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力克时艰抓收入,圆满实现“双过半”
今年自治区国税局下达我局的税收计划任务是亿元。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全市经济高速增长的势头急转直下,我局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近10年来最困难的时候。为有效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各级坚定信心,不等不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组织收入作为全局工作的第一使命、第一课题、第一责任,严格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组织收入工作思路,千方百计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截至6月底,全局共组织税收收入亿元,完成年度税收计划的,同比增长,增收33487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累计完成36675万元,市本级收入13183万元。收入整体进度快于时间进度个百分点,圆满实现了“双过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层层分解任务。在全面调研、掌握各局实际税源情况的基础上,各级层层下达**年税收计划任务、签订收入任务目标责任书,把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任务,千斤重担大家挑,齐心协力抓收入。
二是落实包片责任。完善市局党组成员包片各征收单位、各基层局领导包片税务分局、所的责任机制,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在春节上班第一天、时间即将过半时,市局班子成员先后两次分赴各包片局督导收入任务完成情况,逢会、到基层调研必督导收入,推动组织收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强化进度监控。每月月末次日以“快报”的方式向各级报告收入入库情况,每月局务会上通报收入进展情况,每10日向局领导报告收入入库进展情况,每月最后10天按天报告入库情况,加强对收入进度的监控,强化分析,找准不足,提高了组织收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实施分类管理。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将**年重点税源户数由2008年的59户调整为83户。实行“重点税源重点管理,其他税源质量管理”,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对7个征收单位的14户重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61户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收亿元,占全全部收入任务的。完成了2100户纳税人的税收资料普查工作。
五是强化措施增收。年初制定下发了**年的组织收入六条措施,提出向税收分析要收入、向纳税评估要收入、向税务稽查要收入、向税源监控要收入、向清理欠税要收入、向督察考核要收入等具体措施。6月又下发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税收分析上下功夫、在管查联动上下功夫、在征收管理上下功夫、在包片责任制上下功夫等5项具体组织收入措施,分析形势,提高认识,自加压力,指导各局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有关做法被区局转发,增加税收收入亿元;撰写的一季度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报告,得到了崔波书记的高度重视和表扬。
二、落实政策促发展,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对495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符合条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4855万元,严格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调整政策。为400多户资源综合利用、安置残疾人就业、再生资源经营、国有粮食、饲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减免退税亿元。认真落实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为64户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额9775万元。对6035辆升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购税1906万元。认真落实了新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上半年累计认定小型微利企业6429户,审核确认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28户,减免企业所得税4000万元。增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了保增长目标的实现。
二是大力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信息管理,全面监控、按月通报,预警监控信息22期、执法系统运行监控通报5期,上半年全局共发生执法差错13户次,同比下降85%。按照10%比例对重大税务案件由审理委员会审理,审结10起。每季确定1-2个重点检查项目,开展日常税收执法检查。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延期申报、缓期交纳税款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完善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各局上报税收政策反馈执行情况简报16篇、意见4篇、专题报告4篇,其中2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2篇意见被区局采纳上报总局。
三是有效开展税收宣传。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联合地税部门举办第十八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税法宣传“六进”活动,组织了税收征文、大学生“税收与创业”座谈会、税收知识演讲、税收百题知识竞赛,建立2个“税收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宣传教育基地”,与市场管委会、协会及商会等244家会员单位签订协税护税公约。精心创意制作了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公益广告片,每天在全市220余所楼宇、480余辆公交车中滚动播出60次,每天受众人员达到30余万人次;联合地税在银古高速公路设立大型擎天柱广告牌,增强了宣传成效。
三、完善平台优服务,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一是建设便捷的办税平台。出台了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与地税部门的配合协作,为纳税人减负。着手开发了“国地税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实现了共管户信息查询、国地税信息比对、稽查案件查处信息共享以及联合办证、联合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开展户籍管理、联合评定税、联合税务稽查和税法宣传等“六个联合”方面有突破性进展,让纳税人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目前,已经完成系统开发和师资培训,进入软件试运行阶段。与**市地税局联合完成2007-200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定出A级纳税人107户。
二是建构顺畅的沟通平台。聘请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对纳税服务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为纳税服务定位会诊。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服务硬件资源优势,以纳税辅导室为阵地完善纳税辅导制度,每一个工作日都确定一个时间段开展单项涉税业务辅导,由办税服务厅、征管、综合等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完成,辅导项目提前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各办税场所向纳税人进行公告。开发自助办税区触摸屏查询软件,方便纳税人及时查询税收政策和自身涉税信息,鼓励和引导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税软件办理涉税事宜。落实纳税咨询热点难点问题收集公布制度,召开了第一季度税企座谈会,最新税收政策,回答纳税人咨询疑问,根据收集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书面问题答复下发纳税人进行辅导。利用12366咨询热线和税之风网站,及时辅导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公开办税事项、最新政策,搭建起了多渠道的税企沟通平台,让税收政策直达纳税人,让纳税人的需求回流税务机关,促进了服务工作的持续改进。
三是建立有效的援助平台。专门印发《纳税人权益手册》、《阳光办税手册》、《纳税服务手册》、《纳税人热点难点问题集》等资料,在服务网站、各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所)、业务管理部门等公布发放。在飞机场、火车站、政务中心、会议中心、专业市场等地方设资料发放和宣传点,宣传纳税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维护纳税人知情权。在纳税服务部门建立纳税人维权中心组织,专人负责纳税人维权工作。在10家商会和部分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社区、专业市场、大型购物中心设立24个纳税人权益维护服务点,聘请10名维权志愿者,开通热线维权电话,协助税务机关受理维权申诉和举报,传递纳税人维权信息,让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四、科学管理上水平,管理质效不断提高
一是抓好管理规程修订。抽调人员组成税收管理规程编写小组,在区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按照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原则,组织对原有管理规程进行完善修订。在各业务部门归口编写的基础上,由提交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市局审核组进行四级审核,经反复修改、讨论,形成涵盖税务管理、申报征收、税收法制、纳税服务等23类192项具体业务,约100万字的税收征收管理规程,自6月1日起已在全市各基层局进行试运行,规程修订有序推进。
二是有效完善各税管理。强化增值税转型管理,开展了4次固定资产抵扣情况专项核查,纠正违规抵扣行为37项次,转出进项税50万元;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核查工作,追征立窖法生产水泥已退增值税400万元;调研制定了《**市国税局农产品抵扣企业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加强了对农产品行业的增值税管理;开展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验证工作,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达标未认定进行清理,对176户2008年度销售额达到原标准的小规模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完成了83户机动车销售发票税控系统和50户企业手工录入方式网上认证系统试点的推行工作。积极开展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对26户委托出口货物企业和全市出口企业出口不退税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87户企业进行了酒类生产企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查;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开征管理,共计入库消费税48996万元,同比增长。强化小型微利企业和总分支机构的所得税管理,加强纳税审核,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全市参加汇算企业共计9280户,汇缴补税亿元。加强对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完成了对和田案件的反避税调查取证,结案审批表已上报总局。
三是不断强化基础管理。组织对税收管理员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业务部门工作衔接、绩效考核办法等9项制度,为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启用普通发票报验专用章,对中石油天然气公司等4户纳税人推行使用卷筒式机打发票,推动发票管理向电子信息管理转变。从评估选案等五个环节规范评估,实施分户评估、集体约谈和行业评估,查找疑点,改进管理,上半年开展案头分析150户,实施评估112户,入库收入576万元,移交稽查6户。各级按月召开税收收入形势分析会,在西夏区国税局成功举办了全局一季度的税收分析观摩会议。加强个体管理,对东方商城等大型封闭市场内达到起征点的工商户及时调整定额,检查个体工商户4440户,补缴税额万元。落实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实施催报催缴分时段工作制度、电话语音催报制度、移动短信催缴制度,狠抓综合征管软件运行质量管理。上半年,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户次)达到100%,申报率、入库率、查补入库率分别达到、、97%,清缴欠税万元。
四是大力加强税务稽查。推行稽查人员能级管理,评定出主查12名,副主查13名,稽查员18名,助理稽查员37名,副助理稽查员3名,激发队伍活力,仅6月份就查补各类收入1754万元。着力提高稽查办案质量和效率,开展电子查账软件、财务准则等培训。每周召开案情分析会,实行执行工作前置,扩大电子查账软件使用面,开展对大型连锁超市、出口退(免)税、建筑安装、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煤炭经销企业、成品油经销、食品加工等企业的专项检查。上半年共检查各类纳税户178户,查补收入2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倍,增加1334万元,实现了时间过半稽查任务过半目标。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力度,联合地税、公安等14个部门开展打击_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检查各类纳税人6124户次,查处违章发票13801份,累计查补税款、罚款350万元,收缴非法制造假发票1499份,涉税金额65万元,收缴开票用的电脑、打印机各1部、假印章39枚,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已刑事拘留4人,查处的“”案件取得良好成效。
五、推进改革增活力,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对照区局下发有关方案,在征求机关科室、基层分局的意见后,经市局党组会研究对部分科室职责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制订了基层局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各级领导职数设置提出了建议,形成了“**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上报区局。组织召开了系统机构改革动员会议,组织了对新方案的学习;按照“大稳定、小调整、人随业务走、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完成了人员到位和业务切割,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积极探索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方案(草案)有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安排布置了试点调研工作,深入分析了全局900多名干部职工的职务、年龄、工龄、学历等结构状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全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调研情况报告,为试点工作的推行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三是持续强化教育培训。按照135教育培训部署,强化干部实际技能的专门培训,继续重奖各类业务能手,各局之间开展业务比武擂台赛,在全局营造了“比学习、长技能”的浓厚氛围。5月下旬选派60人参加在扬州税务学院举办的第二期科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邀请扬州税务学院专家到我局做经济形势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在区局组织的2008年度各员业务比武中,我局129人受到区局表彰,占全区受表彰人员的33%,获得15个小员的5个第一名。
四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完成了分析检查阶段和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形成了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方案,群众满意度达到98%。认真抓好活动回头看和整改,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的良好效果。目前有关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历时4个多月时间,经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11个环节的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圆满完成,得到了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小组的肯定。
五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凝聚力。按照张捷局长党建工作“五个一”的要求,按月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党员奉献日、拓展训练、扶贫帮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党课教育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组织6名干部参加了**年第一期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太极拳”晨练活动,举办了**市国税局“礼仪知识”培训及H1N1流感讲座,对系统4名患重特大疾病的干部发放救助金12万元。组织了市局系统第二届职工文艺汇演,制作税务文化牌匾,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春节前慰问社区人员、系统干部职工、扶贫点村民46户次,发放慰问金万元,到对口扶贫点隆德县联财镇太联村进行调研,帮扶生活困难的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全市万名干部职工“环湖健步行”、青年团员“共建青年林”植树、“三八”妇女节联谊活动,在“全市首届职工运动会”取得男子篮球、排球第一,团体第三,并被大会授予道德风尚奖。抓好先进典型的推荐表彰,全局涌现出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先进集体一个,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个人两个。
六、狠抓落实要效能,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一是大力抓好廉政建设。全局按照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开展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和《党纪政纪条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了《**市国税系统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专题会议,全系统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2份,廉洁自律承诺书714份,家庭保廉协议书629份,税企公约5692份,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共受理了举报4件,查结3件,纠正了违纪行为。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和工作巡查,先后两次对各基层局组织领导、政策执行、行业作风、工作态度、文明服务、工作纪律6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是有效加强绩效考核。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出台了考评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抓好以日常考核为主的目标考核,按月收集考核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落实奖惩责任。各部门积极开展纪律作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督导通报,促进了工作质量和效能的不断提高。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_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_、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根据上政办[XXXX]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XXXX年我办将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牵头负责部门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三、排查重点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XXXX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特公司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范围的隐患排查活动,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组织策划,经营部及行管部进行通知并协助实施,各部门负责人人员应积极配合参与。
各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活动,则应由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实施,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活动实施前,应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并通知全体员工。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一、凡是本县范围内从事机制砖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砖厂),均应依照本办法接受县国税部门管理,建立账簿,据实核算,如实申报,按期缴纳税款。
二、砖厂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县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县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砖厂(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国税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_。
三、砖厂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向国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四、砖厂需要停业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停、复业报告书》,并结清应纳税款,缴回税务登记证和普通发票,停业期满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领回税务登记证及发票。
五、税源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并加强与地税、工商、电力、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及时获取地税办理税务登记及定税情况、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信息、每月耗电信息、资源补偿费、水土流失费等等,做好机制砖行业税收管理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六、各税源管理单位应当对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砖厂逐户实地调查摸底,及时掌握砖厂基本情况,并分户建立《机制砖行业税源台帐》和档案盒。档案盒内必须包括以下资料: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砖厂基本情况、日常巡查核查情况资料、每月用电发票复印件、职工基本情况表、每月的纳税申报表及《制砖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至少每季一次的纳税评估报告。同时,要在平时切实加强对砖厂的控管,防止漏征漏管。
七、砖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会计核算。
八、砖厂应在每月15日(遇法定假期顺延)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并附报财务报表、《制砖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生产用电发票复印件等,年报应附职工基本情况表。
十、对账务健全的砖厂实行查账征收,并督促其申报一般纳税人。
十一、根据《_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十二、根据《_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和县机制砖行业听证会结果,对不符合查账征收的砖厂,县国税机关按以下标准核定其应纳税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当期销售量×平均含税销售单价÷适用税率(征收率)
当期销售量=当期生产量+上期库存-当期库存
当期生产量(万块)=当期生产耗用电量÷每万块砖核定电耗量(或=当期生产耗用电量×每度电生产砖核定数量)
机制砖行业生产量标准以耗电量核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晒坯且砖机功率在90KW以下的砖厂电耗标准为200-238度/万块砖,即每度电生产42-50块砖;晒坯且砖机功率在90KW以上(含)的砖厂电耗标准为312-385度/万块砖,即每度电生产26-32块砖;不晒坯的砖厂电耗标准为500-625度/万块砖,即每度电生产16-20块砖。如砖厂在非正常时期或发生非正常事件时有明显影响电耗情形的,可以报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十三、各税源管理单位要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监督和服务,强化日常巡视巡管工作,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并做好有关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违法行为,服务好纳税人。
十四、各税源管理单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砖厂有税收违法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然后再按《_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县国税部门要利用县电力、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数据对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对申报不实的,一经查出,按偷税论处。
十六、砖厂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领取普通发票,销售砖时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不规范票据代替发票使用。不得私自印制销售凭证,不得转借、代开、虚开发票。发票开具情况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开具金额超过能耗控制指标的要补充申报,不得隐瞒。
十七、砖厂因水、雹、冻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上门调查核实并制作调查报告,经双方签字认可,报县国税局审核后,方可核减应纳税额。
十八、税源管理单位应每季对辖区内所有砖厂进行纳税评估,对经评估有重大偷税嫌疑的应及时移交县国税局稽查部门进行稽查。
十九、县国税局稽查部门和税侦中队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严厉打击制砖行业税收违法行为。在接收各税源管理单位、税收征管部门移送的税收违法案件时,要严格按照稽查规定程序办理。砖厂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查结后,要总结案发规律和特点,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工作信息和稽查建议。
二十、砖厂未按本办法及时办理纳税事宜的,按《_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本《办法》的,将依《_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对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纳税申报的,依《_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有意偷税、抗税者,依《_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砖厂发生违法违章行为按照《_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登记方面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漏征、漏管现象严重。近几年稽查档案统计显示:在查处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中,涉及未办证的很多。这些案件多为举报案件,但未被举报的未办证户大有人在,其中不乏一些大户。
二是工商、税务登记性质不符。20__年税务检查中涉及到几个典型案例。有几个个体工商户,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而在国税部门注册登记的经济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国家规定从20__年起新办企业所得税归国税部门管理,而个体工商户却只按较低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造成企业所得税流失。
三是个体重复登记、重复注销现象普遍。一种情况是一些个体户为了领购发票或抽取注册资金不得已才办理了税务登记,等达到目的之后,为了逃避纳税义务,即进行注销,到需要领购发票时再恢复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成了个别不法纳税人套取发票的手段和工具,也造成了大量税收的流失。另一种情况是纳税人自认为税务部门核定税额偏高,申请注销后,重新办理新税务登记,利用税源管理部门对新开业户定税较低的漏洞,钻空子达到少缴税的目的。第三种情况是个别基层单位为了片面追求高质量征管指标,降低工作难度和强度,成批注销难以管理、经营规模较小、经营不正常的纳税人。这些现象给税源管理造成严重隐患和后果。
四是未按征管法规定双向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和全部银行帐号。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帐户时,未将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纳税人的资金往来情况,资金流失控,增大了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追踪检查的难度。同时,也增大了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难度。
五是注销税务登记前后对纳税人存货处理的税务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在经营期间将问题都留在了库存商品中,形成账实不符,由于日常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形成注销时账面上有库存,而实际上已“人去楼空”,使税务稽查工作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查补税款难以足额入库,造成税款流失;另一种情况是企业注销时账实相符,但税源管理部门认为企业已注销,不再需要进行税务管理,使企业的这部分存货销售时失去监管,造成税款流失。
(二)账簿、凭证管理方面
账簿、凭证管理是税收征管的一个重要环节。账簿凭证记载和反映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是税务稽查的重要凭据,是加强税务监督的主要依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账册不健全。税务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未设仓库实物账,有的即使设实物账,与实物不符或不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别核算。为了弄清存货情况,只有进行盘存清点,还存在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等情况。这些财务违规现象的大量存在,加大了税务机关的监管和稽查难度。
二是明细账不明细、日记账不日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细账要按存货的具体品名,以数量、金额列示。个别企业未按照规定登记明细账,而是按货物大类登记,明细账不明细;现金、银行日记账则不按规定日清月结,或者不能做到序时登记,无法核实资金的收、支、存情况,给资金流监控和追踪造成困难。
三是工业企业按商业记账。在对一户棉纺织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企业按照商业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并进行会计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等会计核算资料无法取得,导致无法对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准确评价。
四是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个别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人为设置两套账或多套账。有的将实际收入登记在内部账上;有的将业务肢解,在对外账上只登记部分业务。如对某厂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将业务肢解登记了两套凭证,合起来正是该厂的全部业务,从而查明该企业偷税的违法事实。
五是无收、付款原始凭证。在现金购进和销售业务中,记帐凭证下面除应附有发票外,还应附盖有填制单位公章或其他专用章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在税务稽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都未附收、付款原始凭证,使稽查人员难以判断有关业务的真实性。
六是记账凭证附件不全。某些重要的记账凭证后面不符原始凭证或者只附汇总表,一些重要的原始数据不专门另装成册或不保管。如某纸厂举报案,举报人提供了企业的生产记录及相关检验凭证,而企业财务账上的出入库凭证只是月末的汇总数,给税务稽查的核实、定性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七是账簿、凭证上要素不全。不按照规定登记账簿保管人员、交接日期、启用日期,单位印章、记账人员等重要要素。一旦有丢失损毁等情况,难以区分责任,也给税源管理造成被动。
八是未建立报送备案制度。税
务检查中发现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外设机构如销售部、仓库等未报送税务部门登记备案。部分生产企业将自产货物移送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既不记账也不作视同销售处理,少缴了税款;另一种是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未报送备案。不报送备案,使稽查人员不了解会计核算软件的有关情况,难以实施稽查。如在对某干菜调料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行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库存管理等均通过科脉商业管理系统进行核算,稽查人员在未发现其他有效证据后,将该商行电脑的科脉商业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拷贝,终因该系统没有使用说明书并设有加密狗使稽查无果。 (三)发票管理方面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的一种特殊的原始凭证,发票一经填开或取得即标志收入的实现和纳税义务的发生,是进行税源控管和计税的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具有证明的效力。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普通发票发售随意性大。有的企业注册资金几十万元,一年申报的销售收入不上百万,却能使用万元版发票甚至十万元版发票,企业利用大面额发票大做文章。如对某医药连锁店检查,发现该企业采取“大头小尾票”的方式少计销售收入偷税的事实。
二是滞后开票现象严重。部分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由于购货方未支付货款,企业便暂缓向对方开具发票,也不记销售收入,待收到货款后再开票记收入。形成销售收入滞后,占用国家税款。
三是使用假票列支成本、费用。我们曾对一化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取得假普通发票入账,涉及金额上千万元。发现的假发票主要有以下几类:(1)发票代码所代表的地市和发票监制章表明的地市不符。(2)发票代码中所隐含的明细信息和票面显示信息不符,如:某张假发票发票代码为141050426123,应为商业千元版,而票面显示为万元版商业发票。(3)部分假发票的发票号码为空白,印刷质量很差,刮奖区域没有套印完好。(4)套号票。通过12366网站的发票真伪查询,该发票存在,但领取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
四是虚_案件时有发生。从近年查处案件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如查处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虚_,其法人代表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五是“四小票”监管不力。一些另有企图的纳税人,利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回收发票、运输发票等进行偷税,税务管理查处难度较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出现在管理诸环节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不外乎两方面: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是纳税人由于利益驱动故意为之,还有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配合不力等原因。本文着重从内部管理上找差距,眼睛向内看,从自身管理缺陷入手来分析问题。
一是考核督导不力影响执行效果。如20__年滑县国税局连续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基本能力要求》、《个体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源管理要求》、《一般纳税人日常税源管理要求》三个文件,对税管员应具备的各种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对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管理提出相应要求。但后续督导考核没有及时跟进,影响了贯彻落实的效果。
二是工作上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部分同志对工作消极应付、得过且过;工作质量低下,责任意识缺失;廉政意识淡薄,甚至出现以税谋私的现象。具体表现为:领导安排啥干啥,推一推动一动,习惯于等、靠、拖,习惯于打电话式的“遥控”管理,不深入一线巡查,应付差事,使日常监管流于形式。
三是人员素质不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部分同志不懂企业财务核算、不懂纳税评估的技巧和方法、不懂网络化、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核算或其他的专业电算化软件,工作上疲于应付,标准不高。
四是任务治税思想的影响。税源充足、完成任务顺利的单位,容易出现放松日常监管现象;税源匮乏、完成任务困难的单位,往往为追求完成税收任务,过多考虑地方政府利益,影响依法治税。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使税管员敢管理。要加强政治学习特别是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家庭助廉、反腐警示教育。引导基层同志常戒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廉洁从税,敢于大胆管理。
二是提高业务素质,使税管员会管理。首先要重点做好以提高税务人员岗位专业技能水平为目的的经常性培训,为推动国税事业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保障;其次是查管互动,以行业稽查案例的形式探讨交流,查找行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第三是探索借助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税收管理的新路子。临时聘请中介机构的会计师、税务师或行业工程师等专业人才,辅助进行纳税评估等工作,在实战中丰富税务人员的经验、锻炼队伍、提高能力,达到借力发展目的。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使税管员想管理。首先要建立物质奖励制度。适度增加税管员补贴,使政治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和原则性强的同志都愿意到税源岗位上工作。其次要建立精神奖励制度。把工作实绩与选拔使用干部相结合,对长期从事一线工作,政治素质过硬,管理水平高,但通过考试选拔竞争领导岗位又没有优势的同志,不拘一格提拔重用,以增强岗位吸引力。
四是制定操作规范,使税管员好管理。如税源巡查要对定期巡查、工商信息比对、巡查的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内容的核实;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销售情况;查阅凭证、帐册;查阅纳税人取得和开具的各种发票和抵扣凭证;账实核对)等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办法,使税管员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一、我市地下水资源开采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数据,XX年年我市全社会地下水开采总量约为亿立方米,其中:⑴农、林、牧、渔业用水约亿立方米,占 %;⑵农民生活用水约亿立方米,占 %;⑶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亿立方米,占 %;⑷工商业用水(含大企业自供其家属区居民生活用水)为亿立方米,占 %。
以上数据为水利部门提供的我市宏观数据。我局从各县区调查汇总的非农用水开采量约为14495万立方米,其中我市工商业用水9945万立方米,外市(阜、盘、葫)在我市开采4550万立方米。具体分布如下表:
单位:万立方米
开采单位
年开采量
城镇生活、绿化、消防等用水
工商业用水
市区
市自来水公司百股水源地
109
66
市区内工商企业及机关、部队、事业单位自备井
459
117
342
市区小计
568
183
凌海市
市自来水公司大凌河、博字、绥丰三个水源地
5897
3598
2299
锦州东港电力、锦州石化、锦州铁合金
4050
4050
锦西炼化、辽河化肥、辽河油田
3150
3150
凌海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3600
2196
1404
金城造纸
1400
1400
凌海小计
18097
5794
12303
义县
阜新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1400
1400
义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225
120
105
企业自备井
100
100
义县小计
1725
120
1605
北镇
北镇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2680
2637
43
黑山
黑山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3000
2840
160
合计
11574
14495
二、征收水资源税的必要性
1、开征地下水资源税是确保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地下水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切实节约和保护好,是确保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我市的水资源十分宝贵,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我市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将逐渐显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手段是确保我市地下水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的最有效手段。对开采地下水征收资源税,“寓保于征”,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证。
2、开征地下水资源税是保护和恢复水源地地区的生态环境的需要。随着近年来北方降雨量减少,大、小凌河上游水利工程截流,我市特别是凌海市水源地补给能力不足,大规模开采致使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大量农田灌溉和农民家庭水井干涸,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生活。对开采地下水征收资源税,用经济手段限制开采数量,开辟资金补偿渠道,有利于恢复和改善水源地区的生态环境。
3、开征地下水资源税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目前的对开采地下水只征收水资源费的体制,不能充分体现政府对资源的所有权,也无法通过征收资源税表达政府保护和限制资源开采的意图,水价管理和水资源费的体制, 不能正确反映地下水资源的价值,也不能对开采地下水资源的社会成本做出补偿,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税收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既能充分表达政府的意志,而且水资源税收入全归地方,可以为保护资源和环境、支持经济发展筹集资金。
三、法律依据和过程
根据《国家_关于资源税几个应税产品范围问题的解答》(国税函发[1997]628号),水气矿产属“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水气矿产包括地下水。因此,按照《_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对在我市境内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征收资源税。
四、征税范围、标准、分工
1、地下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为在我市境内开采使用矿泉水、地下水用于工业、商业、建筑业等行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对农村居民生活用地下水和农、林、牧、渔业用地下水不征收资源税。经有关部门批准,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学校、社会团体、医疗卫生等单位的自备井开采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消防、绿化、社区物业管理等非营利性用途暂免征收资源税。
2、对地下水资源的征税标准,实行开采地从量计征。单位税额根据省政府《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1994〕45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按每立方米1元的标准执行。
3、为有效组织征收,根据资源税条例规定,地下水资源税实行开采地属地管理,由资源所在地县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其他事项按《资源税条例》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税源测算及分布
按上述征税范围和标准,我市工商业用水的开采数量扣除阜新市、我市及所属4个县(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5453 万立方米(阜新1400万立方米、市公司2341万立方米、凌海公司1404万立方米、其他3县308万立方米)即为我市水资源税的理论税源。具体数量及分布如下表:
单位:万元
区域
市区
凌海
北宁
黑山
义县
合计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X[XXXX]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XXXX〕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XXXX[XXXX]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为了加强物业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做好小区安全隐患防范措施,提高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下:
一、工作人员将对所管区域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包括对电梯、消防设施、燃气等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电源、线路和各类电气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测试保护功能,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功能完善、运行良好;
三、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对化粪池、排污管道进行重点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因化粪池、排污管道满溢、沼气泄露等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对于已有燃气锅炉等特殊设备的,要进行燃气锅炉专业维护和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五、对楼道、车棚等公共区域进行自查清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公共区域(楼道、车棚)无乱堆乱放、私拉电线充电现象;
加强对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杜绝私自破路和挖掘地下管道,防止煤气泄漏和跑水形成的安全隐患;凡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电线、电、气等设施设备自燃或其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同时要求小区物业各位业主如有发现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上报小区物业管理处,及时整改、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