可以看出狼的机敏。这是为什么呢?我细细想了想……因为狼敢于果断地抓住,而人不行。看到这里我懂得了人得果断不能犹豫。
独狼顾然,尖牙利爪,但却不如三只快要死亡的老狼。一只狼,连一只黄羊都难捕到,几十只狼却可以围猎成百上千的黄羊群。看到这里我又明白了“团结”是如此可贵。
《狼道》告诉我们:狼群具有坚韧、顽强、耐心、果断、团结、牺牲……在残酷的竞争当中,一个人假若有这种智慧,将战无不胜,令所有对手畏惧,如果一个团队有着这种智慧那它足以立足于天下!
我要感谢狼,感谢你告诉我这么多……
《哈利。波特》讲述了一个魔法世界的孩子,哈里的故事。他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本来能够逃走的母亲倾尽力量使他的死亡减成了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这是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
哈利寄养在姨父家的一个狭小的楼梯间,姨父和姨妈凶神恶煞,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他这样忍气吞声的度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来了一封魔法学校的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也明白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到了那所魔法学院,哈利认真刻苦,嗜书如命,课后作业一下课就完成,不顾礼堂里的吵闹,最终,哈利最终变成了学校里的尖子生。
他在魔法学校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
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科·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就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
我对哈利有时惊奇,有时同情,更多的却是钦佩!倾佩他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悲痛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钦佩他在应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钦佩他的机智勇敢,对朋友的忠诚和友爱……
虽然我们都是麻瓜,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拥有魔法世界的神奇力量,那就是信念!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信心和毅力,只要我们付出坚韧不拔的行动,那么我们的梦想也都能实现!
鲁迅先生决定用笔为匕首,唤醒愚昧民众的醒悟,他弃医从文,成了一代爱国文豪!苏东坡一生充满了大起大落,可是在被贬谪的日子里,他照样为民办实事,流落到杭州,就修建了苏堤等水利工程;《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困顿的生活中,坚持写下这些让我痴迷的哈利的故事,她也因而名扬全球!是的,作为麻瓜的我们,每个人都是自我命运的魔法师!在惊奇与愤怒,同情与钦佩中,我要像哈利学习,用信念和不懈作为魔法,点亮自我人生!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名叫《飘》的长篇爱情小说,小说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爱不释手。读完全书后,我感触良多……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女主人公赫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故事。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她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是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德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赫思嘉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赫思嘉认为自己爱的是卫希礼,可是卫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德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可是赫思嘉却不听,越是得不到,越是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赫思嘉就是赫思嘉,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赫思嘉,始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再看看我自己: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放弃而不是去考虑该怎样战胜困难。对此,我很惭愧。赫思嘉的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
这个故事是从德国著名的地质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解读一张写在羊皮纸上的密码开始的。
从这个密码中教授获悉在冰岛的一个火山喷口处的洞穴里,有一条通往地心的神秘通道,于是协同侄子子阿克塞和向导汉恩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
他们从冰岛的火山口下降,在地心经过三个月的艰辛跋涉,一路克服缺水、迷路、暴风雨、与上海怪等艰难险阻,最后从西西里岛的火山口返回地面。
这部书是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虽然小说中的情节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但有正确的科学知识做基础,情节合乎情理,仿佛真得看到了地底神秘世界中的不同风景。
小说作者凡尔纳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黎登布洛克教授,虽然性格有点怪异,但是他那种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令我对他刮目相看。阿塞克,也就是小说中的我,虽然有些怕死,但他那聪明伶俐的头脑,和遇事时的机敏反应令我叹服。
汉恩斯,他是这次探险的向导,虽然他是为了赚钱才和教授一起探险的,但他聪明能干,努力保护主人,尽职尽责,是一个责任感非常强的人,这是我对他产生了一种敬意。
真是一部好书,不可不读。从书中我学到了丰富的科学知识,也感受到了人类探索自然坚定信心和坚强意志。希望更多的朋友读到它收到它的启发。
《秋天的怀念》讲述的是一段母子之间的感人故事,作者的母亲重病缠身,还要推着下肢瘫痪的作者去北海看花,结果花未看成,母亲却永远的离开了作者,文中最使我感动的句子是:“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读到这儿,我的心震撼了,泪水顿时模糊了眼睛,想到作者的母亲在临死前还惦记着年幼的作者和他的妹妹,多么朴实的母亲,多么伟大的母亲啊!母亲因为对儿子的爱,劝他要热爱生活,自己却忍受着所有的痛苦。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首歌是为天底下所有孩子唱的,也是为所有母亲唱的。文中的作者有这样的一位朴实而伟大的母亲,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平凡而伟大的母亲!却总是被无知的我们所忽略罢了。
清晨,总是妈妈在耳边轻声地叫着我们的乳名,让我们从睡梦中醒来;黄昏,总是妈妈倚着夕阳,翘着盼望我们放学而归的身影,多少个寒冬冷夜,妈妈一针一线地为我们纺织毛衣,多少个盛夏酷暑,妈妈一遍又一遍地为我们扑蚊打扇……
然而,生活在幸福中的我们,总是那样理所当然地享受着母亲的一切关爱和呵护,从来不曾心存感激。
记得有一天,妈妈给我削苹果,一不留神,锋利的水果刀扎进了手中,顿时,鲜血直流,我递过去一张纸,“妈,不削了,直接吃!”“不,你不是不喜欢吃有皮的吗?没事。”“那你的手?”“不碍事的。”我的眼泪不听使唤的掉了下来,啊,母爱多么伟大!
今天,当我看完这篇课文泣不成声的时候,我心里百感交集,凝作一句流传千古的诗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美国作家罗兰·英格斯·怀德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可以滋养人的一生。这句话出自于《草原上的小木屋》一书,它主要讲了美国西部拓荒热潮中,劳拉一家从威斯康星大森林乘坐篷车迁移到堪萨斯大草原的故事,也是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的一个典型写照。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更令人感动的是劳拉一家坚持不懈的精神。在西部的大草原上,劳拉一家艰辛而又快乐地生活着。他们离开原来居住的大森林,长途跋涉来到西部的大草原,熊熊大火没有吓到他们;艰辛、饥饿没有威胁到他们;重建家园的困难没有压垮他们;面对狼群的围攻,更没有让他们退缩过…劳拉一家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勇敢地打败了重重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美好幸福的生活,他们坚持不懈、不惧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凭借这顽强的斗志,他们用智慧克服了种种困难。劳拉一家在困难和伤害面前,不抛弃、不放弃,用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勇敢的走了下去。作者把这本书的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爸爸遇到困难百折不挠,处处关心家人;妈妈勤劳,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把一家人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爱德华先生幽默、友好,很有爱心;玛丽文静、懂事;狗狗杰克忠诚、听话…
从劳拉一家人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就有希望,团结才有力量。在遇到困难时,不能一味退缩,也不能孤身作战,要结合实际作出最佳选择!
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它来之不易,所以大家要倍加珍惜。“小木屋”系列丛书陪伴我们快乐成长,照亮我们的未来之路!
看到这个书名,我就深深地佩服这位老师。她该有多热爱教育事业,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带着对薛老师的敬意,我开始慢慢品味这本书,它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教育,对成长的迷恋;第二部分,语文,美丽的生命之旅;第三部分,书籍,一片丰沃的原野。作者以一个个生动活泼的案例,结合优美流畅的文笔,把对教育满怀感情,乐于思考,执著追求事业的教师形象凸显出来。
“尽职尽责”是薛老师的职业宣言,这短短的四个字,没有富丽堂皇的字眼,没有夸大其词的造句,没有空头支票式的标语。我认为薛老师说得对,我们是平凡人,平凡的我们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就问心无愧了;平凡的我们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已经是很不错了。
其中还有这样一段话:“假如给我丰厚的收入,以及足够高的职位,我还会要求更多的东西。然而只要他们是爱我的,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足足了。”对于这句话,我是这样理解的:假如给她丰厚的收入,她不会拒绝;假如给她足够高的职位,她也有能力承担,但即使这样,她仍然不会满足。可是,假如没有那些假如,只要给她一个班,一帮能够爱她的学生,她就心满足足了。原来,薛老师并不是一个对生活没有奢求的人,只是这些奢求她并不屑于去追求,她需要的是一个班,一群热爱她的孩子,她便满足,可见薛老师是何等的爱她的教育事业,是何等的爱她的学生,爱她的班级。
薛老师的观点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应该是她对读书的重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非经典不是书。”“一个教师不爱读书,如同不爱学生一样。”“作为普通教师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揣摩名师背后漫长的修行。”是啊,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用薛老师的话说:一天不看书,人的心里将会感觉空荡荡的,人也随之变得浮躁起来。是啊,很多时候,也有薛老师这样的感觉,只是没有薛老师这样持之以恒的精力与耐心。往往计划得很好,常常不能实施到底。从我来报到的时候就带着《笔译实务》《新概念英语4》,想着在下班的时候看一看,给自己充充电,可就翻看了几页。每次都以看英文电影也能学习来搪塞自己,纵容自己的懒惰结果是连英文电影也很少看了。想想名人就比我们多了这份执着和刻苦。哪天我也有这份执着和刻苦,那我就一定会与众不同了。
我也看到了:作为一个教师,我们必须通过多读书丰富底蕴。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有非常大的影响,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学生。所以,我们要做学生的教师,学生模拟的对象,让学生从我们身上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一生适用的好习惯。同时,也要慢慢地引导,鼓励学生多读书,让他们自觉接受文学的熏陶。薛老师的经验告诉我,课外阅读的步伐一旦迈开,学生将渐行渐远。而且,孩子养成读书的习惯,他的健康成长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比如我班的李雨宸同学,这个孩子一直很稳。和她妈妈沟通了解到,家长就很爱读书,孩子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书也是爱不释手。李雨宸每到考试的时候,都会跟她妈妈说,如果考得好,可不可以给她买本书。这样酷爱看书的学生,学习能不好吗?
此外,读书还可以使人明白深刻的道理。正如薛老师所说,“经了很多事,读了很多书,我终于明白:既不要在意社会的苛求和赞许,刻意把自己往圣贤方向折磨;也不要徘徊歧路,满心委屈,觉得世人都亏待了自己,真不想干,大可跳出”圈子“另谋发展,没人会阻拦;要做就踏踏实实地做,因为这是我的谋生之道,衣食所在,人不该对自己的”饭碗“漫不经心。如果碰巧干成事业,干出乐趣,那是我的福气。当我想通这一点时,乐趣也就真的来了。学校老师的工作不是常人想象得那样轻松,不亲自干是不会知道其中的辛苦,开学第一周我真的有放弃的想法,但转念一想,我经历了两年的求职,走到今天这一步怎么还能心猿意马,徘徊歧路?我知道自己的性格适合做老师,而且我也怕商业上的勾心斗角。所以,学校是我最理想的工作场所。有时间觉得它不够理想,那是因为我工作上不太熟练,遇到点小困难而已,怎么能打退堂鼓?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自己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合上书,最美丽的教师宣言仍萦绕在我耳旁:”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我也默默对自己说:”安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感触很多,有一种莫名的悲哀。虽然只是小说,却活生生展现了一个恶梦。
看了这个故事,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人变成甲虫,那么它还有生存的权利和价值吗?他还是一个人吗?回答恐怕是否定的,他已经不再能为这个家庭带来财富,不能承担他的责任,甚至不再能说话,他只能默默的倾听,羞怯的张望等待着家人对它的判决。它的家人最后再也不能承受这种沉重的压力和打击,而打算把它抛弃,而它提前的夭亡,也解除了家人最后的顾虑和心理负担。没有人为它唱一首挽歌,没有人记得它曾经是一个人。现实就是这样无情,即使是人间的至爱,最真切的亲情也无。
最近,我看了一套书,是《查理九世》。
其中一本叫做《法老王之心》,特别吸引我。书中的主人公名叫墨多多,他是个好奇又贪玩的男孩,对所有神秘的事件都感兴趣,到世界各地去冒险探秘是他最大的梦想。
看这本书就像是在跟着墨多多一起进行大冒险,有些情节十分恐怖,扣人心弦,实在是太刺激了。我最喜欢的内容是木乃伊复活,掏出墨多多的心脏,救出法老王。还有大Boss要枪毙墨多多的时候,也非常紧张,我的心脏都像要跳出来了。
这套书不仅内容丰富有趣,好玩的地方还在于每本书都有解密卡,几乎每个故事后面都有需要我们破译的谜,所以这还是一套游戏书。我拿起书就放不下,总想一口气看完。
在现实生活中,我没有可能这样子去冒险,那就跟着墨多多和他的伙伴们走一回吧!
上一篇:无声告白读书笔记(精选3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