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导说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导说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由教育部印制,是对学生在大学期间的综合评价材料,是对毕业生大学生活的总结,归档后作为毕业生本人档案的重要内容。

本填表说明和要求是对“登记表”填表说明的一个补充,是根据以往毕业生填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问题而制定的,要求填表人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和要求认真填写。

1、每位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国家计划任务招生)均须填写登记表。

2、本表须用钢笔、签字笔(黑色)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3、本表须放入学生档案,填写时要求字迹要清楚、工整,严禁涂改、使用修正带(液)修改。

4、如“登记表”书写错误、涂改或印刷质量问题,可凭错表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换领。

5、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6、封面填写说明:

①学校:统一填写华东理工大学;

②系科:填写学生所在学院的全称,不能填简称;

③专业:填写入学时录取的专业名称。毕业时,所学专业名称已经学校批准调整改名,并将以此发放毕业证书的,以此专业名称填写。专业名称须与将来发放的毕业证书一致;

④填表日期:凡是涉及时间的,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下同),如:2010年06月01日。

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及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不能划横线。

照片栏,张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

家庭出生:一般按父母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工人、职员等。

10、本人成分:填学生。

11、“现在家庭详细住址”应填写父母家庭住址,不应填写学校的宿舍地址。

12、“何时何地入党(团)”一栏,党员需要填写入党的情况,团员需要填写入团的情况,群众填写“无”。

13、“婚否、对方姓名、政治面貌、现在何处、任何职”一栏,未婚者填写“无”,已婚者需将配偶的姓名、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和职务等项内容全部填写清楚。

14、“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一般填写“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15、“家庭经济情况及主要经济来源”栏,家庭经济情况:一般指良好、较差、困难等;主要经济来源:指靠父母工资收入等,学生应据实填写。

16、“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一栏,应填写本人从小学以来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起止日期”一栏的经历时间上应连续,不得出现空白阶段,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年月要衔接。

17、“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栏:

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爱人和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18、“自我鉴定”栏: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内容为全面总结本人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及其它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篇幅不宜过短。另外:不要忘记本人签名。

19“本人工作志愿”栏, 填写到何种意向单位,从事何种职业,也可不填。

20、“班组鉴定”栏:内容为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和全面评价。

21、“学校组织意见”栏:由学院学工委填写“同意班组意见”字样后,统一送学生工作部(处)盖章。

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