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用户每月要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要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能够给你提供一些帮助,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燃气监管部门对照“三定方案”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逐条、逐项分析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应的监管制度和台账,严格落实好监管责任;各燃气企业对照《两个体系建设》、《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细则》、《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以及各自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开展详细的自查自纠,建立好各种制度和台账,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究“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对辖区内存在的非法燃气工程,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及时上报本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对重复发生以前在安全检查行动中已经被指出并已整改的问题的,要顶格处罚;对未依法查处、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燃气企业要采取聘请专家、对照技术规范逐项检查等各种措施开展详实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切实解决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市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二、重点内容
(一)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围绕燃气工程建设、燃气企业内部场站管理、城镇燃气管网运行、燃气用户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特别是对辖区内燃气企业,要开展全面排查,对每个企业、每处隐患全面建立详细的隐患整改台账。一是检查燃气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燃气企业是否按照《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______)标准,建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按照《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细则》(______)标准,建立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二是燃气工程项目及设施审核验收情况。燃气场站及设施是否符合当地燃气专项规划;是否按照规范通过燃气工程项目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对不符合当地燃气专项规划,未办理燃气工程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燃气工程项目,要坚决停产整顿。三是检查燃气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层层分解,明确到人,逐级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各车间、岗位责任是否明确,各岗位人员是否熟悉执行操作规程。四是检查燃气企业安全巡查、巡检落实情况。五是检查燃气企业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并按时整改完成。
(二)突出检查重点。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对燃气用户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是否有检查记录和宣传资料;所供气的燃气用户是否委托小区的物业公司代管,是否安装了质量合格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燃气用户户内的燃气设施是否密闭安装,是否对老旧设施及时进行改造等。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对占压城镇燃气管网、燃气管网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老旧管网改造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期完成整改。三是检查各液化气充装单位是否到质监部门办理了《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是否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是否为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是否向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四是检查各汽车加气站是否对车用气瓶进行检查,是否仅对贴有电子标签、在年检期限内的气瓶加气;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燃气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等。五是检查各在建燃气工程是否经过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燃气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停止供气。
(三)从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是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严厉打击向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燃气工程拉网式排查。主要检查新建、在建的燃气工程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是否经过燃气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消防部门、质监部门的审批;对未经审批、已经运营的lng、cng加气站立即责令停止运营;对未经审批、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先依法进行处罚,再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不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限期进行拆除,绝不姑息。
(四)加大燃气管网安全保护力度。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地下工程开工前,必须与有关的管道燃气企业进行对接,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埋深、走向、管材等相关情况;施工单位会同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各管道燃气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对设置不醒目或者原来已设置但警示标志损坏的,要重新设置警示标志,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__月开始,__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__月__日—__月底)。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各燃气企业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__月—__月底)。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燃气热力管理职责的通知》(__发〔20__〕__号)中明确规定的燃气行业管理区域,严格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的重点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三)巩固深化阶段(__月—__月底)。市城市管理局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区)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导致燃气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抓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格检查,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的各项要求,严肃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对组织领导不力、致使行动走过场,排查漏查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问题和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向被检查单位、个人用户详细说明问题情况,检查组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须在检查结果上签字。
(三)搞好分析,加强调度。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于每月__日前将本辖区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送市燃气热力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区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决定在辖区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厘清并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液化气气瓶及燃气燃烧器具、配件产品质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
三、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严格要求各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企业管理台账资料,并按照《__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加气站、液化气站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二是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安检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对城镇燃气场站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隐患动态销号管理,定期反馈隐患整治情况,确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严格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1、严格规范瓶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一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完善用户购气登记制度,健全用户信息档案,加强用户实名管理,向用户发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并于20__年底前完成客户服务系统建设。二是安监办要研究制定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加强对供应站、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建立检查台账,对发现非该企业所属的送气车辆及人员,应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按照“向无经营许可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送气人员“黑名单”公示制度。三是严格燃气市场源头管控,严禁瓶装液化气企业销售非自有瓶装气,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四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维抢人员数量配备符合要求,确保员工10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违章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
2、加大瓶装液化气联合治理力度。属地与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要将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列为拦截重点,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地派出所按照法定职责,会同燃气管理等部门,依法打击无证经营、非法充装、储存等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推动形成震慑效应。
(三)严格液化气气瓶、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管理
1、深入排查液化气气瓶隐患。一是督促液化气企业积极推进自有气瓶标志标识,并在瓶体上应标注举报服务电话等信息。重点检查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非自有钢瓶的置换情况、充装记录情况。二是加强气瓶检验机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气瓶二维码信息标识应用情况、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
2、严厉打击气瓶违法违规充装、检验行为。一是严肃查处液化气企业违法违规充装行为,包括: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二是严肃查处检验机构未将气瓶检验信息录入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行为。重点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行为的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全面整治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全面排查辖区内销售的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燃烧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市场,强化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完善气瓶全过程可溯源监管机制。安监办督促辖区瓶装液化气企业建立用户服务系统,完善用户档案登记管理;应加快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信息系统,强化气瓶流转扫码登记制度,实行对配送人员和用户“最后一公里”的严格管控,确保每一只液化气气瓶配送环节全程可追溯,完善气瓶扫码流转追溯链条;试点推行智能钢瓶,力争从源头控制非法私自充装行为。
(五)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场所安全生产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社区汇总辖区内合法餐饮企业、瓶装气用户购气信息清单,依托属地上门摸排,建立瓶装液化气餐饮企业名录;督促餐饮企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餐饮企业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并每月对燃气设施设备进行一次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督促餐饮企业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2、定期检查餐饮企业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各社区定期对餐饮企业燃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餐饮企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由安监办责令停业整顿;督促餐饮企业(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3、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根据《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20__年联合公告__号)排查整治不符合安全用气要求的餐饮场所。重点检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住改商”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对违反《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规定的餐饮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在执法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发现存在需其他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应及时移交。
4、强化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措施。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改用管道天然气工作,切实增强餐饮业生产经营的本质安全。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对具有一定规模以及楼上有住户的“住改商”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安装带有燃气泄漏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预警信息网络,实时推送报警信息至非居民用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险情。陆刘社区要积极推进新建小区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六)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入户安检。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线占压。安监办要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大管道巡查力度,摸清占压燃气管道违法建(构)筑物情况,建立违建整改清单,积极主动与规划、城管、属地等单位做好对接协调工作,确保占压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二是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第三方施工现场燃气管线保护。对存在影响燃气管道正常运行的建设项目,燃气企业要与施工单位研究制定管线保护方案,签订管线保护协议,与施工单位共同做好燃气管线保护工作。三是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入户安检。制定完善用户安全用气规则,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的责任。
(七)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各社区、各部门要大力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学校、广场,深入开展宣传,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养老机构食堂等)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各社区要排查摸清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状况,特别是独居老人、病残等用户家中瓶装液化气使用状况。安监办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入户安检,制定完善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加大对安检人员的培训;督促安检人员定期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并形成台账记录。
四、时序安排
本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底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底)。承担专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安监办、城管大队派出所要广泛宣传动员,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营造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底)。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在所属重点供用气场所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实行安全隐患销号管理。
(三)督查落实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承担专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安监办、派出所、城管大队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督查对各地城镇燃气场站设施风险隐患整治、城镇燃气市场整治、液化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安全专项整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整治情况,切实做好跟踪督办,保证做到隐患闭环管理,并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实现长效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工作组。通过行业上下齐抓共管、各部门联动配合,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落实燃气用户安全使用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时间表;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三)强化部门联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职,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隐患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供应侧和使用侧隐患风险管控。
(四)注重宣传教育。各社区、各部门要集中开展行业安全宣传,引导督促从业单位、个人安全自律,积极开展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等多媒体播放安全宣传片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做好台账,全面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隐患治理迫切性的认识。推动辖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为全面加强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消除燃气领域安全隐患,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燃气运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天然气安全使用,结合我县城镇燃气管理实际,从__月__日开始,为了更好的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我县城镇燃气运营安全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燃气运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__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查治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原则,对我县城镇燃气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把风险隐患当事故,对存在的隐患逐一清查排除,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挂牌协调处理并销号。通过治理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要求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隐患不明不放过、责任不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治标准,严格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推进我县城镇燃气运营安全整治。
1、天然气及汽车加气站经营领域
重点整治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燃气经营手续完备、接受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年度报告情况;压缩机、加气机、电气设备等设施巡查维护保养、汽车充装气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反“三违”工作情况;安全人员配备及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各种现场处置方案及定期演练、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等情况;公司经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各种有关安全的记录情况(每日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槽车充装检查记录、危险部位每日巡回安全检查记录、场站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压缩机运行记录、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车辆气瓶充装检查记录、压缩机开机前检查巡视记录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对加气站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安全稳定运营。
2、加强经营监管。重点整治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特许经营手续、燃气经营许可手续、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完备情况,接受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及年度报告情况;企业经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及执行情况;政府指令性任务计划、目标责任制、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年度管线建设改造计划等落实情况;燃气管线、调压站、阀门井、凝水缸等设施设备巡检日志情况;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及站区管线、气柜、压缩机等工艺设备运行维修检查、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在岗、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等落实情况;服务窗口人员配备在岗、用气申请受理转办、处置流程衔接、供气及时率、社会舆情处理反馈情况。
3、加快推进占压燃气管线隐患治理。扎实推进现存占压燃气管道点的隐患治理工作,对占压点进行现场勘查后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新增占压现象发生。
4、组织实施居民用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治。源头预防和全面治理管道燃气居民室内燃爆风险和隐患,要确保在20__年__月底之前,对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后灶前阀至灶具之间的自有产权设施部分进行安全检查,将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燃气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同时,鼓励用户将灶前阀(单气嘴)更换为燃气自闭阀门、使用合格燃气灶具。
5、加强日常巡检和应急处置。重点整治分段管线巡查检查情况,入户服务台账及完成情况,用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及整改情况,安全用气宣传普及情况;制定并实施好燃气管线安全保护方案,组织管线交底和技术交底;及时响应和处置挖断管线事故,杜绝事故发生。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公司特成立天然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二)各成员单位
1、县住建局: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营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督促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营监管,加强对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规范经营。负责对本单位发放施工许可证的“煤改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管。督促本单位发放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的“煤改气”工程施工现场加强监督管理,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2、县安监局:负责依法指导、协调、监督城镇燃气经营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县政府授权,牵头组织燃气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3、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开展燃气执法工作。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侵占或破环燃气设施、盗用燃气、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非法倒灌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城镇燃气经营领域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流动燃气经营站点非法行为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无经营资质非法经营燃气、生产销售不合格钢瓶、破坏燃气设施、偷盗气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使用燃气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消防验收管理;对燃气经营、使用单位消防设施完善、消防设备配置、消防人员落实、防火制度建立、消防知识宣传等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开展燃气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5、县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破坏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
6、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流通领域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监督管理,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品市场和燃气储存场所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燃气生产环节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安装、检验等安全监管;负责监督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健全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向使用者宣传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的义务;组织查处气瓶充装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气瓶;组织查处气瓶或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未经许可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以及收购、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等违法行为。
7、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普及安全用气基础常识;负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舆论监督。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__年__月__日开始,至20__年__月__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加气站、工程技术部、客服部要按照权属管理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安排部署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任务,靠实整治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整治隐患问题。
(二)分组督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本次督查由各部门牵头负责,公司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深入用气企业、餐饮销售门店等,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开展燃气安全隐患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用气主体限期整改。
(三)抽查验收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对有关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上报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作为的用气单位、居民予以终止供气。
(四)规范提高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公司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即行动,紧急动员,严格按照权属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认识,靠实责任,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从源头治理、开户审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到位等基础抓起;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细、查准、查实,整治到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到位。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公司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清除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这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落实、统计分析、情况通报、检查总结等工作制度,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协调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报道、微信、微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宣传报道,真正形成安全宣传长效机制,使安全用气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安全行动人人参与,形成燃气安全生产隐患主动排查积极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应急,值守联动。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和居民、商业、企业用户认真落实联动机制,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配备充足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事故隐瞒不报、迟报、少报、漏报等行为。
(六)加强监督,及时反馈。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情况报送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6·13”__重大燃气爆炸事故等燃气典型事故教训,标本兼治推进燃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结合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__安委〔20__〕__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__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等工作,在前期已开展的全省燃气及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到20__年底,彻底摸清城镇燃气老旧管网底数并完成针对性治理,有效提升燃气管网、器具等基础设施硬件水平,切实增强城镇燃气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全面建立城镇燃气领域长效执法管控机制,从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燃气安全事故,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巩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通知》分工要求,对照整治重点,在20__年__月__日前由各镇(街道)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次专项评估,系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查漏补缺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城安委将对全市层面的专项行动开展一次专项评估。(市城安委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负责,不再列出)
(二)加码加压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1、全面摸清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底数。在前期城镇燃气相关企业及老旧管网风险普查基础上,对照国家《方案》要求,聚焦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摸清燃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等风险隐患底数。重点排摸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居民用户数量及安装燃气报警器数量,现有20__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长度、违章占压管道数量(段)。对20__年前建设管道进行全方位评估,提出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计划。(市城安委牵头负责)
2、从严做好燃气具等源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组织开展在建燃气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做好前期占用燃气管道建(构)筑物整治及周边在建项目第三方破坏防范工作基础上,对在建燃气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负责)
4、聚焦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刚性约束。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安全基础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强化燃气使用监管,督促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发现燃气用户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由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罚。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商务等部门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对执法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市城安委牵头负责)全面摸排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危化品经营企业,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品种不作为工业原料销售或既作为工业原料又作为燃气销售的,要依法处理;严厉打击以不带储存经营许可违规开展带储存经营燃气等行为。(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5、全面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推进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以及企业、机关单位食堂等)全部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鼓励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经营企业要将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纳入入户安检内容,禁止向不安全场所供气;主动摸清燃气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底数,加强用气安全宣传和指导;发现拒不安装或关闭、破坏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非居民燃气用户,及时向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报告,依法查处。(市城安委牵头)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如农贸市场、商场、餐饮、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工业企业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发现上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移交,依法查处。(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聚焦民生热点推进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各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用气保障项目,以20__年__月底前完成安全用气保障项目为总体工作目标,结合辖区内燃气居民用户的数量,制定辖区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工作计划,在燃气企业配合下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入户安检并更换燃气配件。持续推广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通过瓶装燃气管道化、接口连接丝口化、检查漏气常态化、软管连接可靠化、报警切断自动化,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源头。(市城安委牵头负责)
(三)着眼长远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1、增强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用足用好数字化改革成果,统筹推进“燃气安全在线”建设,打造涵盖瓶装燃气、管道燃气在内的数字化监管平台。通过物联感知、仿真模拟技术,探索建立燃气泄漏监测数字化平台,加强对燃气场站、管网的日常监控,切实提升泄漏预警预防能力;加快推进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不断优化风险评估模型,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城安委牵头负责)
2、全力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制定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根据区域大小、用户数量、便民服务等因素,合理确定燃气设施数量和布局。推进燃气经营企业改革重组,引导现有企业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或国有资本参股等方式,加快推动行业规模化改革,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标准化、规范化的企业,全面提升城镇燃气供气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升管道燃气覆盖率,加大瓶装液化气市场“低、小、散”问题整治力度,重点开展餐饮行业、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场所“瓶改管”。(市城安委牵头负责)
3、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瓶装燃气改革三年行动。根据《__市城市运行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__市瓶装燃气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____安委[20__]2号)文件精神,促进瓶装燃气布局科学化、企业规模化、管控体系化、服务标准化和管理数字化,系统推进瓶装燃气高质量发展。合理布局瓶装燃气储配站和供应站点,新建改建一批ⅰ、ⅱ类供应站,全面取消ⅲ类供应站;实施企业规模化改革,淘汰一批不合规的企业,整合一批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担当的企业;构建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气为辅的用气格局,推进餐饮场所使用“瓶改管”;建立瓶装燃气服务统一标准,实现人员、车辆、气瓶标准化管理;推进瓶装燃气数字化建设,提升行业数字化管理水平。(市城安委牵头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评估,制定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举措,压实责任。
(二)排查摸底(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查明辖区内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确保摸清底数。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精细管理。
(三)整治攻坚(20__年__月至__月)。对排查发现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落实管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实行动态跟踪、挂图作战、闭环管理,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__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明晰部门职责边界,进一步推动系统治理、整体提升,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考核。市城安委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工作专班,并督促各镇(街道)成立联合专班并实体化运作;通过会商研判(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压实责任主体。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依托全科网格和“基层治理四平台”建立网格巡视机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定期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燃气企业、燃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市城安委要协同安委会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落实、不作为、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曝光、问责等措施,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整治成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积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网站、新闻客户端、短视频、微信等载体,推送燃气安全公益宣传片和安全提示,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要从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方面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增强群众用气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管控的良好局面。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市城安委成员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请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细化方案与专班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市安委办和市城安委办,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之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附件1-4,报至市安委办(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市城安委办(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全区民政领域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根据《__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__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__经开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对城镇燃气安全有关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坚持“市级指导、
区县落实、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聚焦公共场所燃气、燃气具等燃气源头领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深化全市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7项专项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规范民政服务机构燃气使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100%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场所燃气、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深入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和管道设施安全管理,新增各类用户、既有单位用户100%安装。到20__年底,全区民政领域燃气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各镇街、各科室、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务实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深入推进“两单两卡”。在全区民政服务机构推广燃气设施管理使用人员“两单两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3、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执行挂牌、摘牌程序,更新挂牌清单。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4、深化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科室要建立辖区民政服务机构燃气用户清单并动态更新。要积极协调燃气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民政服务机构三方,共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5、深化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以设立在老旧小区的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积极协调联系燃气经营企业、物业单位全面排查机构的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等部位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机构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6、深化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民政领域各类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7、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将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民政服务机构通气验收检查内容,确保新增用户全面安装使用;以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加大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推广普及力度,20__年年底前完成既有单位用户和新增用户安全装置安装,强化安全装置使用管理。
8、建立完善城镇困难群众燃气用户清单。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进一步了解掌握城镇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家庭人员信息,特别是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信息。二要加强与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开展信息数据交叉比对,建立信息数据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第一时间纳入用户清单范围。三要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供城镇困难群众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以方便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安装燃气安全装置、保障困难群众用气安全。
(五)进一步深化监督执法
9、全面整顿燃气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全区民政领域在建工程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安全责任制,严禁使用无资质或超资质登记单位承揽燃气工程;杜绝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和清退。
10、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安全装置采买秩序。全区民政机关和民政服务机构要牢牢把住招标采购关口,严禁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六)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11、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主动取得应急部门支持,配合完成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加大无脚本演练、应急测试拉练力度,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的演练,强化演练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__年__月中旬)。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各民政服务机构对照《__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__年__月至__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本地区民政领域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__年__月至__月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原则立查立改,通过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等手段方法,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四)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__月底)。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力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对燃气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加强本辖区的督导检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各民政服务机构,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民政局办公室。(邮箱:________)。
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_安办〔20__〕__号)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厘清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我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__年__月至__月。
三、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燃气供应点,整治燃气供应、使用等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违法违规存储、充装、运输、销售行为和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加强燃气燃烧器具、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整治各类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隐患。
四、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燃气经营企业及站点要对照《__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并整改消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期限等,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
2、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要实现100%持证上岗。
(二)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瓶装燃气配送行为。加强对自有产权钢瓶、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服装标志标识,易于群众辨识。配送车辆应随车配备干粉灭火器、车厢固定、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5、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用户档案,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向用户发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瓶装燃气企业要建立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统一充装、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机制。
6、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非法充装、倒灌燃气、非法存储、销售燃气等违规违法行为。将本辖区出入道口列为拦截重点,加强对运送瓶装燃气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燃气的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管气瓶充装及产品质量
7、对配送人员和用户“最后一公里”的严格管控,确保气瓶全程可追溯。
8、严把液化气质量关,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督。
9、强化液化气气瓶和充装管理,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燃气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和角阀塑封制度;严禁从业人员随意领取塑封标识行为,防止流入非法经营户,扰乱市场秩序。
10、对市场销售的钢瓶、灶具、连接管、角阀、减压阀、热水器等用气设备及产品配件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金属连接管替代塑胶软管和燃气自闭阀、泄露报警器等安全设备。
(四)排查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
11、落实餐饮户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户与合法正规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督促餐饮户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要求餐饮户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12、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重点检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住改商”、通风不良、人群相对集中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对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气场所不符合安全条件、燃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要及时查纠。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餐饮企业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并由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五)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13、各村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各类用户安全用气意识,配合相关部门、燃气企业做好安全用气工作。
16、燃气经营企业应定期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瓶装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设施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餐饮用气场所、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提高入户检查频次。
五、责任分工
要掌握和摸清辖区内供用气场所情况,开展宣传和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整改消除;督促辖区内餐饮燃气用户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自查,在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六、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__月开始至__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各村及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本方案,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动员,部署有关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__月至__月)。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用户及其他非居民用户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各类隐患;各村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对重点供用气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实行安全隐患销号管理。
(三)督查总结阶段(__月至__月)。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我镇20__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方案要求和整治重点,精心谋划部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和执法活动,形成执法强大合力。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升和普及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常识。做好应急预案,注意防范舆情。
各村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为深刻汲取__“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我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城镇燃气运行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结合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部署,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聚焦大排档、烧烤店等九小场所,以及酒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各类餐饮场所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管线改造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化解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餐饮场所燃气管理。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以及连接管、调压器等配件。燃气管道是否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是否存在腐蚀、漏气。气瓶间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或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以及私接“三通”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醇基燃料使用场所储存条件、储存容器是否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综合体是否违规存储、使用醇基燃料。
(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书。充装企业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燃气运输企业是否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三)居民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居民用户是否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以及不合格气瓶、调压器。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是否老化松动。居民用户是否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是否严重锈蚀。老旧小区是否存在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
(四)燃气现场作业及管线施工管理。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是否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是否落实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是否落实第三方专人监护。是否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涉及阀门井维护、检查井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是否制定专项方案、是否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是否落实作业现场人员监护等。
(五)燃气具生产销售及气瓶充装管理。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是否符合生产和销售安全标准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证是否有效,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是否存在“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时间安排
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__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__月__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领会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及__月__日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燃气安全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和我省正在全力推动的重大事故隐患异地交叉专项执法督查活动,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组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部门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查立改,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__月__日至__日)。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燃气安全重大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对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完善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形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县安委办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和暗访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将餐饮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列为入户检查重点内容。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县经贸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县公安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燃气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六)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八)县行政审批局:提高燃气经营的准入标准,严格把控新进燃气企业的资格审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九)其他有关部门:教育、民政、旅游、卫健等其他行业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实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辖区燃气各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同时要结合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部署和燃气安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落细落实,明确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组织各站所对辖区所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由镇办和行业部门共同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明确监管责任,逐一整治隐患,逐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安全管理无盲区。要加强不同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智慧水平。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模式、理念创新,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各镇(街道)、县住建局和燃气经营企业要修订完善城镇燃气事故、处突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配齐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处突应急能力。
(五)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宣传,大力提升燃气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群众安全意识和处理能力。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通过12345热线、网络信箱等渠道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要主动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日16点前将当日工作开展情况及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负责梳理汇总并全县通报,及时跟踪隐患整改销号。请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于__月__日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住建局梳理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报县安委会。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__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州、县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__省__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燃气输送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燃气输送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燃气经营企业及用户、运送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督促燃气输送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加强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台账,保障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党百年继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奋力实现“__五”良好开局。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__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根据工作需要,__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__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有__、__、__、__、__、__、__。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自行接替,不再另行行文。
三、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对象包括:1。全镇中缅天然气管理交叉相互影响企业、在建建设项目。2。城镇液化气经营点。3。使用燃气的餐饮店、个体经营户。4。辖区企业及农户。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天然气管道输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是否开展高后果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是否建立高后果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是否建立管道阀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类仪器、仪表是否规定检测检验合格。巡护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项目建设与天然气管道交叉安全生产管理
3、项目建设与天然气管道交叉路段是否按规定编制管道保护施工方案,报管道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组织实施。
4、是否落实人员加强保护施工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
5、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推行实名购气制度,完善用户信息档案,建立用户服务管理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责任可溯源。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全面检查新用户场所的安全用气条件,签订规范的供用气合同,对不符合条件的,积极指导用户进行整改,不配合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不予供气。定期上门检查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当使用行为的,立即纠正和处置。
6、储存场所是否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合格。是否按规定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可燃气报警器并保持正常使用。
7、运送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报备,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喷刷安全警示标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8、送气和安检服务时,统一穿着企业识别服,随身佩戴岗位从业证(牌)、配送服务通知单。根据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更换气瓶、安装调压器并进行气密性检测等服务,协助用户完成隐患排查整改,保证用气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
9、餐饮行业用户必须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0、餐饮行业用户每月要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要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11、餐饮场所严禁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使用瓶装液化气瓶时,需做独立的防火分隔。
12、是否按《安全生产》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五)使用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管理
13、一次性采购数量大于3瓶的企业是否独立储存室,明确专人管理,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14、与其他氧化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使用焊接作业时,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五、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二)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__月__日)
召开全镇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结合辖区燃气行业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落实燃气经营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及问题、隐患、责任“三张清单”台账,并动态更新清单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定准对策措施,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形成隐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及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2、突出重点,集中攻坚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
联合县有关部门针对前一阶段排查存在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严打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破坏燃气管线设施、非法运输、非法充装、销售使用不合格瓶、非法储存燃气等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3、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
结合排查整改,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逐项推动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六、相关职能站所职责分工
应急办: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县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实行挂牌督办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镇专职消防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_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用气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用气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的餐饮、学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用气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并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使用城镇燃气且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以及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督促和指导燃气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等。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__派出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交通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__交警中队:负责加强对瓶装液化气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瓶装液化气运输车辆超速、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配合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市政燃气管网不按规划进行施工的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不按规定占压市政燃气管道进行施工的建构筑物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生产一线和操作层,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不留死角,取得实效。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协助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非法经营、违法充装、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行政拘留、临时查封、责令整改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实施处罚。依法公开企业准入和处罚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管理混乱、违法经营、发生安全事故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四)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未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五)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县级督查组采取季度督查的方式对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组可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加密频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供应侧和使用侧隐患风险管控,形成监管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六)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及时总结分析。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抓好任务落实,畅通信息渠道。
(八)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按县要求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县住建局、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