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

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xx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方案》(x安办〔2018〕v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xx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c安办〔2018〕c号),组织开展好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8年xx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聚焦改革发展,深入宣传落实责任、防控风险、整治隐患、严格执法、科技强安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促进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xx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省、市驻利及有关企业中同时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七进”活动

1.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做好本辖区和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邀请专家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辖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x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xx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使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声音及法律法规等传播到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

(二)开展谈“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

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巡回宣讲、安全培训和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学习读本等形式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传,进一步凝心聚力,提振信心;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进行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2.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面向干部职工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地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和安全科普常识、应急救援知识等富有特色的宣教活动,认真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

(三)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演讲比赛活动

各乡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不断强化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组建以单位领导、党员、技术骨干、专家等为主体的“铸安”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先标杆企业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六)开展“致企业安全生产一封信”活动

要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面向全县企业开展“致企业安全生产一封信”活动,督促广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共同为推进“平安xx建设,打造美丽xx”作出积极贡献。

(七)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上午,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建设路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分别在经开区和长途客运站设分会场,各乡镇政府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猜谜语、体验式活动、安全事故警示展板,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安全知识、应急处置常识、遇险救灾的自救互救方法等,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问题,并开展现场咨询服务,面对面与民互动。

(八)开展“双微”宣传活动

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各种功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各类宣教活动、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科普常识等有关安全生产图文、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进行广泛传播、广泛宣传,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利用微信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答题抢红包活动。

(九)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县安委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集中组织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以生产安全典型事故和险情处置为案例,认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特别是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和关键薄弱环节进行警示教育。要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开展“安全生产月”新闻通气会

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新闻通气会,邀请有关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走访企业家,进行“企业家话安全”活动,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十一)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力量创作并推荐一批安全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安全歌曲等安全文化精品,通过各类网站和“双微”推广展示,弘扬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知识,共享优秀成果。

(十二)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康杯”竞赛活动

要借助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竞赛,让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定安全发展理念,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要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控制职业危害、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促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班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技能进一步提升,职工职业健康状况持续改善,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十三)开展“安全徒步行”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徒步行”活动。在徒步行走路线上,向社会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社会“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

(十四)开展安全进家庭服务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深入本辖区内的村庄、社区等开展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家庭服务活动。

三、“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自5月份开始在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展开,到12月底结束。活动要组织媒体记者和安全生产专家聚焦安全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面向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一)开展安全扶贫主题行活动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扶贫地区、扶贫对象进行精准安全宣传,普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常识、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当地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活动

要以遏制死亡安全事故为目标,特别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三)开展安全责任主题行活动

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情况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要组织媒体记者集中报道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等工作实施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及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活动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广利于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促进设备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特别在煤矿、化工、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建筑等领域广泛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使社会公众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

(五)开展依法治安主题行活动

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媒体记者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纪实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坚持正确导向。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和正确舆论导向,会同传统媒体策划、推出一批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推进安全领域发展改革、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努力使各项活动取得真正实效,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请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23日和7月4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阶段性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3)。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报送本乡镇、本部门和单位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报送资料情况分别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