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机发电[2018〕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并于“4·15”前后集中开展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要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主题,结合xx实际和学生特点,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成就,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部分的宣传教育,推动广大师生加深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和认识,推动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人心。
(二)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律。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学校形成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面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三)深入宣传国家安全工作。加强对国家安全相关工作的宣传教育,加深对国家安全工作性质的理解认识,促使广大师生进一步配合、支持各项国家安全工作。
三、主要做法
(一)充分利用校园网、多媒体数字平台、“两微一端”以及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板报展等媒体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法制讲座、设置咨询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
(三)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纳入相应的课程教育教学,作为学生安全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课堂教育教学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建立国家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四)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组织师生到烈士陵园、八路军办事处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xx公安英烈纪念园、警史馆等有关反分裂、反恐怖和“去极端化”的教育实践基地祭扫参观,进一步强化对师生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树立引领。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是《国家安全法》中明确的重要内容,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及宣传的效果,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谋划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创新方法载体。各级党组织要创新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以各种新媒体、新科技为载体和平台,以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听得懂、能领会、好落实,进一步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师生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深度报道。要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自治区反恐WW系列措施,组织刊发系列稿件,推动深度报道。
请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于4月1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宣传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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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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