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中的条文要具备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实施和执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当然,每个组织的规章制度都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以满足组织的需要和成员的合理要求。请大家通过参考这些范例,灵活运用,制定出适合自己组织的规章制度。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领导,努力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者和传播者。
二、履行教师义务,发扬奉献精神,敬业乐业,坚守岗位,克己奉公,尽职尽责,不玩忽职守,不从事有违教师形象和职业道德的第二职业,不搞有偿家教。
三、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书育人,切实搞好思想、品德和政治教育;善于发掘任教学科的德育资源,充分发挥教学的德育功能。
四、善于学习,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善于总结,敢于探索,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五、树立正确教学思想,遵循教学原则,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灵活运用教学媒体,认真指导学习方法,注重基础,培养能力,开发智力,发展个性,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六、热爱、尊重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热情指导,关心每个学生成长;不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人格;不歧视生理心理有缺陷的学生,敢于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七、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领导,尊重同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谦虚谨慎,诚实正直,乐于助人,为集体争创荣誉;不损人利己,不骄傲自大,不搞自由主义。
八、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楷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录象;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参加低级、庸俗和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九、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衣着整洁大方,女教师不化妆,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胡子;不得携带移动电话或传呼机上课;不得在教育教学场所吸烟。
十、尊重家长、热情相待,定期家访,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不得向学生索取礼物,不得要求学生及其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为加强本校师资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如下敬业爱生公约: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领导分配,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
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把集体工作放在第一位,确保每天有足够的工作时间。
四、认真学习大纲,钻研教材,精心备课,设计教案和作业。不断接收新的知识和教改信息,不断改革课堂教学,积极探索教法,培养学法。务求使每节课都受到学生的欢迎,确保45分钟的教学质量。
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投送有关学会和刊物。
六、布置作业要适量,试卷、作业的批改、讲评要认真及时,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对知识缺漏、差错问题应面批面改,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对完成作业质量较差和拖欠现象应找出原因,既严格要求又耐心教育、限期改正。
七、要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对优秀学生和双差生都要“一分为二”。要偏爱差生,激励优生。加强家校联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
八、要注意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重视对学生进行懂礼貌、守纪律、讲卫生、勤学习和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以及注意安全、遵守法纪和社会主义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品学兼优的合格人材。
1.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并努力完成好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2.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认真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3.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为人师表、重师德、重公德、注意仪表、团结同事、爱护学生、互相帮助、发扬主人翁精神,以校为家。
4.认真学习专业认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完善创新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认真备课、检查学生作业、讲普通话授课、按时按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卫生工作及学生的思想工作。
5.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并有记录。
6.按课表上课,不缺课、误课或随便换课。
7.上课时衣着得体,不吸烟、不戴帽、不坐着讲课、不接打电话,不无故离开教室。
8.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和成长。
9.工作时间内,坚持在本办公室办公,不嬉笑、打闹、乱串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0.遵守学校的其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准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会等。
11.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思想品德、知识造诣、文化修养、言谈举止、生活作风、求知精神等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年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8.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1.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
2.校长聘任教职工应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总编制内进行。要注重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中年骨干教师的作用,又要注重培养青年教师,还要注重保护老年教师。
3.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4.聘任办法,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也可由校长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名,再由校长聘任。校长对聘任的教职员工发给聘书,并签订聘约。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聘连任。
5.对未被聘任的人员,本着立足校内,因人而异,发挥所长的原则,妥善予以安排。对老弱病残等丧失工作能力而未受聘的教职员工,应区别情况,妥善安置;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由组织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四、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与职称推荐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申报推荐资格。
教师任现职年限、工作业绩等基本满足职称晋升条件后方有资格参加推荐申报职称评审。职称晋升条件按当年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及相关政策执行。
三、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填写《黄石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参加推荐。学校将申报参加推荐人员的基本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审核,按市教育局审核结果确认参加推荐人员。
2.公开述职。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职称推荐组召开测评会议,听取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述职。
3.成果展示。职称推荐组查阅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职称材料。
4.民主测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在公开述职和学生测评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候选人。民主测评中得票超过60%的参评人员,即成为推荐申报候选人。
5.量化考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黄石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细则》()对推荐候选人进行量化考核,形成量化考核结果。
6.择优推荐。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职称申报指标数,结合民主测评和量化考核结果,讨论确定最终推荐申报人选。
7.公示。在学校《公告栏》中张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主要情况公示表》,对所有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报市教育局参评。
五、规范教师师德行为“十不准”规定。
1.不准从事有偿家教;。
2.不准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3.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粗暴对待学生家长;。
5.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
6.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金及其他财物;。
7.不准旷教或擅离教育教学岗位;。
8.不准在上课时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
9.不准酒后进入课堂;。
10.不准上班时间网络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1.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师德修养及业务理论水平和能力。
2.教研处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到有目的、有检查、有收效、有总结。
3.教职工参加业务学习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学习时精力集中,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注重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
5.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理论水平的进修学习。
6.组织教师论坛,促进教师理论水平的提高。
7.认真组织继续教育及相关培训学习的考核验收,并将继续教育培训中学习态度及成效做为教职工岗位责任考核评估内容之一。
1.开展“青蓝工程”活动,让老教师传帮带骨干教师,缩短骨干教师的成长过程,让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2.鼓励骨干教师进修学习,接受继续教育,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为骨干教师的学习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和时间支持。
3.组织骨干教师开展观摩课、研讨课等教学活动,通过自我说课、评课进一步提高骨干教师的业务水平。
4.创造机会让青年骨干教师承担市、区、学校的教研课、公开课,为骨干教师成才提供机会。
5.每年进行以优质课为主线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以及教案评比等活动。
6.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撰写教研论文,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7.通过培训,对骨干教师进行认定,并挂牌上岗。
1.举办“青蓝工程”活动,以老带新,让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2.鼓励青年教师外出学习和深造,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
3.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区观摩课,使青年教师的讲课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4.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和课改实践,使青年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5.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使青年教师思想上进、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习、严谨治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6.加强对青年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极大提高了自身素质,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1.教学目标明确。上课时应做到目标明确,内容适度,重点突出。教学目标是一节课的灵魂,教师要妥善安排教学的各个五一节,紧紧环绕扣住教学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完成教学大纲对每节课的教学要求。
2.教学内容准确无误。教师传授给学生的知识信息,应该是科学的、准确无误的。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乃至上课引用的事例,都应是确切无疑的。教学中既要抓住重点和难点,又不违背科学的基本原理,保持科学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并挖掘教材内容的思想性,寓思想教育于教学之中,把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起来。
3.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恰当。教师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教学内容及学生的不同重点,选择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教师讲课注意精讲精练,讲练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地观察问题、思考问题、控求问题,促进智力发展,提高感知、记忆和思维能力。
4.掌握教学信息反馈,调控教学过程。课堂教学中的信息传递是双向的,教师要通过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敏锐观察获取反馈信息,及时调控教学过程,弥补知识、技能缺陷,上好每节课,教会每个学生,达到每党课质量过关,谋求最佳教学效果。
5.掌握教学艺术。教师要有语言、板书、实验、教态的艺术。教师的语言要清晰、规范、标准、精练、准确、鲜明、生动、形象、风趣,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要正确、清楚、工整、精练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讲课重点与发展过程;教态亲切、自然、文雅、大方,动作要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6.严格遵守教学常规。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走出教研室提前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走上讲台,举行上课礼,组织教学,开始授课;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擅自调课;教学要讲普通话,板书要有条理,书写认真,大小适当,不写错别字。
1.教师从试用期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2.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业务考核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分教学计划制订、备课、听课评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书育人、命题与考试、课外活动、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工作态度、教学实验等诸项。
综合评定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完成学校交付任务、同事间的协作精神、考勤情况、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
3.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4.教师考核成绩与期未评比先进、奖金发放、职级确定等挂钩,并起主导作用。
为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全体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教师队伍的管理以端正教风,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本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教师每天上、下午上班签到时间分别为8:00和2:00,(值日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做好值日工作)实行签到制度(不得代签),教师上下班应自觉在办公室签名。
2、实行坐班制,教师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或行政部门请假,上班时间不得在校园特别是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工作。每天上、下午第三节后,非班主任、年级组长,在没有课、没有会议(活动)时,可以签名离校(值日领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规定时间前未经领导同意私自离校者以早退计。当午无课教师应到校办公,如无到校,以旷工计。
3、会议或业务活动按学校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凡超过规定时间到会(或活动地点)者,以迟到计,全体教师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课一节计、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第一次以旷工半天计。
4、健全请假制度。有事先请假后销假。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年级组批准,请假两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超过两天的由校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但回校后必须主动补填请假单并销假。病假者必须提供医生证明。未批准请假而又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销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5、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的老师,每月发全勤奖30元。凡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5元,第三次起除不发全勤奖外,按迟到或早退次数扣款。病假每天扣5元,事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期间,每缺一节课再扣3元;凡旷工者除不发全勤奖外,每天扣工资30元,旷工三天以内(含三天),期末奖金减半,三天以上者期末不发给奖金,连续旷工者,按上级人事管理条例处理。每位教师每学月可请机动假一天,不影响当月全勤奖,请机动假期间,缺课每节扣3元。
6、严禁教师未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私自调课双方所调节数均扣5元/节,因私自调课而造成无老师上课的扣发双方当月全部考勤奖并作旷工处理。
7、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十二、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领导小组:组长:彭凯胜组员:柯尊寅汪昭水陈绪海袁新民及初一、二、三年级教师代表各一名。
教师考核以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出勤管理、教学效果为主体,基础分为50分。
一、师德(10分)。
根据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由年级组教师互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为教师个人得分。以下15款为教师评估时的参考要素。
1、有无污辱学生,歧视差生情况。
2、有无饮酒上课,酗酒闹事情形。
3、有无上班期间在校赌博,参与买码活动。
4、有无私自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情况;有无私自征订教辅资料情形。
5、有无参与不健康活动,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6、有无有意闹不团结,辱骂、诋毁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情形。
7、有无因教育方法不当或防范不及时,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8、有无涉及有损教师形象和有毁学校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
9、有无不听从领导,擅自主张情形。
10、有无随意停学生的课的情形。
11、有无教学态度不好或责任心不强,被学生强烈要求更换的教师情况。
12、有无教师不爱护校产情形。
13、有无教师不讲究个人及环境卫生,办公场所零乱不整洁情况。
14、有无不服从工作安排,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缺乏大局意识情况。
15、有无遇到紧急事故或需立即制止处理的事,不管不问,互相推诿情况。
二、履职(40分)。
a、出勤(2.5分)。
1、旷课、缺会每节扣0.5分。
2、病假、事假、迟到每节扣0.1分。
3、值日、值班缺勤一次扣0.2分,迟到或中途离岗一次扣0.1分。
b、工作量(15分)。
根据学校岗位核算结果,接近、达到1个岗者得14分;超出1个岗者得分=14分+(岗位总值—1)*3。
c、教学过程(10分)。
1、每月撰写一篇教学反思,一学期一案例一论文一总结,少一次扣1分(以单列出来上交教导处作学期论文、反思、案例、总结评比的资料为依据,下载抄袭的加倍扣分,获奖的加1分)。
2、教师备课须符合学校教学计划要求,否则每缺一个项目扣0.5分,每缺一个课时扣0.25分(每期按4个教学月计,须完成的课时量按月折算)。不按时上交本期备课本或无本期备课本接受学校检查者扣5分。
d、教学业绩(10分)。
根据教师教育教学效果,业绩得分=7分+期中考试算奖得分*0.3+奖励得分(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教科研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分)。
e、专业发展(2.5分)。
根据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情况计分,能积极参加教科研及继教培训者得2分,能按时上交培训笔记及相关资料者加0.5分。计算机、普通话考核合格,符合相应要求者分别加0.25分。
三、加分。
1、当期在国家、省、市、县正式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4分、3分、2分、1分。
2、当期被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的,凭证每次加分,乡级0.5分,市级县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3、当期迎检受到上级表彰者加1分。
四、其他。
1、师德考核得分未过半者,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学期总分不及格者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下期不予聘任。
2、工作量不足平均课时的教师不能评优(优秀班主任评选以班级量化为主要依据)。
3、在职在岗老师的绩效工资不得低于在职不岗老师的绩效工资。
4、其他未定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酌情处理。
用人单位通过各种途径与拟聘对象进行相互了解。向拟聘对象介绍我校对工作岗位的要求和提供的待遇。同时考察对方的资质。彼此满意后确定聘请的人选。
2、聘请程序。
用人单位负责向我处提供拟聘对象的电子邮件信箱、通讯地址、简历、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原雇主和/或现雇主的推荐信、随行家属情况、求职信、体检证明等文件。另外用人单位还需提交一份聘请申请报告。我处将行文报请学校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拟聘对象办理来华手续。
3、来华前后。
拟聘对象获得来华签证后,应在所在国办理好国际医疗保险并及时通知我处其来华日期和航班,我处将派人去机场迎接。拟聘对象抵校后,用人单位应向我处提供其2吋证件照片10张并尽早安排时间让其进行体检认证/体检。之后我处将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证(工作期限为六个月以下者办理临时居留证,不需体检)。此后,用人单位须与受聘方签订工作合同。以上工作应在受聘方入境后一个月内完成。
受聘方在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他方面的管理和服务由我处负责,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1、教师配备的计算机以及相关外设设备需向总务处申请领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签单人即为该套设备使用及管理人。
2、教师一律不得私自向外出借或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带出学校,也不得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和其他教师私自进行调换;由于办公室调整而产生变动,需及时至总务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3、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健康,学校统一设置分配的ip地址、网关、子网掩码、用户名密码以及上网连接属性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将引起学校内部网络的冲突和混乱堵塞;教师不能删除在每台计算机特定分区内保存的计算机信息备份。
4、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完整配套性能,如有意外故障情况应当及时汇报相关老师,不得对没有把握的故障擅自进行修理,否则随之产生的设备进一步损坏将由该老师个人负责。学校一般在暑假中对设备统一进行检查和维护。
5、教师的计算机仅限在正常的教育教学范围内使用,不得剪贴、复制、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办公室内玩各类游戏,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或在线观看影视剧,不得长时间播放与办公、教育无关的vcd、dvd等。
6、教师需正确操作计算机,按照程序合理的使用usb等接口外接设备。教师如需要频繁使用与教材配套光盘,应当将相应资料复制入计算机硬盘再使用,如遇无法直接复制的光盘可以和总务处联系获得帮助,尽量延长光驱的使用寿命(一般正常使用期至少3年)。
7、教师要保持计算机的干净整洁,尤其是要经常对液晶显示器背面进行除尘,不要用手指点、按压显示面板,也不能用力擦洗。
8、教师使用计算机时要注意节约用电,要设置好合适的节电模式、硬盘关闭时间和屏幕保护程序。每天下班前或外出前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9、教师需要妥善保管计算机的自创信息资料,重要信息资料需备份。借用别人的计算机时,不得删除他人信息资料。
10、教师要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程序,并力求做到一星期一次定时杀毒,如果发现计算机病毒要立即进行查杀,并立即向总务处或计算机教师报告。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精神,强化对教师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制度。
对所负责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三天之内级组长要把情况书面报告教导处。原则上要由教导处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作出处理。并作为教师能否聘任内容之一。
如果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要追究法律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等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聘任合同。
如有黄、赌,及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扣除奖教金,并且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不能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如有指责、训斥家长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在5天之内向家长赔礼道歉,并且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如果有损于集体荣誉的事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在一定范围内作公开讨论,并扣出集体荣誉奖。
有意见当面交换,有问题逐级反映,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如有背后议论,有意无意挑起矛盾,要进行严肃批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分析讨论,当年不评优评先,扣除集体荣誉奖,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低聘、缓聘。
并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评议,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如有上述情况必须在三天之内报告上级。教师中的情况由级组长报告教导处,教导主任、副校长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的情况报告区教育局。逐级汇报,以便互通情报、及时纠正,提高素质。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请假一天扣出勤奖40元/天,旷工者扣50元/次,超过扣工资,一学期原则上不超过6天。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违规一律扣20元。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
5、设立综合考评奖每月100元,按出勤、平时课堂教学常规、每周的反馈表的掌握情况来综合评定,按百分制定,按得分多少领取,具体分案另定。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设立超工作量奖,按月班生数超30人起有补补贴,1、班生31-35人,超过部分按人均5元补贴,当班生36(含36人)人以上,按超过36人数人均补贴10元,其总数由班主任领70%,配班老师领30%。
8、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午休起床前老师要提前十分钟起床,并帮助幼儿整理衣物。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要由老师保护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个月内所教的班级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家长投诉的,奖励教师50元。有家长投诉的一次警告,二次记过扣20元,扣完为止。
14、上课时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上课时间接手机,聊qq,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开始扣10元/次。
1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出粗口骂人,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开始扣10元/次。
16、教师在园内要一律讲普通话,上课时间除非不得已,不然不准本地话。
17、严格按功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私调功课,否则按请假扣出勤奖。
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准无备课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自己提出申请,安排好代课,待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2、提前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材、备课、教具的到位,衣着穿戴规范大方,注意情绪和心理状态的调节。
3、上课铃响教师到指定上课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串岗,不得提早下课,不得随意拖堂(延长5分钟及以上)。
如上课铃响时,教师未到上课地点视为迟到,上课10分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4、每堂课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科目,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5、上课时,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6、课堂上,教师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坚持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努力营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搞好组织教学,确保学生课堂上的安全。
(2)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卫生习惯。
(4)态度温和,不得动辄大喊大叫,训斥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7、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均要堪为学生表率,不得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1)课堂上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2)不得课前酗酒,不得在课堂上喝茶、抽烟、打瞌睡,不得坐着(除测验、生病、孕妇外)或靠在学生的课桌上讲课。
(3)不得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语。
(4)不得随意叫学生出教室为自己拿东西。
8、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电脑课等)
(1)体育教师不准穿皮鞋,不准穿裙子。
(2)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3)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认真组织教学,不得放任自由。
(4)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体育课应先集合再下课。
9、教师上课的管理责任:
如因教师的言行过激、管理不善或未尽职责,造成课堂纪律涣散,使学生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教师将被扣除相应考核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造成学生、家长举报、社会影响恶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实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关的各种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骨干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学校领导以及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一般应从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参加过县区级骨干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第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所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论文在县级及以上会议交流,论文、教科研成果以及优质课评比等方面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
5、教龄在5年以上,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高中本科、初中专科、小学中师、幼儿园幼师学历),40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合格学历应为师范类且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一致;学历属非师范专业的必须已经参加了盛市、区统一组织的教育专业培训。
6、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第七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广泛发动,层层推荐,择优选择,严格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市级骨干教师由县(区)或市直学校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审,颁发《骨干教师证书》。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待遇第十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1、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志终身从教,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者。
2、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认真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及教学发展动态。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技能,保持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每年做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
3、在进修学习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学科专业水平,及时了解本学科教学前沿信息,不断拓宽专业知识面。
4、在教育科研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确定明确的教改和科研课题。主持、承担或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和实验。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年有计划地指导一至三名青年教师,帮助其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在校内参与评课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
6、在承担各项对外交流、教师培训和支教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讲座等对外交流任务,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培训、送教下乡以及支援农村或薄弱地区教育等各类活动。
其他职责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予以明确。
1、骨干教师在职称评定、晋级、聘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市级骨干教师是推荐省级骨干教师的重要条件之一。
3、优先安排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学术交流、培训进修、考察学习、科研立项、经验总结等活动。各县(市)区、学校应大力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并支持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盛市级培训,其学费、差旅费应予以报销。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优先解决骨干教师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免除骨干教师后顾之忧,有条件的县区或学校可按有关规定发给一定的津贴。
第十二条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骨干教师专项基金,用于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奖励。
第四章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第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市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培训。
第十四条骨干教师应加强自身学习并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市、县区组织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得少于120学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第十五条骨干教师要积极参加高层次学历进修,中学教师要逐步达到研究生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进修的专业要与任教学科一致。
第十六条骨干教师所在县区和任职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为骨干教师的工作、学习、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时间和经费上的支持。
第十七条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区、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培训。
第十八条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采取资格认定和项目管理制度。培训机构由市教育局审批确定后,下达培训任务。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审定的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培训资格。
五章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九条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列为教师荣誉称号,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市、区、校三级管理、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的体制。市级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
第二十条市教育局负责市级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区教育局负责考核的组织,所在学校负责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核制度。对市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1、区教育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由区教育局有关科室、教师进修学校及有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区教育局主管领导担任,教师教育主管科室和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2、考核内容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规定的骨干教师所应履行职责,并结合各区实际情况确定。
3、考核方式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评、区教育局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骨干教师所在县区和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档案,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其考核、奖惩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市、区教育局都要建立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信息库,及时记录市级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的业绩、综合考评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建立骨干教师联系制度。市、区教育局要与骨干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骨干教师对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管理、骨干教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认真解决有关问题,适时组织经验交流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送教和讲学活动,支持农村教育工作,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第二十六条市级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收回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1、调出本市教育系统者;。
2、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者;。
5、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第二十七条市级骨干教师在本市同层次学校间调动,有关单位应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换发相应的证书,以便管理;市级骨干教师在不同层次学校间调动,骨干教师称号须经市教育局重新认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区教育局可根据此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对我市的省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和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十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学校将在学科教学中崭露头角,教学效果好,业务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学校确定为学科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三、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名校参观学习。
四、不定期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教授来校作专题报告。
五、推选聘任骨干教师为学校学科带头人,积极培养并向市推荐市学科带头人。
六、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组级领导岗位。
七、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研论文一篇。
八、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九、,优先安排骨干教师的业务进修。.
十、骨干教师专业引领,每年1次送教下乡(上课),记4课时。
在培训期间,除了考核骨干教师完成规定学时情况,还要考核如下内容:
1、名师:有个性化的研修计划;有学习笔记;至少做3研讨课或观摩课;通过网络等形式解决教师即时性问题不少于30次;送教下乡累计2周并有指导记录。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起到本学科、本地区专业引领作用。承担市级研训任务,本周期内至少提供教学活动设计或新课程案例2份,通过审查并成为教师全员培训的培训资源。本周期结束时,要求完成一部专著或研究文集(包括行动研究、教育叙事、研究论文、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3、校级骨干教师培训:有个性的研修计划,有自主学习成果在校内交流,至少做一次研讨课,争取上一节区优课,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
第1条学校对教职工负有管理权,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服从领导安排。
第2条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行使《宪法》和《教师法》赋予的权利,树立主人翁思想,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政议政,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监督学校领导干部的施政活动。
第3条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身作则,勤奋工作。
第4条教职工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搞第二职业。
第5条教职工必须维护国家利益,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珍惜学校荣誉,敢于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
第6条教职工要依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规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培养“四有”新人贡献一切力量。
第7条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与“中小学教学常规”。学校领导及教师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或责令学生停课,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学校和每个教师要认真履行两项承诺: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学生一分钱。
第8条加强德育教育,把思想工作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把德育工作渗透到各科教学中,把育人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9条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与学校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第10条伙房管理人员依照“食品卫生防疫条例”的规定,严把食品卫生关,防止销售劣质食品,炊事人员一年一次到防疫站检查身体。食堂应保持清洁卫生、无鼠无蝇,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第11条教职工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贯彻省《计划生育条例》,做计划生育的模范。
第12条会计出纳严格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会计法》要求,采用一支笔审批签字的办法。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权限,保证合理开支。
第13条教职工应教育子女遵纪守法、讲究礼貌、好学上进、热爱学校、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不到教学区玩耍、不乱涂乱画。要教育家属搞好邻里团结,不许打架斗殴,互相谩骂,更不许挑拨离间,制造事端,否则学校可根据情况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要教育家庭遵守社会公德,团结互助,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
第14条教职工不得看黄色书刊、录相,不上黄色网站,不得聚众赌博,不得有偷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
一、舞蹈室是教学、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舞蹈室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课时间内,用于幼师舞蹈专业的舞蹈课教学,其他课余时间用于学生训练。
三、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四、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五、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请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送学生处严肃处理。
七、舞蹈室的钥匙应由舞蹈老师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八、舞蹈实训室使用完后,请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由使用本次舞蹈室的班级负责清除垃圾。
九、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老师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以上条例由舞蹈室老师和艺术组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并负责查清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须按学校管理规定及时缴纳赔偿金,逾期不交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3舞蹈工作室规章制度会员卡片使用规则:
1、上课前请到前台登记处刷卡登记,详细记录个人上课情况,会员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工作室所有类型的会员卡的持卡人不得因任何个人原因请假。
3、工作室不提供试课,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与老师联系。
课堂纪律规定:
1、严禁迟到,迟到不仅是对老师的不尊重,也是对其他同学的不礼貌,更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2、老师上课期间,须跟随老师练习。当老师在说话时,请不要与其他人交谈,否则会错过老师的讲解,也会妨碍其他学员上课。
3、若您来时,工作室有别的课程在进行中,请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课。
4、上课期间请把会发声的装置调至静音或者振动,接电话或做其他任何会影响其他学员上课的事情,请到休息区。
5、上课期间严禁吃零食,禁止随地丢垃圾。请爱护工作室环境。工作室内任何时段严禁抽烟,吐痰,乱扔杂物。
6、任课老师若犯重大过失,学生有权向工作室投诉。查明属实会对老师进行处理。
安全及卫生规则:
1、为了您的身体健康与安全,进入工作室前请先换上干净的运动鞋或者软底鞋,请自备好方便运动的衣物。
2、请每次使用完工作室的相关设备后,整理好放回原处。
3、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课。
4、请爱护更衣室环境,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损失,恕不负责。
5、自觉维护工作室整体形象和信誉。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6、在没有老师的指导下,禁止学员私自练习高难度危险动作,如发生任何意外后果自负,特别是钢管舞技巧等。
7、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过度运动者请自觉说明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8、因工作室环境特殊,请带小孩来的学员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发生意外,恕不负责。
以上章程请各会员自觉遵守。无故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及开除处理,不退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冠市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务必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务必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资料务必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状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状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务必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必须职责。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必须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务必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务必按照学校的作息时光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状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职责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状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状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光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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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觉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积极向各项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支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办公时间集中思想和精力,保持室内安静,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不上网聊天、听视频、外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教师不得与家长或校外人士在校园内发生口角和大声喧哗,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当日值班领导。
4.空课时间,不串办公室,认真备课学习,要不断提高个人思想和业务素质,不拉帮结派,拨弄是非,搞不团结。
5.教师中午不喝酒、不打牌,注意观察学生纪律,进行培优补差工作。
6.教师在校内不骑车,认真做学生的表率。
7.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和其它活动,圆满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8.以校为家,爱护公共财务,损坏或丢失学校财务自觉照价赔偿。
9.尊老携幼,助人为乐,正确处理好同志间关系,用于开展自我批评与批评工作。
10.教师维护学校声誉的义务,不准做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行为和事情,说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话。
11.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学生。
12.上课不吸烟、会客、接打电话,不坐着讲课。衣着得体,不穿奇装异服。
13.学校对教师遵守工作制度情况经常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公布一次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与期末考核和教师评先评优挂钩。
14.要圆满完成家访工作以及学校交代的各种临时性工作。
15.上班时间上做到“四准”:准时到校、准时进教室、准时上课、准时下课。
16.认真做好自己办公室的卫生值日工作,保持办公室公共卫生以及个人物品卫生的整洁;与办公室同事相互尊重,维护人际关系和谐。
17.教师要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用自己高尚的人格和模范的行为教育学生,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特别是身教重于言教)。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包括我校聘用的长期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聘请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四条外教管理工作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其任教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六条聘用条件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须每年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递交外籍教师名额申请报告。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
3、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4、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第八条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籍教师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籍教师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十二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籍教师到校后,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须按照我校教学要求以及学生具体情况实施教学,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具体教材的选用,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外籍教师商定。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外籍教师任教的二级学院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第十四条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所在教学院系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十五条后勤集团协助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有人为损害,应由外教照价赔偿。
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两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第十六条校内外籍教师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后勤集团和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籍教师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到校后,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十八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注销其外国专家证。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外籍教师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报告,再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党政办公室(外事处)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十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条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病假后补齐本学期所缺课程,薪金照发。病假超过三十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外籍教师不得同学生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授课质量,促进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2.适用范围。
均豪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范畴内培训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3.2总部部室负责协助做好相关专业培训教师的选配和管理工作。
3.3项目部负责对项目内课程授课教师的选配和日常管理工作。
4.术语。
无
5.程序。
5.1.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培训教。
5.1.2职业道德高尚,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表达能力强的人员可作为教师的择定对象。
5.2.1根据培训课程需要,确定授课教师人选。
5.2.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培训课程专业课的授课教师,由专业归属部室推荐;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的授课教师由人力资源部推荐。以上每门课程原则上推荐教师不少于2人。
5.3.1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培训课程的授课教师人选由本人填写《培训教师登记表》,推荐部门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3.2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课程的授课教师人选由本人填写《培训教师登记表》,项目部推荐部门签署意见送交同级培训主管人员,经项目部执行经理审批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存。
5.3.3外聘的培训教师必须经项目执总及行政总监审批后方可授课。
5.4.1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师资由人力资源部实行统一调配。
5.4.2总部各部室、项目部须支持授课教师担负的培训工作,并提供时间、设备、场地等必要的帮助。
5.4.3授课教师在授课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时,原则上非紧急重要工作应以培训为主,特殊情况由培训组织人员与培训教师上级主管领导协商解决。
5.4.4教师授课费用。
5.4.4.1公司对部门经理以上培训课程授课教师所讲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查合格拟制成光盘者,予以发放课时费。
5.4.4.2部门经理以下培训课程授课教师所讲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查合格拟制成光盘者,予以发放课时费。
5.4.4.3课时费发放标准:每半天(四小时)500元。
5.4.4.4课程中评比好的教师追加奖励费1000元。
5.4.4.5课时费的发放仅限于公司规定的职业资格培训必修课程的授课。
5.5.1经批准担任授课的教师须填写《培训教材工作单》,认真准备培训提纲。
5.5.2部门经理以上培训课程教师培训提纲须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采用。
5.5.3部门经理以下培训课程教师培训提纲须总部相关部室和项目部执行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采用。
5.5.4有关教材其它事宜参见《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5.5.5授课时应先向参加培训者告知培训概要、培训需要的时间。
5.5.6原则上培训45分钟后安排5-10分钟课间休息。
5.5.7培训将结束时,应对培训内容作简要回顾,征询问题并做解答。
5.5.8培训组织部门应定期发放《培训教师效果评估表》,评估结果汇总后及时反馈授课老师,以便发扬长处,纠正不足,逐步提高授课质量。
5.6资料存档。
5.6.1教师授课提纲、培训教师工作单、培训教师效果评估表应及时存档。
6.监督执行。
公司行政总监。
7.相关/支持性文件。
《职业资格培训管理规定》。
8.质量记录及表格。
《培训教师登记表》。
《培训教材工作单》。
《培训工作记录表》。
《培训教师效果评估表》。
名师骨干管理制度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它可以促使学校教学工作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更加稳定。在我们学校引入这一管理制度后,我有幸参与其中并深感其积极影响。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谈对名师骨干管理制度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名师骨干的选拔与培养。
要实施名师骨干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教师进行选拔与培养。我们学校设立了一套严格的标准与程序,从一线教师中遴选出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的骨干教师,并进行系统的培养与研修。通过培训,我们的骨干教师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也能够带动周围教师的成长。同时,选拔制度也激发了其他教师的积极性,有更多的人愿意努力提升自己,争当名师骨干。
第三段:名师骨干的激励与激励。
激励措施是名师骨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学校设立了多种激励机制,如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评价等,为名师骨干提供了晋升和提高待遇的机会。这些激励措施使名师骨干们能够更加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出他们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同时也加深了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名师骨干管理制度在推动教师交流与合作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学校定期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开展研讨活动,分享各自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思想。这种交流与合作不仅极大地丰富了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也加强了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在教师队伍中营造出浓厚的学术氛围。
名师骨干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学校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通过选拔与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名师骨干,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了学校的整体实力。名师骨干们的激励与激励也带动了教师队伍的整体进步,形成了一个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教师团队。他们的交流与合作更是加强了学校内各个学科的融合与发展。因此,名师骨干的管理制度在不断推动学校发展的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了教育公平与提升的双赢。
第六段:总结。
通过参与名师骨干管理制度并深入体悟,我对其价值和作用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肯定。名师骨干管理制度的严格选拔与培养、科学的激励措施、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无疑为学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我相信,在这个制度的指导下,我们学校的教师队伍将会更加稳定、教学质量将会更上一层楼。同时,名师骨干的管理制度也必将成为我校发展进步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1、热爱班主任工作,关心、了解学生,深受学生的喜爱,领导、教师、家长满意度高。
2、按照自身需求,努力学习班主任理论,不断更新班主任工作观念和方法,注重德育科研课题研究,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并有一定成效。
3、有良好的班集体建设过程,形成和谐、稳定、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具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学生责任感、荣誉感、是非观念强,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并在学校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
4、善于挖掘、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经常与家长沟通、联系,得到家长的`支持、配合、理解,有较好的“家校协同育子(女)”经验。
5、所带班级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经常受到表彰和奖励,校内外影响好。
1、每学年末,由个人自荐并展示成绩,各组推荐学校优秀班主任名单交学校,并上传学校网络阅读总结。
2、在班主任工作总结和展示的基础上,学校教职工评议后,由学校德育小组和校务会讨论通过。
3、校级优秀班主任设为一等奖、二等奖。
1、市、区级优秀班主任奖励100元。
2、校级优秀班主任奖励: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五"规划的要求,45周岁以下的.教师学历要达到大学学历,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以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人数要有明显增多,教师的现代化知识水平要有明显提高,高学历复合型人才明显增加。为实现此目标,特制定本奖励政策。
一、学校鼓励教师通过自学考试、在职函授、脱产进修、研究生主干课程班等途径提高学历层次,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二、学历进修专业必须与所教学科对口,必须接受国民系列的高等教育。
三、教师通过自学考试、在职函授等途径获得本科学历后,凭毕业证书奖励1500元。
四、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层次学习的学费报销参照柯城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研究生主干课程班学习的教师,凭研究生主干课程结业证书给予1000元奖励。
六、取得高一级学历毕业证或结业证者,必须为我校继续服务三年以上,若中途调离(除组织安排调动之外),不予奖励或报销。
七、参加研究生主干课程学习的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资格。
一、学校餐厅为本校教职工服务,严禁私自带领校外无关人员到食堂用餐,如工作需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方可用餐。
二、值班教师实行签到免费用餐。每天学校将值班教师名单转餐厅,值班教师在《值班教师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免费用餐。
三、非值班教师实行统计有偿用餐。当天有午餐需求的教师早晨指纹签到时在《用餐教师统计表》上统计确认,餐厅按照统计情况备餐。统计截止时间为8:30。未统计用餐教师,原则上餐厅不提供用餐。用餐前教师须扫码交纳餐费。
四、教师用餐为份餐,如教师在餐厅用餐,主食不限量,如教师将饭菜带出餐厅,主食限量控制,超额数量按价收取。
五、教师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用餐,禁止无故提前或延后用餐。严禁教师进入操作区。
六、教师应文明用餐,不准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自觉保持餐厅清洁卫生。
七、用餐后教师须将自己的餐具放到指定位置,餐余垃圾自觉清理干净倒入泔水桶内。
八、注意节约,避免浪费。
九、小心地滑,小心烫伤,注意安全。
十、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珍惜他人劳动成果。
十一、爱护餐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骨干关键员工的去留对企业,尤其是以专业著称的美容院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如何有效管理关键员工是许多美容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盘点规划
管好关键员工,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实现战略目标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核心人员,并对员工队伍的现实任职素质进行大盘点 。关键员工的培养重点在于后备队伍的培养。关键员工的保留有两点:人的保留与人所拥有的资源的保留。
业务战略决定美容院所需的人力资源,而明确哪些是实现战略目标不可或缺的核心人员,是进行规划的第一步;接下来要对员工队伍的现实任职素质进行大盘点 ,比如美容院现有人员是否已满足业务战略对关键员工的需求,缺口有哪些或有多大等;同时要分析外部人力市场的变化趋势及内部员工流失率情况,预测关键员工队伍未来的发展变化与业务发展的匹配情况。综合上述所有因素,则可以对关键员工进行整体、系统的战略性规划,从而为关键员工的有效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培 养
关键员工的保留有两点:人的保留与人所拥有的资源的保留。留人主要是留心 ,创造良好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追求组织与个人的共赢,是留心的根本。而如何把个人优势转化为企业优势则是保留关键员工的重点工作,比如骨干人员所拥有的核心技术、经验积累、个人声誉、客户关系等,这些资源常因人才流失带给组织很大的损失。加强团队建设是转化个人优势的有效方法之一,团队使个人的作用有限,团队内资源共享,从而分散和降低了组织对个人的依赖性,另外一个有效方法是加强制度化的规范管理,比如技术知识的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的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把个人所拥有的资源记录、整理、分享并保存,从而变成企业的资源和优势。
激 励
对关键员工的薪酬管理重点要考虑中长期薪酬方案。关键员工队伍的开发重点在于素质开发,高素质是高绩效的基本前提。关键员工是企业价值的主要创造者,如何有效激发关键员工的斗志、激励他们保持最佳绩效,是关系到企业能否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这里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即关键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
关键员工的绩效管理是战略性的绩效管理。通过分析实现战略的关键成功因素,我们可以确定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并由此确定关键员工的牵引性绩效指标,从而把关键员工的主要活动和企业战略紧密结合,保证关键员工的绩效贡献直接支持企业战略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员工付出劳动得到的回报包括经济与非经济性两种,从时间上又有短期、中期和长期之分。关键员工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和核心能力,有时甚至决定企业生死存亡,这种 唇亡齿寒的依存关系,决定了对关键员工的薪酬管理要重点考虑中长期薪酬方案。现在很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计划正是基于这种考虑。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 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 必备条件
第四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 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 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 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 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 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 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 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 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 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 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 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七条 每年负责对2名以上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协助专业负责人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第十八条 负责学生技能竞赛的指导工作,参加各类竞赛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第十九条 在专业负责人带领下参与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进行教学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编写工作。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 骨干教师任期一般为三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签订责任书,每年进行年度考核,任期满后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终期考核。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骨干教师发放 元/月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二条 学校每年至少为专业带头人提供一次以上的培训、学习机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职称评聘、评优时优先考虑骨干教师。
第二十四条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审批后,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
1.任期内调出本校者;
2.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3.评选后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5.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不归或外派学习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者。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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